「規劃成功幸福的人生」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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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訊】(本報按)特邀陳昱霖博士主持系列講座「規劃成功幸福的人生」,提供讀者實用可行和生活息息相關的多元化資訊。主題有事業﹔創業﹔投資理財﹔退休預備﹔財富轉移﹔幸福家庭和高品質的生活。陳先生早年獲得醫學工程博士,曾在世界最大的醫療產品/器材公司主導產品的研發,研究論文獲得美國藥學科學院最高的榮譽的伊博獎(Ebert prize),他廣泛的興趣引領他進入財富理財規劃的領域,他精研古今中外成功者(各領域)的成功法則和共同的特質,他知行合一、創業有成,除了財富規劃領域外,在短短幾年建立了年營收有千萬美元的事業﹗陳先生平易近人又熱心助人提拔後進常鼓勵和輔導有志創業者規劃成功的事業和幸福人生。

  本專欄每二週一次為公開互動的園地,歡迎大家發表感想,貢獻智慧和寶貴的經驗一起來耕耘這個園地,大家都能受益得造就﹗歡迎來函報社或直接聯繫陳先生,交換意見和心得。電話﹕(973)626-0754﹔傳真﹕(973)564-8891。

  第二十七篇﹕退休前後的理財規劃﹕財富累積和傳承之道以及支持慈善公益事業

  問﹕如何有效地累積財富和傳承財富﹖
  答﹕上期提到「股市指標儲蓄壽險」(Equity Indexed Universal Life, EIUL)是最先進優異的「儲蓄壽險」,因它是壽險就有隨時保障家庭經濟(收入)的安全,它的「現今值」(Cash Value)能以沒風險獲利較高又可延稅複利成長來累積更多的財富,而且將來受益人(家人)得到巨額的理賠金是免稅(所得稅)的﹗

  獲得廣大讀者的來電諮詢和鼓勵,希望在財富累積和傳承方面有整體性的介紹和探討。在累積更多的財富和財富的分配/傳承方面很多人遲早都會用到的,財富規劃(Wealth Management)包括累積財富的規劃(Wealth Accumulation Planning)和財富分配/傳承的規劃(Estate Planning)。在累積財富方面要注重的有三方面﹕投資風險的高/低、稅(所得稅和獲利稅)的影響和能否獲利成長。雖然常規的投資(共同基金,可變的年金,可變的壽險裡現今值的投資)是複利的高/低和投資風險的高/低大約成正比,可是富有創意最先進的「財經產品」打破了這種常規投資的迷思(Myth),也就是它有較高的正獲利時鎖定,並且保證在負獲利(損失)時不倒扣而保值(零獲利),雖然正獲利有限制(Cap),但因沒有負獲利(損失)來抵消,中/長期(5年以上)的投資總獲利它會高於常規的投資﹗稅的影響是每年要報(繳)稅的投資和可延稅複利成長的投資,後者在長期性的投資會累積更多的財富,也就是能延稅複利成長的投資比不能延稅複利成長的投資要佔優勢。要累積更多的財富最理想的「財經產品」是沒風險獲利較高又可延稅複利成長的「股市指標年金」和「股市指標儲蓄壽險」裡現今值的累積成長。在規劃累積更多財富的同時,也要考慮如何有效地規劃將來財富的分配和傳承,要累積更多的財富需要時間和穩定複利成長的投資,在累積財富的過程中,財富的分配/傳承也要同時進行,因為稅法上的優待每年每人有錢額的限制,(例如每年免增與稅(55%)的錢額限制是每人可贈與任何人的最高額是1人$11,000),放棄的年度不能後來追加,父母贈與子女(1人$11000)最有意義的禮物是以$11,000作為年保費購買(投資)「股市指標儲蓄壽險」,大約7年到9年就付完了終身有效的「儲蓄壽險」,現今值以延稅複利成長,經過40年的累積一定超過一百萬元,成長累積期間可靈活運用現今值裡的資金,不受年齡的限制,現今值的增加也連帶壽險額的增加(原壽險額加上現今值),這是父母贈與子女最有意義的禮物,因為子女高額的「儲蓄壽險」是終身保障子女家庭經濟(收入)的安全又有可靈活動用的現金值,將來受益人(配偶和孫兒女)獲得巨額的壽險理賠金又是免稅(所得稅)的﹗父母贈與的「儲蓄壽險」是子女最珍惜而且終身受用最好的禮物,孫兒女都會終身紀念,因為他們也是受益人(至少是第二優先的受益人)。

  財富分配/傳承的規劃也要早日進行,因為稅法上的優惠是每年每人有款額的限制,每年分配(贈與)給子女的就屬於子女名下的資產,去投資累積財富,父母名下的財富就逐年轉(分配)出去,將來的遺產稅也會減少。

  財富的分配有三類的獲得者﹕國稅局(遺產稅),家人(配偶、子女、孫兒女)和慈善機構(有稅法上的優惠和回饋社會)。我們都希望累積更多的財富但要繳遺產稅愈少愈好,傳承給家人的愈多愈好,而且能免稅的就更理想,捐給慈善機構行善(回饋社會)也不錯﹗在先進的遺產規劃(Advanced Estate Planning)裡所用的工具(財經產品)有沒有能達到上述的理想目標(少遺產稅、家人得更多又免稅、慈善機構得捐贈)﹖

  美國政府為鼓勵私人支持(捐贈)慈善公益事業,在稅法上給予優惠(免增值稅、省所得稅、省遺產稅等),使得美國的慈善公益事業非常發達,一年能得百億美元的捐贈。理想的遺產規劃之一是運用「慈善信託」的方式來達到一舉三得的好處。

  問﹕為甚麼「慈善信託」可達到一舉三得的好處﹖
  答﹕任何一個有大增值的資產(房地產、股票、公司股份、投資或出售賺錢的私人企業等)要出售時,就會產生巨大的增值要繳增值稅(Capital Gain Tax),如果在出售之前先設立「慈善信託」(Charitable Remainder Trust, CRT),捐那大增值的資產給所設立的「慈善信託」(也就是那資產的所有權轉到「慈善信託」後再由「慈善信託」來出售該資產,則免增值稅),全額的資金就進入「慈善信託」裡去投資獲利,捐贈者(夫婦二人)每年都可領該「慈善信託」資金投資的獲利部份(全部或部份獲利),作為輔助的退休金,可領到二位捐贈者(夫婦)都離世為止,然後「慈善信託」裡的資金就分贈到所指定的慈善機構,表面看起來家人好像少得一大筆的財產(在「慈善信託」裡的資產),事實上鮮為人知的巧妙之處就在於當初以「慈善信託」出售該大增值的資產時,免繳巨額的增值稅,留在「慈善信託」裡投資獲利,每年這部份的獲利也歸於捐贈者,就用來購買「二人的儲蓄壽險」其壽險額等於或高於在「慈善信託」裡的資金,將來二位捐贈者都離世時,壽險理賠金就給受益人(家人)得而且免稅的﹗相當於補償家人會「失去」那「慈善信託」裡資金捐贈給所指定的慈善公益機構。整體的成果是一舉三得(贏)的奧妙,就因設立「慈善信託」免了巨額的增值稅留在「慈善信託」裡投資獲利,歸捐贈者所有,用來購買高額的「二人儲蓄壽險」來取代將來「慈善信託」裡的資金捐贈給所指定的慈善公益機構,家人從「儲蓄壽險」獲得的理賠金會高於沒設「慈善信託」要繳巨額增值稅後的資金獲利是為一得(捐贈者),家人從壽險所得的理賠金會高於在「慈善信託」裡的資金而且免稅的是為二得(家人),被指定的慈善公益機構得到可觀的捐贈絕對高於那政府少收的增值稅,政府(國稅局)也不是輸家,因為由私人去捐贈公益事業比政府的撥款援助更有效﹗可說是一舉四得(贏)沒有輸家﹗盼望我們華裔同胞會運用「慈善信託」的奧妙,多多行善,支持慈善公益事業(回饋社會),利人又利己,何樂不為呢﹗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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