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谴责中共重庆地方当局“私设刑堂”重刑迫害许万平

陈树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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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6日讯】记得半个多月前,有位好友打电话给我,说官方指定的许万平辩护律师——重庆市丰航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洋放出风来说,要求许万平的朋友们保持克制、为许的营救呼吁降降温以示必要的善意和冷静。考虑到刘律师声称自己“为许万平作了无罪辩护”,我们对他的动机也没有多大怀疑,加上本人由于前段时间集中力量应付荒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公民进行的行政和司法“违宪审查第一案”而耽误了许多其它事务需要处理,也就暂时停止了对许的呼吁营救活动。但昨天晚上听到自由亚洲电台报道说许万平日前已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判决重刑十二年,今天一早到网吧上网检索,果真如此,再一次有了上当受骗的感觉。

欺骗只能得逞于一时,但我们为民主事业的朋友们的守望相助岂可“一阵风”似的吹过就完?

一个真正的共和国,无论国家、法律、政府及其机关,都是全体人民的共有财产,由全体人民用血汗(纳税)以供养、用鲜血乃至生命来捍卫,人民组成国家、制定和信仰法律、设立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享受社会福利与保障自由。绝不允许任何个人与集团凌驾于“主权在民、公民权利平等和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之上,窃公器为私用甚至用于打击异己,中国共产党也不应例外!

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也就是说人民有主张及依法和平选择(选举)执政者管理国家政权的权利,有发表言论或组织和平反对他们不满意的执政者自由。任何一位追求实现民主的人士,包括许万平先生,就是真正的共和国卫士,就是真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护法!遗憾的是,那些将“人民共和国”颠覆成“共产党官僚集团一党专制特权国”的颠覆者们,屡屡滥用权力、践踏法律、盗用公器在私设刑堂中“贼喊捉贼”,将一批又一批民主人士颠倒黑白地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送入暗无天日的“劳动改造”集中营,许万平先生看来很快就要再度在集中营被改造了!

记得半年前,国民党主席连战访问大陆时,胡锦涛主席代表中共中央和大陆政府对连主席说“只要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什么都能谈!”。我要问中共重庆地方当局,为什么欲将主张“和平、民主与统一”的中国民主党人许万平“谈”进监狱?上言溢美于表,下行恶贯满盈,难道这就是中共“领导”下的中国现实政治?不首先取信和善待自己口口声声要“全心全意”服务的人民(执政为民),又如何能取信于“有深仇大恨”的历史冤家——中国国民党?又如何能取信于还没有被共产党“全心全意服务”的台湾民众?

有传言,中国民主党人赵昕在四川茂县遭暴徒殴打案,在胡锦涛主席的过问下,已开始公正解决,这是走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好信号。对于中共重庆地方当局盗用司法公器迫害中国民主党人许万平的行为,希望在中共中央和胡锦涛主席的督察下也能够及时纠正而成为只是“一时的过错”而已。

对过去的历史可以在真相与补救基础上宽容,但并不是说允许历史的错误乃至罪恶一如既往“千秋万代”下去,谁也无法保证对于“屡教不改”的罪恶可以免除正义的追究!

2005年12月26日,定稿于中国杭州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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