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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以“颠覆罪”重判许万平12年

2005-12-25 11:23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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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5日讯】中国人权从国内消息来源获知,政治异议人士许万平于12月23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据许万平的妻子陈贤英说,许万平不承认有罪,没有在判决书上签字。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他由政府指派的律师代表,但是根据中国人权的消息来源,当局拒绝了高智晟律师为许万平辩护,理由是许万平案涉及国家机密。

许万平是重庆重要的政治异议人士。今年3月30日,他被公安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规定的许可或文件的情况下带走关押。据报导,警方审问了许万平参与同最近反日示威有关的一项签名运动,然后搜查了他的住宅,带走了他的电脑、文件和其他私人物品。5月24日,许万平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中国人权谴责对许万平的重判和当局在许万平被逮捕、关押和审判过程中没有遵守合法程序规定。中国人权呼吁中国政府遵守其国际人权义务,履行中国法律规定的合法程序义务。这些合法程序旨在保护个人免遭像许万平那样被非法任意对待。@

2005年12月24日

──转自《中国人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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