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武:促中国停止迫害法轮功

——致贵州首届公民国际人权研讨会

阿武(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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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日讯】首先祝贺贵州国际公民人权研讨会成功举办,我看到贵州举办人权研讨会的消息,一直都关注着,贵州的朋们冒着危险召开人权研讨会,推动中国人权事业,我感谢和支持你们。在此我提出的是促中国停止迫害法轮功的问题。

1992年5月13日李洪志先生于长春第一次将法轮大法公诸于世。1995年,李洪志先生应邀到法国和瑞典传功讲法,开始了法轮大法在海外的传播,使世界人民有机会了解中华古老文化,给中国赢得巨大国际声誉。在中国持续六年的灭绝性迫害下,法轮功不但没有倒下,反而迅速传遍世界78个国家和地区。法轮书籍已被译成30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

从1999年7月镇压法轮功以来,全国有2800多人被迫害致死,有近万人被非法判刑,有近十万人被非法劳教,有无数的人被拘捕,被关押洗脑班。不知造成多少的家庭破碎,妻离子散,直接或间接牵涉数亿中国人。

在广东,有60多人被迫害致死,数百人被非法判刑,数千人被非法劳教,有万人次拘捕、关押洗脑班。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有:四会监狱、阳江监狱、韶关监狱、梅州监狱、广州女子监狱、三水劳教所、三水妇教所、广州槎头妇教所、广州第一劳教所、深圳第二劳教所,还有各地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等等。

被迫害致死的典型案例有:

赖志军,原东莞市凤岗镇压副镇长,人大主任,被判劳教一年,2000年3月28日被送到三水劳教所,在劳教所坚持炼功,被警察用电棍电,被打,几日之后迫害致死。

洪浩远,男,30岁,广东潮州市邮电局移动通讯技术骨干。2000年春洪浩远上京到天安门炼功,被关押在广东省驻京办事处地下室。他曾被关进了精神病院,每天被强迫灌药、打针,每天面对着精神病人,关了一个月,过着非人的生活。 2000年5月前后被非法送到三水劳教所劳教。在劳教所里,他坚持自己信仰,为了争取炼功的权利,他们几位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被毒打,遭到狱警非人的折磨和酷刑,被禁闭、电击、殴打,受尽折磨。在原七大队,狱警强迫洪浩远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用几万伏电压的电棍二至三根每天电击全身及肛门十小时以上,所到之处,皮肤红肿、溃烂,头像要裂开一样。2001年下半年,洪浩远在三水劳教所原九大队(现在是一分所三大队)公开炼功,被狱警被禁闭。洪浩远被送到三水前是一个年轻英俊、壮实的小伙子,回家时已被迫害成一个皮包骨、身体十分虚弱、奄奄一息的人,亲戚、朋友、邻里街坊都认不出他。由于身体已被迫害得极度虚弱,于2003年1月5日凌晨2时离开了人世。

王树彬,男,28岁,广东省汕头市外砂镇大法弟子王树彬于2000年6月在上京途中被绑架回外砂派出所的两天中,被连夜提审、拷打,十几个恶警一起围着打。更甚者,一恶警用牙签往王树彬脖子上扎;胸部、喉咙被踩得内外胀肿,鲜血满地,伤口历时两年余不能痊愈。身体的折磨与精神上的恐吓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后被非法拘留于白沙拘留所、澄海看守所,2001年10月再送往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一年,非法延期四个多月。在劳教所里,恶警把王树彬吊“飞机”(双手反铐吊在篮球板架上,双脚基本离地),中午晒太阳。夜里三次关进禁闭室,四支电棍一齐电,扬言“把你搞得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在几个月的高压下,精神几度崩溃。为了转化王树彬,三水恶警还几次把王树彬绑架到佛山××医院,注射摧毁中枢神经不明药物;中午晒太阳,夜里没棉被盖(拦截家属送来的衣服、棉被);雨天淋雨,备受摧残。身体已被折磨得没了人形,体重减了70多斤。三水恶警在对王树彬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的同时,还以王树彬的人身安全威胁其家属,勒索了很多钱。恶警使尽迫害手段后,将奄奄一息的王树彬放回家,并派当地610等邪恶之徒进行监视、跟踪。王树彬身心被折磨到了极点,终于在2003年10月去世。

高献民,男,41岁,广州市暨南大学老师。2000年元旦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在广州天河公园午餐时被捕。他们被关进天河区的两个拘留所天河和棠下拘留所,处以刑事或治安拘留。法轮功学员绝食后被强迫灌盐水。狱警朱文勇叫四个犯人分别踩住被灌盐的法轮功学员的四肢,把整包的食盐倒进瓶子里加少量的水,食盐就被灌进胃里。其中一名女学员一次竟被灌了一千克盐水后,几天几夜昏迷不醒,大小便失禁。刚开始对高献民灌盐的时候,有一个在场的犯人帮凶看见这个场面马上就晕过去了,朱文勇叫换另一个犯人帮凶继续灌盐。盐都没有化开就灌进去,高献民当场休克。几天后,高献民于2000年1月17日中午突然昏迷,送医院抢救不治死亡。

罗织湘,女,29岁,原广东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设计室规划工程师。2002年11月22日被天河区“610”及兴华街派出所劫持去黄埔戒毒所折磨洗脑,她绝食抗议迫害,后被送去天河中医院,12月4日被逼迫坠楼而亡,死时怀有三个月身孕。罗织湘的公公、婆婆听到噩耗之后带着她一岁半的女儿从山东赶来。她哥哥、姐姐也来了。向派出所、610讨个公道,讲明事由,并要求法医验明死因,还要赔偿损失,但都遭到拒绝。派出所、“610”催促家人将罗织湘遗体火化,家人坚持他们无权签字,要让她丈夫签字。丈夫黄国华因发法轮功真像资料被非法关押在赤泥劳教二年,他们不让他出来见妻子最后一面,遗体只有停放在殡仪馆。她家人去信访,也得不到答复,还把他们从住的酒店中赶走。

陈承勇,男,约35岁。家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原广州造纸厂电工。陈承勇因多次进京上访,被迫失业。在2000年1月,他因公开炼功,在广州被关押了15天,2000年7月又被警察关押3周。他还因为在天安门广场打出法轮功的横幅,在北京被关了一天。因为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功就被强行抓进广州“洗脑班”,受尽了非人的折磨。2001年7月21日报导陈承勇已死于一茅棚内,至今尚不知道他的具体死因。只知道他被警察无端地从家中带走,他的尸体在郊区一个小棚子里被发现时已经开始腐烂。陈承勇的姐姐,也是法轮功学员,前去认尸时被非法抓进洗脑班,因她拒绝放弃修炼,警察竟不顾其胞弟刚刚去世的尸骨未寒,在8月又非法判她劳教两年。陈承勇的父亲经受不住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承受不住刚刚痛失爱子又闻爱女被判刑的巨大打击,2001年9月含冤离开了人世。他的妻子戴志珍为澳洲公民,欲前往中国取回丈夫的骨灰,但是,中国驻澳洲悉尼大使馆的官员竟然拒发签证。八个月后,在澳大利亚政府的帮助下,才把陈承勇的骨灰运到澳洲。

吴静芳,女,51岁,广东揭阳法轮功学员于2002年3月31日被警察绑架,关押在揭阳市第二看守所,不到10天便被迫害致死,并被秘密火化。

被重判刑十年以上的法轮功学员有:梅州的谢汉柱,判刑12年;郭雅芬,11年。汕尾的刘立平,12年。广州的朱洛新,10年。深圳的周磊,12年;晁昊,10年;李振铭,10年;李慰军,10年;张奕明,10年;李晓秋,10年。茂名的吴金成,14年;何耿庆,11年,陈向前,13年;李坤,14年。惠州的李震民,10年。

以上是广东地区的一些遭受迫害的案例,还有很多遭受迫害的案例在此不举了。

信仰自由,天赋人权。是受宪法保护的,符合中国宪法第35条、36条规定。修炼“真善忍”做好人,于国于民更是百利无一害。难道政府、官员可以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以权代法、以势压人、整人、迫害人?那些屡杀法轮功学员的凶手,难道可以若无其事的逍遥法外,而揭穿其罪的人都成了罪犯阶下囚?在全世界唯有中国是把信仰“真善忍”视为犯罪的国家。

建议在首界贵州公民国际人权研讨会上提出停止迫害法轮功的议题。作为公民的法轮功学员应当受人权保护,呼吁中国人,中国政府关注中国法轮功问题,早日停止迫害!

再次祝贺贵州首届公民国际人权研讨会圆满成功!

2005年11月30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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