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余雪兰、谢银仲/嘉市报导〕嘉义市纪金清一家4口涉嫌杀死牌友许神坤案,检方27日凌晨向嘉义地院声押,但法官以检方未合法逮捕、不符程序而驳回,4人获释,检方不服,昨天下午紧急提出抗告,对于声押程序问题,院、检各持己见。
法官认定程序有瑕疵
纪金清与太太纪吴月女、儿子纪坤宏、纪炎林涉嫌于25日与许神坤发生争吵,不料许被杀成重伤致死,案经警方查办,26日下午将纪吴月女拘提到案,而纪金清与2位儿子2个小时后也自行到案,警方做完笔录后,向检察官张嘉宏报告,检察官于是依刑事诉讼法第76条,将4人径行拘提,讯问后以杀人为5年以上重罪、且4人有逃亡、串供之虞,向嘉义地院声押。
嘉义地院由法官冯保郎开庭审理,以4名被告供称系自行到案,且检察官侦查讯问后,并未谕令当庭逮捕, 因此法官依刑事诉讼法第228条规定,即被告自行到案者,检察官讯问后认为有羁押必要者,得予以逮捕,并声请法院羁押,因而认定检方并未合法逮捕,不符程序,予以驳回。
声押驳回检方提抗告
嘉义地检署昨天接获法院的裁定后感到惊讶,主任检察官萧宇诚表示,依据刑诉法第76条规定,检察官认为被告涉嫌重大即可径行拘提,一切符合程序,法院的裁决于法不合,因此提出抗告。
法院发言人夏金郎表示,拘提不等于逮捕,检方虽径行拘提,但无当庭逮捕行为即声押,程序上有问题。
不过萧宇诚表示,依刑诉法第93条规定,检察官讯问后认为有羁押必要者,应自拘提或逮捕时起,24小时内向法院声押,因此有拘提动作即可声押;双方各说各话。
程序之争 让案情陷迷离
〔记者余雪兰/嘉市报导〕嘉义地检署与地方法院为了法律程序正义之争,互不退让,决定交由台南高分院裁决,案件实质问题暂摆一边,而涉嫌杀人的4名嫌犯被释回,可能串供、逃亡,法、检双方均以法律如此,表示莫可奈何。
嘉义地检署与地方法院对于纪金清一家4口涉嫌杀人案的声押程序有所争议,对于彼此所提出的法律见解,都表示难以认同。
而该案纪金清一家4口的供词,与目睹案发经过的被害人母亲的指控完全相反,且4人之间的供词也多所矛盾,检方因此将4人全部声押,却因法、检的程序正义之争,让4人有串供、逃亡的机会。
对于将案件实质问题摆一边,可能影响日后侦查,嘉义地院发言人夏金郎认为,检方可在声押被驳回后,立即重新传唤被告,当庭逮捕,再向法院声押。
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萧宇诚则强调,这是法律问题,无法退让,法院裁定于法不合,只有抗告。
对于为了程序正义之争,而影响案件的实质侦查,萧宇诚表示,目前司法院针对该问题已提出修法草案,检方声押被驳回后,得在5天内提出抗告,缩短成24小时,且嫌疑人在此期间不得释回,抗告改向地方法院提出,地院则于受理后24小时组合议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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