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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假名媛”江承云 为躲刑期竟逃亡六载

2005-02-21 23:2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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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1日讯】(中华网2月21日报导)有台湾“第一名媛”之称的江承云,被揭为躲刑期,足足逃亡了6年!据媒体报道,江承云去年中被爆隐瞒有医生老公王亦汤,还涉及侵占、诈欺与妨害家庭官司,为避锋头,当时她消失2个月,过后复出。昨日有读者向台湾媒体爆料,指江承犯恪跋失、出现”已非头一回,1996年,她因诈欺、侵占,被高院判刑10 个月,为躲刑期,足足逃亡了6年!

  昨江承云承认此事,虽没服刑,但她认为“法院已经做出处理”,而且那几年她也不自由啊!

  媒体说,这起“假名媛、真逃犯”事实,需回溯至13年前。92年,本名江贞慧的江承云,在百座企业担任灵骨塔销售员,负责贩卖北县三芝乡“北海福座”灵骨塔塔位,趁业务之便,侵吞公款75万元台币,公司察觉后,告进法院,她被台北地院判决,因诈欺罪被处有期徒刑5个月,业务侵占部分,则处有期徒刑7个月,合并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过后她上诉到最高法院,但在96年被高院驳回,仍需执行刑期10个月,至此她开始逃亡。而检察官多次传拘她执行刑期未果,向所有警政单位发布通缉令,但她仍巧妙躲过检警追缉,至2002年通缉令的“法定行刑时效”超过,才依法免刑。

  (大洋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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