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月22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一名五十一岁男子因伪造涉及七百四十万元的账目,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三年零四个月。
案情透露,该名五十一岁男子为一间香港贸易公司的前执行董事,他与受害人的公司于一九九六年6月订立合约,订明受害人会提供一笔八百万元的银行信贷给他使用。在每次信贷交易中,被告将会给予受害人公司一至两成手续费作为回报。
于一九九六年十1月至一九九七年3月期间,被告伪造了四十五次虚假的交易,并使用了七百四十万元银行信贷去偿还他欠下供应商的债务。
由于被告未能偿还银行信贷及欠下供应商的债务,供应商于一九九七年4月向警方报案,而被告则在受害人报案之前失去踪影。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已逃往加拿大。于2004年6月,被告在加拿大被加拿大皇家骑警拘捕,并于去年10月被引渡回港。他其后被落案控以四十五项伪造账目的罪名。他被判罪名成立,今日在区域法院判刑。
香港一男子造假账判年三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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