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星斗:讨伐中国教育制度

胡星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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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7日讯】
  一、吃人的中国教育制度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起,中国照搬了前苏联的国家主义教育模式—-奉行极端的科学主义、功利主义,唯理工科教育、唯智育至上,细化专业、学科,实行精英教育,以全部资源训练特殊专家,以举国力量把特定的技术搞上去;为此实行淘汰多数、层层选拔的应试教育,组织注入式、满堂灌、死记硬背的考试。漠视人文教育以及人格的健全、综合素质的培养,忽略公民道德、公民权利义务、诚信守法等基本做人的教育,热衷于圣人道德说教、效忠的奴化教育,一味地宣扬空洞的理想、拔高的英雄和榜样。教学、教材内容皆突出政治和意识形态,教育官僚化、政治化。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照理说,经济的全球化、社会的多元化要求相应的丰富多彩、鼓励创新、完善人格的素质教育,但是,匪夷所思的是,我们的教育仍然死守着国家主义的阵营,不肯顺应市场和社会的变化,越来越远离工人、农民、普通民众和弱势群体。中国教育成为计划经济和落后体制的最后堡垒。

  当代中国的教育凸显精神的贫困:没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没有独立的教育思想,没有教育学大师,没有创造力勃发的人才,缺乏主心骨和教育精神,甚至连对学生负责的精神都罕有——有的只是对上司的负责和阿谀,对权力和利益的维护。素质教育喊了多少年,但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没有雨点,反而迎来了酷日,应试教育愈演愈烈。培养出来的,许多是无个性、无创新、无道德、无健康心理甚至无人性的“五无”“有用人才”和“螺丝钉”;同时,许多教育工作者使用话语霸权,维护“师道尊严”,铲除一切“旁门左道”的思想。在中国难有真正的学术批评,只有谩骂和门户之争;难有独立的社会科学研究,只有封闭的垄断的伪学术。

  中国的学校“‘政’‘校’不分”已成为痼疾,教育行政化,校长不是独立的教育家,而是政府官员,学校成为行政权力和官场的延伸,处处体现了权力意志——权力决定招考,权力决定课程,权力决定职称,权力决定荣誉和学术地位。学校的服务也官员化、衙门化,大学50%以上的教职工是行政后勤人员,社会上流传着顺口溜:“校级领导一走廊,处级领导一礼堂,科级领导一操场”,它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了高校机构臃肿的现状。

  中国大学的媚俗、屈从权力与堕落已令大学的神圣性荡然无存。一些所谓的“一流大学”把港台明星有些甚至是没上过几天学的影星、歌星聘为教授,把主管意识形态的高官请为博导。近几年,政府高官也纷纷获得博士学位,他们往往不需参加入学考试,只需让秘书代为上课,而堂堂的大学则为获得官员的权力资源暗自庆幸。现在中国的学术腐败也已经发展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剽窃、花钱出半抄半编的论文已司空见惯,为争当院士,单位和个人“公关”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乱发文凭则令自身大为贬值,据报导,中国每年授予的博士学位即将超过美国,而中国大多为低水平重复研究,我们的一流大学在世界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数仅为美国的一百至两百分之一。

  中国义务教育的惨状则是各级政府失职的典型。《南方周末》报导:中国义务教育经费的75%以上是由农民负担的!只要你到中国的许许多多的乡村学校去看看,你心中就会有“惨不忍睹”的感觉:教师衣服脏旧,学生蓬头垢面,桌椅板凳破破烂烂,校舍大多属于旧房破房危房。现在,由于农村中小学合并,连这点可怜的教育资源也越来越远离农村,许多边境学生纷纷到学费相对便宜、条件更好的缅甸、越南求学(《南方周末》),另外一些学生则失学。而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各地却普遍虚报、高报,据《法制晚报》:福建某地教育局官员称当地义务教育入学率100%,但记者调查发现大量的少年儿童不上学。

  近几年中国又刮起了教育产业化之风。教育产业化本应指:民办教育一定程度的产业化,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而决不应是义务教育和公立学校高收费,教育当局从学生身上敛财!所以,各级政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对于义务教育,他们有着不可推辞的全部责任,不能尽责,就必须问责、罢官;对于公立大学,应当促其转制,代之以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多层次的私立学校。实际上,如果不能取消对私立学校的种种歧视和限制,不能利用社会力量来办大学,那么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保证大量的公立学校的经费,学生也无法负担公立学校庞大的行政后勤开支,中国也不可能有钱去办义务教育。目前,中国的公共教育经费92%花在了高教上。

  教育不公平也是中国的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人为地制造教育鸿沟,巨额投资重点学校、重点中学,甚至打造星级学校,使之成为权贵、富人子女入学的场所,成为政府财政的来源。而上了好中学,往往就可以上好大学,中国的重点大学特别是一流大学主要是为强势群体服务的。据杨东平教授领导的《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课题成果,北大农村学生的比例从1998年的18.5%下降到1999年的16.3%,清华从1998年的20.7%下降到2000年的17.6%。对于热门专业,管理干部、技术阶层的子弟占57.3%,工人、农民、下岗人员的子弟仅占25.4%。2003年北京某高校高考录取分数线农民子弟平均高于干部和知识份子子弟38.8分,下岗人员子弟平均高于干部和知识份子子弟35分。现在,弱势群体的子女多进入非重点院校和无人愿意学的冷门专业学习。中国教育起到了分离器的作用——以政府财力打造重点小学、中学、大学,供强势群体的子女进入学习,而弱势群体的子女大多无缘其中,社会分化将越来越严重。

  一方面是政府财力的“锦上添花”与扶优倾斜政策,另一方面是中国教育经费的严重不足。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发达国家在5%甚至7%以上,而中国2001年为3.19%,2002年为3.41%,均未达到国家制定的在2000年达到4%的目标。再看人均公共教育经费就更惨,瑞典为2000美元以上,美、日、德、法等在1000~1500美元,中国仅为9.4美元(据《南方周末》2003年新年特刊)。中国的教育经费占世界1%,却要教育世界25%的学生。钱少尚不足惜,可叹的是这一点钱还没有用在政府理应承担责任的义务教育上,而是大多用在了本应依赖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上,中国的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生均公共教育经费之比为1:1:23,而美国为1:3:2。(据《发展经济学》刘伟、魏杰主编,中国发展出版社)

  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地域歧视问题由来已久,广为诟病,不仅造成了区域不公平,而且明显违背宪法的教育平等条款,然而有关教育当局依然我行我素。有的省市之间高考录取分数线甚至相差100分到200分。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能上重点大学的分数,在江西、山东、江苏、四川等省份连大专也不一定能上。而国立大学是依靠全体人民纳税的政府财政建立和维持的,理应对全体人民平等开放。以帮助落后地区培养人才为借口,实际上,一些官员搞分数线差异的真正目的是为了维护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特权利益和他们自己的特殊利益。还有,特招生、定向生政策成为腐败渊薮、广为人们质疑而不被废除,以及最近的“独立学院”和“名校办学校”政策允许降低分数线、乱收费,都成为维护私利、制造不公平的利器。

  尤其令人绝望的是,教育腐败在中国已经“分利集团化”。据中国最大的民办教育企业—-南洋教育集团前董事局主席任靖玺估计:全国中小学的课本定价总额每年在200亿元左右,全国中小学的教辅定价总额每年在600亿左右,再加上试卷等有关费用,每年全国中小学生在教材、教辅等项目上花费的钱要突破1000亿元。根据2004年8月曝光的四川教材回扣案,教材和教辅的回扣率约为30%左右,如果按此比例,那么每年就会有300多亿的回扣流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手中,这就是统一教材教辅和考试的好处。据《北京青年报》报导,10年来教育乱收费超过2000亿人民币。这些乱收费项目,还没有包括指定教材和教辅每年300亿左右的回扣在内,如果加上这个数字,10年来的教育乱收费就不应当是2000亿元,而应该是5000亿元了。

  任靖玺先生大半辈子“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已届不惑之年,无所谓挣多少钱,只是想做点对社会有益的事,于是进入教育领域,虽然现在已经发展为民办教育的“航空母舰”,但他承认自己失败了:“我败给了专制、垄断、丑恶、没人性的教育制度”;“中国的民办学校乃至全国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最大症结,是中国以专制特权、垄断利益、僵死模式为特征的残酷的应试教育制度。中国教育表现出来的种种弊病,从教育乱收费到占用学生的假期补课,从学生身体被搞坏到个性被压制,从中小学生为考试自杀到禽兽老师强奸小学女生,从老师打骂学生到学生自尊心被毁灭,从考试做弊到教材买卖中的腐败,从应试教育日趋强化到素质教育只喊不做,从“择校生”到“校中校”,到“名校办民校”,再到所谓“独立学院”,而后到取消民办大学学历文凭考试资格,进而发展到全国性的有史以来最肮脏的教育腐败。所有这些现象,都是这个教育制度的烂根子结出的烂果子。”(任靖玺《教育炼狱十年》)

  因残酷的应试教育制度而自杀的事件在中国也是层出不穷。2000年3月,开学仅10天江苏金坛市便有3名中学生自杀;2000年3月成都一初中生上吊自杀;2000年7月东莞一女初中生自杀;2001年9月武汉一小学生自杀;2001年11月呼和浩特一学生自缢身亡;2002年9月银川一女中学生自杀;2003年5月重庆一女中学生跳楼身亡;2003年11月安徽一中学生喝农药自杀;2003年11月云南两小学生自杀;2003年甘肃双城镇6名中小学生先后自杀;2004年3月11日,重庆两名女高中生跳楼身亡;2004年6月湖北一小学生自杀;2004年9月,南京一小学生自杀;2004年7月银川两小学生自杀;2004年11月湖南一女初中生自杀;2005年2月9日,海口一中学生自杀……。

  中国教育制度“吃人”,决非危言耸听,可谓罪孽昭昭,尸骨累累!

  二、涉嫌违宪违法的中国教育制度

  中国教育制度不仅丑恶吃人,而且涉嫌违宪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城乡二元教育制度、义务教育不落实、以政府财力举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高考录取分数线地区歧视等都涉嫌违宪。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第十八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第二十五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而全国的公共教育经费投入过低,挪用、贪污教育经费用于盖楼、买车的情况十分严重,各级政府没有受到本级人大对教育的监督,义务教育政府不履行义务,歧视、压制民办教育,学校受到各级政府和官员的非法干涉等都涉嫌违背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国家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城乡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国家对经济困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经费,予以补助”。第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创造条件,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适龄儿童、少年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第十七条:“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杂费。收取杂费的标准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已规定免收杂费的,其规定可以继续执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酌情减免杂费。其他行政机关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不得向学生乱收费用”。而一些地方政府不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国家不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帮助贫困地区,打工子弟不能接受城市良好的教育,教育乱收费,教育畸形产业化等涉嫌违背义务教育法。

  三、中国教育的出路。

  中国教育惟有幡然悔悟,痛改前非,以民为本,遵守法律,重铸制度,才能获得国民的原谅,赢得师生的信任,挽回学术的尊严。为此,必须建立透明、法治的公共教育制度。教育政策应交代议机构、全民讨论;教育管理制度应当改革,改变行政化、官僚化的现状,减少后勤队伍;取消行政部门对教育的垄断和控制,行政部门只能按照《宪法》和《教育法》对学校进行投入、宏观规范,不能以政策方式进行具体的干预和谋利;各学校自行决定发放毕业证书、学历和文凭,其价值和含金量由社会竞争和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各学校和教师自主设定课程、选择教材、编写教材。

  必须恢复政府举办的学校的公立性和非盈利性,教育部的大学属于国立性质,应当面向全国平等招生,取消高考录取分数线的歧视政策;大学应实行政校分开、教授治校的制度,鼓励自由和创新的学术研究,让大学成为“社会的良心”、理想主义的最后家园;遏制学术腐败,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革除教育资源扶优的政策,取消公立学校中的重点小学、重点中学,大力发展私立高中、中专、大学;采取严厉的措施铲除教育腐败,瓦解教育既得利益集团,取消导致腐败的保送生、特长生、定向生、国防生、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等政策,遏制高考招生中的贪腐行为,保证弱势群体的子女能够上大学、上更好的大学。

  政府必须对义务教育负全责,保证其投入;义务教育的少量收费应举行听证,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应“一费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完全免费;国家应免费给学生提供教科书、伙食、校服甚至交通补助;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应在所在城市平等就学;应建立中央财政对经济困难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制度,立法规定社区参与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对于义务教育政策不落实的要进行问责、弹劾。

  必须重新认识教育产业化。有关当局不得甩包袱,将义务教育学校市场化、私有化,高等院校不得靠高收费来维持庞大的官僚行政队伍,应当尽可能地利用社会资源办大学,取消在高考招生、政策扶持等方面对民办教育的歧视,还教育权于社会,还教育资源于社会。

  必须在各级学校中切实开展素质教育,重视公民教育、人文教育、创新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道德、心理;应改革高考方式和内容,压缩考试科目、天数,增加高考次数,推行能力考试,减轻学生负担,考试由民间机构组织(类似于托福、GRE),招生由大学自主;实行以学生为中心的自由、平等、诚信、守法的教育,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环保意识、国际化观念。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所幸的是,现在教育界有一批志士“为了学生”,为了“救救孩子”,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遭受多少的挫折,他们总是百折不回,一往无前,尝试着素质教育和教育改革,推动着中国教育革命的步伐。

  这正是风起云涌的时代,我分明已听到隐隐的雷声。
  让教育革命的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2005-2-25

  (胡星斗,北京理工大学教授,电话:010-68946812,E-mail:huxingdou@huxingdou.com.cn。huxingdou@21cn.com。“胡星斗中国问题学”:http://www.huxingdou.com.cn。) ◇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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