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国“公款行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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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7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采访报导) 据《中国青年报》报导,“公款行贿”现象在中国相当普遍;报导列举了公款行贿的一些主要手段:以公款给离任领导送礼、为新任领导摆筵席;趁领导家有人婚丧嫁娶之际,以单位的钱物表示慰问或祝贺;以公款行贿在评比中博取好名次;在跑资金、拉项目时以公款行贿挤掉竞争者;拿公款买官等等。

针对这些现象,现在海外的原深圳公安干警高沛其、贵州异议人士曾甯在一场讨论中表示,“公款行贿”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些人特有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记者:《中国青年报》列举了“公款行贿”的种种表现,在很多国家,比如说包括美国,很少听说有这样的事?

高沛其:对!

记者:为什么中国公款行贿这样的普遍,请两位谈一谈公款行贿的社会状况。

曾甯:公款行贿在中国大陆非常普遍,我想行贿本身应该说是不光采,甚至是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是一种腐败。但是在中国目前这样一种政治体制下,“行贿”包括公款行贿却成了一种非常普遍的生活方式、一种工作方式,如果你不去行贿的话反而就不正常。中国大大小小、上上下下的这些单位部门,实际上都有一笔专门用来请客、送礼、吃饭、行贿的公款可以来开销,政府他垄断了所有的资源、垄断了一切资源,包括经济资源、政治资源、公家的钱、国家的钱没有人心痛,那么你送给我、我送给你,甲、乙、丙、丁互相都是国家单位。

记者:高先生,您的看法?

高沛其:刚才曾先生说的很客观也很全面,实际上我觉得中国的公款行贿问题,本身就是一种社会上供求的关系,贪污受贿的本身就说明有受贿的,就有贪污的,两个是共生存在的。因为当前中国社会这种贪污、受贿,在中国已经形成他一种特有的文化,也可以说中国他这种特有的特色。

从公安角度来讲,从公安部到下面一个小小的派出所,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一个小金库,这个小金库本身就是一种你说不义之财也好,或者把公家的钱变换形式变成他们私人的钱,然后利用这小金库的钱周转来达到他们这种个人的目地。

记者:从法律上说的话,曾甯先生您认为中国的法律对于行贿,包括公款行贿的惩罚力度怎么样?

曾甯:从法律从现行的中国法律的这个角度来看,实际上是不允许这个腐败、不允许行贿或是受贿的。但是如果说单纯的探讨“公款行贿”的问题,这又是一个例外,就是说中国的法律和现实本身是脱节的。中国的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还存在一个公款行贿、公款贿赂这个问题,因为这个东西是“浅规则”允许的,就是说大家约定熟成,互相之间都知道这个东西的话是可行的,而且这个东西是现实的,你这样做,我也这样做,不做还不行。

记者:高先生您怎么看?

高沛其:我认为,对中国来讲统一就是不准行贿,所以法律规定一定是有的,我就没有必要再专门提出来,什么钱行贿是不允许的。

记者:行贿都是犯法这没有问题。

高沛其:对啊!

记者:但是有时候如果是为了本局集体的利益性行贿,好像就有人觉得不是那么可恶,这个就决定行贿的事情可能就很难被举报出来,因为有些举报人员担心单位同事、领导这个要报复他。

高沛其:我认为您说的很对,我从本质上来讲,共产党党内的腐败,党内的行贿、党内的贪污,为什么说能被一般所接受呢?就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讲,反正是公家的钱行公家的贿。但是我们要讲起来,他所行贿的最终目地,一般来说总不是光明正大的,如果是光明正大怎么还要行贿呢?行贿本身就是说通过正当的途径达不到的。

记者:我们再谈一个问题就是,能不能从这个审计上来采取措施,杜绝公款行贿的现象?

曾甯:目前是这样的,实际上来讲做为中国政府的话,是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行贿,只不过就是说,在中国社会这样一种现实生活中,公款行贿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工作方式。比如说在审计上,假如说他严格做到审计制度,那么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公款、不正常的支出,那理论上这个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上还是做不到的,从审计角度应该说,也是不可能堵住这个漏洞的。

记者:高先生,您的看法?

高沛其:我基本上同意他的意见,现在我们中国有句大家都知道很广的话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况且来讲,审计部也不过就是党领导下的一个体系,一样自己来监督自己的话,我觉得这点也是不可能的事。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报导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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