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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共反分裂国家法 美国会通过决议案

2005-03-17 11:1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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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7日讯】(台湾驻美代表处新闻稿/2005年3月16日)

美联邦众议院院会在本(16)日下午三时,以424票对4票表决通过由众院国际关系委员会主席海德(Henry Hyde, R-IL)所提出,有关美国会关切中国通过(反分裂国家法)之众院第98号共同决议案(H Con Res 98)。本处对海德主席及众院友人关切中国通过之(反分裂国家法)将对台海和平现状造成威胁表示衷心感谢。

决议案之决议文强调,中国之(反分裂国家法)企图透过法律方式将对台动武合法化,此已改变区域现状,美国对此表达严重关切;并且要求美国总统应指示适当政府官员,就中国采行该项法律及中国日益增加之对台军事威胁等,向中方官员表达严重关切;此外,美国政府重申台湾的未来应在台湾人民同意之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且美国政府应继续鼓励两岸对话等。

决议案并强调中国军备在近年来扩张情形,及其对台海安全所产生的威胁,另外也指出(反分裂国家法)已片面改变台海现状,其目的在为对台动武创造一法律架构。决议案并且以极大篇幅重申美国在(台湾关系法)之下对台湾之各项承诺等。

决议案系由海德主席在3月15日提出,由于国会各级领袖对该项议题的高度重视具普遍共识,所以在提出后即在本日提交院会表决通过。

此外,为谴责中国提出(反分裂国家法),美众院(国会台湾连线)共同主席Steve Chabot(R-OH)及联邦众议员Jeff Miller(R-FL)前于今年二月间均曾分别提出相同性质之众院第70号及第76号共同决议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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