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个人日志言论被开除 各方讨论

标签:

【大纪元3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丰喜编译报导) 乘务员艾伦西蒙奈娣(Ellen Simonetti)与前古狗(Google)员工马克简除了喜欢使用互联网日志(blogging)外,他们有一个更相似的共同点﹕他们都被开除了。尽管许多公司订立网路规章以禁止员工访问色情网站以及转寄有关种族歧视的笑话,但是极少直接涵盖互联网日志的,特别是员工在业余时间所写的文章。

据美联社消息﹐西蒙奈娣张贴自己穿着制服的性感照片,而简在互联网上讨论关于她老板的财务情况,当他们的老板发现这些文章时,肯定不会感到舒服。

亥舍儿阿姆斯壮(Heather Armstrong)是一个互联网设计师,因为在互联网日志上评论关于工作场所的事情而被开除,她说﹕“雇主和雇员之间需要沟通,每个人有自己的出版权利,但是当谈论到工作场所的议题,则需要制定一些规则”

互联网日志是一个非常自然的公开讨论场所,人们谈论他们的喜好和厌恶-关于家庭,朋友或是同事们。根据互联网与美国生活专案(The Pew Internet and American Life Project)的调查资料,目前有百分之二十七的美国成年人阅读互联网日志,同时有百分之七的人参与写作。

在目前搜寻引擎很发达的时代,几乎可以轻易地在互联网上找到任何人说的任何话,于是公司企业开始注意到这件事情-并且采取行动。

一个工人维权组织“全国工作权利学会”(the National Workrights Institute)的会长莱维斯莫特比(Lewis Maltby)说﹔“因为互联网的场合比较不正式,所以你比较容易说出一些冒犯老板的事情”

阿姆斯壮不愿意说出2002年解雇她的公司的名字,她说“当她在网路上的评论被人听见后,四处的传播,最后流传到了昨晚的公司圣诞节派对中”,于是她的长官们开始讨论这件事情。当她被开除后,同情的人们创造了一个名词“丢斯得”(dooced),意义为“一个人因为自己网站而被开除”(dooce.com)

2003年,一位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的员工麦可汉思康姆(Michael Hanscom),因为张贴了一张照片而被开除,照片的内容是一批苹果电脑(Apple Computer Inc)出现在微软的卸货区,他说因为他在文中说明了这个卸货区的地点,微软说他违反了安全规定。

去年秋天,西蒙奈娣公布了她自己的照片,照片中她穿着达拉航空公司(Delta Air Lines)的制服站在公司的飞机上,她的胸罩一半露出来。几周后她被开除。

今年一月,简因为在留言版中谈论公司内的生活而被开除,尽管他说﹔“那些都是公开的资讯和我个人的想法和经验”。经过反省后,简说他了解公司的顾虑,因为这样的资讯可能促使读者根据他“随意做出的评论”的而从中获得资讯。

他说他希望他的案例可以提醒员工“在张贴文章前需事先与他的的主管们沟通”。

西蒙奈娣说她仍然不明白自己哪里做错了,她说有许多员工的网站以及交友自传中都提到达拉航空公司,也有穿制服的照片。

她说﹔“如果有这种禁止的政策,为什么这些人都没有受到处罚?”

达拉航空公司与古狗公司的官员只说西蒙奈娣与简已经不再为他们工作了。

1997年,互联网日志的开拓者凯穆朗布雷特(Cameron Barrett)的同事无意中发现了他一系列的写作之中的一段“实验性”的短篇故事后,失去了他在密西根(Michigan)小型行销公司的工作。现在他比较谨慎了,当他于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初选期间为卫斯理克拉克(Wesley Clark)助选时,他暂时关闭了他的互联网日志。

布雷特在电子邮件中写道,“我知道我写的任何一件事情都会被其他的竞争对手与其支持者放在显微镜下观察”

公民自由团体,电子新领域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的政策分析师爱纳丽纽威斯(Annalee Newitz)说,员工们常常“不了解修正法第一条并不能够保护他们的工作”。

劳工专家说,修正法第一条禁止控制人民言论只是针对政府而言,所以在大部分的州的私人公司可以任意地开除员工,除非因为差别待遇,告密而被报复,或是因为组织工会运动的缘故。

一些公司实际上鼓励个人的、非官方的互联网日志,并且有明文规定什么可以写以及什么不可以写,他们认识到通过富有思想的互联网日志可以吸引顾客。

佛罗斯特研究公司(Forrester Research)分析家查林李(Charlene Li)说:“总是存在着风险,只要让员工能够接触到电话时就已经时时刻刻存在风险”。

太阳微系统公司(Sun Microsystems Inc.)鼓励撰写互联网日志,并提供服务器空间给个人使用,但是警告不可以透露公司秘密以及财务内容,否则将会违反安全规定。太阳微系统公司还提供增加互联网日志的趣味性的建议。

太阳微系统公司的政策首席工程师提姆布雷(Tim Bray)说,只有少数员工被“非正式的要求注意其用词”,事实上,公司的政策中有一个机制是可以让主管和员工互相讨论的。

格鲁夫内沃克公司(Groove Networks Inc)的法律总顾问杰夫索(Jeff Seu)说他所制订的政策以容忍异议为目标,但不是为了容忍无礼的行为。

微软不愿意评论关于汉思康姆的案子,但是指出它鼓励撰写互联网日志并且有超过1500位互联网日志使用者-于微软的官方网站中。

李特勒曼德森(Littler Mendelson)法律公司硅谷(Silicon Valley)分部的职业律师克里斯多夫柯贝(Christopher Cobey)说由于最近有名的互联网日志事件使得越来越多公司开始询问关于政策制订的问题。

但是一些专家质疑当存在足够的注意事项以及常识时,是否还需要单独针对互联网日志制订政策。

互联网日志软体制造者六分股份有限公司(Six Apart Ltd.)的副总裁艾尼尔戴许(Anil Dash)说这些员工被开除的案例大部分不是因为互联网日志本身,而是因为透过互联网日志做出违反规定的事情。

摩根路易斯法律公司(Morgan, Lewis & Bockius LLP)的劳工与职业分部主席马克迪区特(Mark Dichter)说,这些政策会把员工的手绑起来。

他说“你需要去制订规则,但是规则制订好之后,却又经常出现是否违反规则的争议”。(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网志Blog--有力的网路行销工具
三二六大游行讯息上网  线上反反分裂法
蒙市成立城市环保委员会
年薪最高的20类医疗保健工作 最高42万美元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