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24日讯】我叫李桂荣,女,现年48岁,汉族,原为吉林省辽原矿务局职工,现无业,并家破人残,乞讨渡日,饱受恶魔摧残的我,眼含辛酸的泪水,冒死乞讨来京向您和中央首长们如实的举报吉林省辽源矿务局局长张义,伙同其弟张杰(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副局长),滥用职权,坑国害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恳请您在繁忙的工作中审阅我的血泪控诉状,责令下属依法立案查办,严惩恶魔,以平民冤!
一. 滥用职权贪钜款,费尽心机坑国家
其一、张义利用该局已报废过的下属企业太信煤矿名义,把只有2000多人的小井,并计谎报为16000多人,骗取国家破产费2.6亿多元,且账目混乱,部分资金去向不明。
其二、矿务局所属企业年年谎报超产,年上交国家利润4000多万元,张义为中饱私囊,把全局职工工资不发,改为月月发奖金,张义年年从中多占15万多元。
其三、矿务局下属企业一个水泥厂,账面投资1.3亿元,三年中年年效益好,但张义故意拖债不还,造成法院对该厂依法评估拍卖为3800万,差额近一亿元,且账目混乱,资金去向不明。
其四、矿务局1998年公伤死亡17人,1999年公伤死亡15人,张义弄虚作假,二年仅报公伤死亡2人,以此骗取国家安全奖金100万元,张义个人侵占6万元。
其五、2001年该局参加职工劳鉴2000多人,每名职工交费55元,收费不给收据,直接贪污125000元。
其六、2002年新年国家下拨该局救济款60万元,而张义少发多报,从中贪污款额,经账目公开对照,便可真相大白。
二、历尽艰辛告贪官,饱受摧残寻“青天”!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7年来为状告贪官,我逐级访告,并先后72次来京找中央首长们反映,白天我东奔西反映情况,晚上去火车站或道路上捡破烂卖钱,后向首长发信件,7年来,我先后以书面形式发信件2000多封,多次引起中央首长们重视,曾得到何勇、张宝明、杨伟民等首长们多次的批函督办,但因某些领导腐败,地方层层保护,不但没有结果,反而以此给我和全家带来灾难….。
几年来,我家被当地贪官长年监控不说,三年被政府关押,押送20多次,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两次,期为两年零六个月,拘留2次,送精神病院2次。几年来,我乞讨受饿,受人追杀,家破人残,丈夫工残无人管,6岁可怜的小女儿被强抢送到福利院吓病无人怜,每天跟呆痴孩子在一起,门牙磕掉无人问,至今9岁不让上学,失去前程,更可怜我全家几年来未吃上一顿团员饭,几年来过新年没吃上过一顿饺子。
令我痛心难忘的是2001年12月29日,张义得知我由北京返回辽源,当即派人(不在编的警察)20多人,冲进火车站,首先抢跑我6岁的小女儿后,就对我拳打脚踢,大打出手。然后给我背带手铐送进了张义之弟张杰管辖下的辽源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多次对我毒打,坐老虎凳,并抢走了我的全部上访证据材料、身份证等重要依据,折磨得我连续昏迷10多天之多。等我醒来,竟被关押在张义管辖下的医院,他们把我衣服全部脱光,一丝无挂,用六、七名不在编的男警务人员轮流看管,令我受尽了屈辱和折磨,18天我滴水未进,狠心的张义为致我死地,竟又准备派人再次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直到我奄奄一息,我大女儿才把我抢回家,借款给我抢救治疗。
又一次更令我有生难忘的是2004年6月9日,当时我身背中央五位首长的督办信,准备返回辽源,在天安门前遇到张义指使其弟张杰,滥用职权派出追杀我的五名公安人员,查明我姓名身份后,不由分说,将我强行拉到天安门分局,就在天安门分局屋里对我拳打脚踢,手上背铐将我打昏在地后强行将我台上警车,等11日我醒来时,已把我关押在吉林省劳教所,当时我已被打得全身伤残,不能行走,只能在地上爬行,见此情况他们得意的哈哈大笑,并对我无数次污言辱骂,对此,张义、张杰二人文进而串通、勾结劳教所恶徒,于15日给我用酷刑把我抬上形床(死人床)。
当时是李大队长带10多人强行把我按倒在用铁片编成的床上,然后用手铐把我两手吊锁在床上,再用皮带扣锁上我的双脚后,又用管子插入鼻孔直通到胃部,只要动一下,就会大口吐白沫和吐血,到最后吐的全是血,直到三天三夜后,见我昏死过去才把我放了下来,因我被折磨得不能行走,先后有一个多月时间,白天派三、四人从四楼拖拉到三楼,晚上再从三楼拖拉到四楼,此期间,我每天倒在水泥地上昏睡15个小时,为了解恨和杀人灭口,狠心的张义、张杰兄弟又串通劳教所,于7月11日又一次把我抬上了“死人床”,并用通有大电流的电针扎我下腿1个多小时,害得我大汗淋漓,口吐白沫带血,恶徒们怕事情败露,从不让家人看视。我大女儿在大学考试期间去劳教所看望7次,后6次不让见,我大女儿都痛哭而返,大女儿时刻怕失去母亲,过多的压抑,现已作病,脑痉脔疼痛难忍,两眼流泪….。
7月13日看我快被折磨死了才把我送进了劳改医院抢救,在劳改医院两次下病危通知后,于7月22日夜晚2点多钟,为推脱罪责,才把仅有一息的我通知大女儿接回,途中经我多次抢救后,才把我接到了辽源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三天后,因家中无钱交治疗费,我女儿无奈,只好眼含热泪把我接回家中,土法抢救治疗至今。现如今,我因告贪官,丈夫因公致残,生活不能自里,未给任何公伤待遇。
小女儿被抢送在福利院,她姊姊去看她,她问她姊姊:我妈多久能打赢官司,我再过一个年就四个年了……..。至今3年多,小女儿9岁多不让上学,失去宪法赋予的权利及义务,哭了7天7夜没有人照管,我本人7年多没给发一分钱、工资,进而又惨遭迫害和摧残,造成废人。连我捡破烂保命的权力也被恶徒剥夺!试问苍天:这天理何在?党纪国法又何存?!我到底有何罪?!我该如何去生存?!!!滴滴血、声声泪,我该向谁去诉说?
“官吏司法腐败,亡党亡国”。“贪官横行,百姓遭殃”,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在举报中全家付出沉重的代价,(精神、肉体、心灵),多次死里逃生,我只是其中的一员。全国还有多少像我一样,被追尾暗杀,四处漂泊,有家难归?我代表全国举报人,再一次恳请中央首长,中央政府、各界有权人士和有良知的同胞们,呼唤正义吧!为社会主义的稳定,为了保护公民及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实现法律、法规,为了全国举报人及冤民,不再多流血,恳请中央首长求真务实,执政为民,立党为公,严惩腐败吧!为了反腐败的胜利,为了法律、法规的健全,我誓死捍卫法律,并把我的身躯捐献社会。
敬呈
中央首长立案查办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东山街三委六组李桂荣
2004年12月2日逃难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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