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4日訊】我叫李桂榮,女,現年48歲,漢族,原為吉林省遼原礦務局職工,現無業,並家破人殘,乞討渡日,飽受惡魔摧殘的我,眼含辛酸的淚水,冒死乞討來京向您和中央首長們如實的舉報吉林省遼源礦務局局長張義,夥同其弟張杰(吉林省遼源市公安局副局長),濫用職權,坑國害民的違法違紀行為。懇請您在繁忙的工作中審閱我的血淚控訴狀,責令下屬依法立案查辦,嚴懲惡魔,以平民冤!
一. 濫用職權貪鉅款,費盡心機坑國家
其一、張義利用該局已報廢過的下屬企業太信煤礦名義,把只有2000多人的小井,併計謊報為16000多人,騙取國家破產費2.6億多元,且帳目混亂,部分資金去向不明。
其二、礦務局所屬企業年年謊報超產,年上交國家利潤4000多萬元,張義為中飽私囊,把全局職工工資不發,改為月月發獎金,張義年年從中多占15萬多元。
其三、礦務局下屬企業一個水泥廠,帳面投資1.3億元,三年中年年效益好,但張義故意拖債不還,造成法院對該廠依法評估拍賣為3800萬,差額近一億元,且帳目混亂,資金去向不明。
其四、礦務局1998年公傷死亡17人,1999年公傷死亡15人,張義弄虛作假,二年僅報公傷死亡2人,以此騙取國家安全獎金100萬元,張義個人侵占6萬元。
其五、2001年該局參加職工勞鑒2000多人,每名職工交費55元,收費不給收據,直接貪污125000元。
其六、2002年新年國家下撥該局救濟款60萬元,而張義少發多報,從中貪污款額,經帳目公開對照,便可真相大白。
二、歷盡艱辛告貪官,飽受摧殘尋“青天”!
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7年來為狀告貪官,我逐級訪告,並先後72次來京找中央首長們反映,白天我東奔西反映情況,晚上去火車站或道路上撿破爛賣錢,後向首長發信件,7年來,我先後以書面形式發信件2000多封,多次引起中央首長們重視,曾得到何勇、張寶明、楊偉民等首長們多次的批函督辦,但因某些領導腐敗,地方層層保護,不但沒有結果,反而以此給我和全家帶來災難….。
幾年來,我家被當地貪官長年監控不說,三年被政府關押,押送20多次,行政處罰勞動教養兩次,期為兩年零六個月,拘留2次,送精神病院2次。幾年來,我乞討受餓,受人追殺,家破人殘,丈夫工殘無人管,6歲可憐的小女兒被強搶送到福利院嚇病無人憐,每天跟呆痴孩子在一起,門牙磕掉無人問,至今9歲不讓上學,失去前程,更可憐我全家幾年來未吃上一頓團員飯,幾年來過新年沒吃上過一頓餃子。
令我痛心難忘的是2001年12月29日,張義得知我由北京返回遼源,當即派人(不在編的警察)20多人,衝進火車站,首先搶跑我6歲的小女兒後,就對我拳打腳踢,大打出手。然後給我背帶手銬送進了張義之弟張杰管轄下的遼源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裡多次對我毒打,坐老虎凳,並搶走了我的全部上訪證據材料、身分證等重要依據,折磨得我連續昏迷10多天之多。等我醒來,竟被關押在張義管轄下的醫院,他們把我衣服全部脫光,一絲無掛,用六、七名不在編的男警務人員輪流看管,令我受盡了屈辱和折磨,18天我滴水未進,狠心的張義為致我死地,竟又準備派人再次把我送進精神病院,直到我奄奄一息,我大女兒才把我搶回家,借款給我搶救治療。
又一次更令我有生難忘的是2004年6月9日,當時我身背中央五位首長的督辦信,準備返回遼源,在天安門前遇到張義指使其弟張杰,濫用職權派出追殺我的五名公安人員,查明我姓名身份後,不由分說,將我強行拉到天安門分局,就在天安門分局屋裡對我拳打腳踢,手上背銬將我打昏在地後強行將我台上警車,等11日我醒來時,已把我關押在吉林省勞教所,當時我已被打得全身傷殘,不能行走,只能在地上爬行,見此情況他們得意的哈哈大笑,並對我無數次污言辱罵,對此,張義、張杰二人文進而串通、勾結勞教所惡徒,於15日給我用酷刑把我抬上形床(死人床)。
當時是李大隊長帶10多人強行把我按倒在用鐵片編成的床上,然後用手銬把我兩手吊鎖在床上,再用皮帶扣鎖上我的雙腳後,又用管子插入鼻孔直通到胃部,只要動一下,就會大口吐白沫和吐血,到最後吐的全是血,直到三天三夜後,見我昏死過去才把我放了下來,因我被折磨得不能行走,先後有一個多月時間,白天派三、四人從四樓拖拉到三樓,晚上再從三樓拖拉到四樓,此期間,我每天倒在水泥地上昏睡15個小時,為了解恨和殺人滅口,狠心的張義、張杰兄弟又串通勞教所,於7月11日又一次把我抬上了“死人床”,並用通有大電流的電針扎我下腿1個多小時,害得我大汗淋漓,口吐白沫帶血,惡徒們怕事情敗露,從不讓家人看視。我大女兒在大學考試期間去勞教所看望7次,後6次不讓見,我大女兒都痛哭而返,大女兒時刻怕失去母親,過多的壓抑,現已作病,腦痙臠疼痛難忍,兩眼流淚….。
7月13日看我快被折磨死了才把我送進了勞改醫院搶救,在勞改醫院兩次下病危通知後,於7月22日夜晚2點多鐘,為推脫罪責,才把僅有一息的我通知大女兒接回,途中經我多次搶救後,才把我接到了遼源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治療。三天後,因家中無錢交治療費,我女兒無奈,只好眼含熱淚把我接回家中,土法搶救治療至今。現如今,我因告貪官,丈夫因公致殘,生活不能自裡,未給任何公傷待遇。
小女兒被搶送在福利院,她姊姊去看她,她問她姊姊:我媽多久能打贏官司,我再過一個年就四個年了……..。至今3年多,小女兒9歲多不讓上學,失去憲法賦予的權利及義務,哭了7天7夜沒有人照管,我本人7年多沒給發一分錢、工資,進而又慘遭迫害和摧殘,造成廢人。連我撿破爛保命的權力也被惡徒剝奪!試問蒼天:這天理何在?黨紀國法又何存?!我到底有何罪?!我該如何去生存?!!!滴滴血、聲聲淚,我該向誰去訴說?
“官吏司法腐敗,亡黨亡國”。“貪官橫行,百姓遭殃”,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為了保護國家財產,在舉報中全家付出沉重的代價,(精神、肉體、心靈),多次死裡逃生,我只是其中的一員。全國還有多少像我一樣,被追尾暗殺,四處漂泊,有家難歸?我代表全國舉報人,再一次懇請中央首長,中央政府、各界有權人士和有良知的同胞們,呼喚正義吧!為社會主義的穩定,為了保護公民及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為了實現法律、法規,為了全國舉報人及冤民,不再多流血,懇請中央首長求真務實,執政為民,立黨為公,嚴懲腐敗吧!為了反腐敗的勝利,為了法律、法規的健全,我誓死捍衛法律,並把我的身軀捐獻社會。
敬呈
中央首長立案查辦
吉林省遼源市西安區東山街三委六組李桂荣
2004年12月2日逃難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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