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申冤 出卖人体各部器官

---江西省余江县春涛乡李年红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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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3日讯】

江西省余江县春涛乡李年红投书

全世界友人、父老兄妹们:

我叫李年红;乞丐;33岁;身体健康,江西省余江县春涛乡人,因我丈夫于2000年8月5日 被胡明堂、胡波堂杀害。重大故意杀人案(二死四伤)却因为凶手有后台当官,上下串通公、检、法,我丈夫已被胡明堂遇害五年,为伸冤打官司,我已倾家荡产, 负债累累。经市、省二级法院二审虚假判决,重罪轻判,将重大故意杀人案的罪犯,只判有期徒刑二年,请问国法那条规定故意杀人不尝命,请问钱大还中法大?

故意杀死二人、四人重伤赔偿我家10000元,但判决如同废纸,无奈流落街头乞讨,坎坎坷坷,乞讨五年,没有讨来为我丈夫申冤的钱,欠债累累无力偿还,我只有健康的身体器官,现欲出卖。人死后,一点钱也没给,我是借债卖血安葬死者。

为了没有钱申冤,我做出最痛苦的选择提前结束我有限的生命,出卖整个身体的各部器官,您们需要哪个器官任意选择用,于挽救您亲人的生命和国家栋梁之材性命。

价格面议,欲购者不分国籍、种族、民族,有需要者速来联系,我为儿子没有吃饭的钱和我丈夫申冤的钱,余钱吃饭和申冤。

我有家不敢归,杀人凶手不偿命,还要拖我回家劳教,冤民人身权利在何方?我要伸冤!

李年红的心声:
办假案院长、法官是否有夫郎和爹娘?
月儿弯弯照儿身,娘坐在儿床前好寒心。院长、法官为啥保罪犯?
不救我们受害的人,为啥不救我们受害人?
为夫申冤跑四年,四年未有公断,四年全被公检法骗;儿在家无钱吃饭,怎不让娘疼断肠?官官相护民心寒,百姓冤屈至何年?
百姓的冤屈至何年?
官司有理没有钱,追求真理难上加难,我儿无钱买饭吃,那人没有爹和娘,那人没有儿郎,谁家的儿郎不想娘,谁家的爹娘不想儿郎?
院长法官我问你,院长法官你是否有爹娘?院长法官是否有儿郎?院长法官你是否爹爹娘,院长法官你是否有儿郎?

附件(略)
1、 协查通报 余公刑字(2000)12号请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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