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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部 调整查黑中心组织 未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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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十五日电)台湾法务部政务次长汤金全今天表示,法务部就高检署查黑中心法制化问题,研议将二审所设的五个扫黑特侦组移至五个一审地检署,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改为“查缉黑金督导中心”,目前这项组织调整推动案虽已报请行政院审议,但还未获通过,因此,查黑中心的运作依然维持现状。

由于有报载指“查黑中心将走向历史”,汤金全下午澄清时,做上述表示。

目前设于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的“查缉黑金行动中心”及二审检察署的四个扫黑特侦组 (台北、台中、台南、高雄),是于八十九年七月一日依行政院“扫除黑金行动方案”设置。

这项制度实施四年多来,法务部发现,由于二审特侦组与一审检察官在办案协调及执权行使认知上偶有差距,加上二审在声押或起诉等侦办过程,仍须透过一审检察官执行,此外,案件起诉后,二审检察官也不能到一审法院实施公诉莅庭,因此认为有必要调整组织。

法务部的修改方案是,仿照日本“特搜部”的作法,将目前二审五个特侦组移至五个一审地检署 (台北、板桥、台中、台南、高雄),二审的查黑中心改为督导中心,但为藉重二审检察官的经验,二审特侦组检察官可用“占二审职缺、调一审办事”方式,至一审特侦组办案。

不过,这项改造方案,除须报请行政院院会同意外,也须透过立法院修法,目前全案还未获行政院同意,特侦组的运作现阶段仍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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