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希翎:我的紧急呼吁和建议

-致全国人大和政协两会代表的公开信-

林希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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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5日讯】尊敬的两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们:

您们好!从新闻上得知现在您们又正在北京忙于一年一度的开大会,讨论著国家大事,而我作为一个毕生关心国事的爱国知识份子和海外华人,感到在这紧要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向您们提出几点紧急呼吁和建议,以供参考。

第一,我呼吁两会终止,或暂缓讨论和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据我所知,海外爱国侨胞近年来向中央建议本是制定一部国家统一法。共产党执政以来,就知道连续不断的“反”从“反地主恶霸”“镇反”、“三反五反”、“反胡风”、“反右派”、“反右倾机会主义”、“反走资派”、“反四人帮”、“反七九年的民主墙运动”、“反八九年的民运”直到“反法轮功”。一部建国史就是“反史”是无法无天地大反特反乱反,而这些政治运动没有一次不是根本上反错了,就是犯了扩大化错误,不仅给国家和人民制造了巨大的灾难和祸害,同时给共产党本身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连当初建党的理想、目标和信仰都遭到了深重的创伤、践踏和出卖,在大陆还不反够,还要反到台湾、港澳?

中共虽经历了长达半个多世纪来的执政,仍未能从暴力革命政党转型为和平的执政党。只会“造反”不会治国,只善于破坏,不懂得治国,这种逆向的路线和“反”法只能开历史的倒车,是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由于两岸政权的分裂导致国家的分裂,不仅给两岸人民造成很大的痛苦,而且对港澳同胞与海外华人来说也是受害者,尤其是对于许多在两岸都有家属亲友的港澳及海外华人来说,则更是痛苦不堪,所以绝大多数的海外炎黄子孙和中华儿女都希望祖国早日实现和平统一。据我所知,最早向中央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应制定一部“国家统一法”的建议者,正是一位港人学者,他的建议几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海内外华人的附议和支持。他当初提出这项新法的本意不仅仅为了遏阻台独分裂势力,也同时可用来遏阻藏独、彊独等一切分裂势力,是为了捍卫祖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若有了此法后就也可从法理上来反对外国干涉中国内政。因为如今的国土分裂本是国际冷战和国共内战的悲剧恶果,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如果因为和谈失败,一旦对台不得不动武的话,那战争的性质也不过是中国内战的继续。那就是说制定这样一部“国家统一法”对外则是可用来针对着美台的什么“台湾关系法”和日台的什么“共同安全法”这本是很正面很积极的一项立法提案,但不知谁和为什么对之进行了篡改,如今出台的竟变成了如此不伦不类的《反分裂国家法》虽然这两个法案在实质内容上也许大同小异,但在形式和提法上则大不相同,因此效果也就会大不相同。因为过去国民党在台执政时期也曾制定过一个“国统纲领”这与国家统一法在理念和目标上是基本相同的。所以在此基础上若经过谈判和妥协,是完全有希望再重申和继续“九二共识”和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

而搞出这部“反分裂国家法”的后果则完全是消极的﹑负面的,是自我制造麻烦,并导致必然会引起是谁分裂谁?谁是正统?谁有权给谁扣帽子加罪名“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不必要和无休止的辩论和争吵。本来自从实现台商新年双向包机直航的成功,扁宋共识制定了两岸关系的十条原则,在两岸关系问题上扁政府重申承诺信守”“四不一没有”原则,继而胡锦涛也发表了两岸关系的四项原则,可以说双方都表达了要改善两岸关系的善意和诚意,如果中国在未曾展开和谈之前就在两会上匆匆制定和通过这个让台湾朝野绝大多数人民都强烈反感和反抗的“反分裂国家法”那就会把刚刚缔造的一点点良好气氛又给破坏了,这简直是节外生枝,制造麻烦。果然这正好给台湾岛内的台独势力找到了有力的借口,他们针锋相对地搞了个“反吞并法”来煽动民众,对朝野本已取得共识对两岸关系的改善的意向起着阻挠和破坏作用。可以断言“反分裂国家法”与“国家统一法”相比,对改善两岸关系来说是弊大于利的。

近年来我在致力于推动两岸民间的和平统一运动中,常常会感到中国主管台湾问题的某些官员,思想之僵化,作风之官僚和智商之低下往往达到了惊人的地步,他们只知高喊反独促统的高调口号,而实际作的却往往都是反统促独的蠢事,难怪台湾朝野朋友都曾对我说过,对李登辉和陈水扁的选“总统”,每次中共都给了最有力的助选,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对此我深感遗憾和无奈。但愿两会代表对涉台部门的官员能起监督把关作用,让他们查找不足,修正错误。并希望您们严肃重审此提案,起码暂缓通过。人大是一个立法机构,其职责是立新法,而不是搞什么“反”法的。

我建议两会当前对台工作的重点应有建设性、前瞻性,如何利用当前难得的大好时机,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及早开始与台湾朝野的直接和谈,只有在广泛听取两岸人民的意见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一个反映绝大多数人民的共同的根本的利益和民意的国家统一法,才行得通并具有可执行性和操作性。

第二,香港最近因特首董建华突然在任期内提出辞职,而又迟迟不及早正式公开宣布和新特首的任期,是二年还是三年,是重派还是普选,直选所引起的疑虑争议,给港人造成了震荡和不安。其实近年来港人通过游行示威,选举等多种民主方式,对特首董建华和特区政府所表现的种种不满和意见,表面看来是针对特首和特区政府官员的种种缺点错误,是其管治水平和执政能力有问题,但根子出在中央,因为中央有关香港一系列的管治方针、政策,往往并非都是经过全面的调查研究,听取专家意见和各界层港人的民意而作出的科学决策,而是根据长官意志,甚至把一个死人生前于垂幕之年,一时心血来潮灵机一动随意脱口而出的一、二句话当作金科玉律和“最高指示”来盲目奉行,什么“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啦等,如果不是出于“老爷子”的金口,这若是一般人说的话,一定会被人当作梦呓或笑话来对待。天下哪有一个主权国家在和平时期实行什么“一国两制”的?若真正是“两制”就不可能成“一国”,即使短暂的存在也必然会导内斗和内战例如国民党统治时代的大陆中国就曾出现和存在了共产党领导的苏区、解放区的割据分裂势力的“一国两制”而导致内战的吗?如果把一国两制确定为对港澳台的既定方针,那就是鼓励内乱和内战的再起,并使之合法化。这种患了老年性偏执狂和痴呆病的疯言狂语,竟会被党和政府的领导接班人奉为圣旨遗言来奉行,怎能不大错特错呢;世上也那有一个正常的社会竟会僵死到了五十年不变的地步?实践是体验真理的标签,香港回归才八年不到,无论在大陆还是在香港双方社会都已发生许多巨大的变化。如果“两制”是指经济制度的话,两地如今都成一制了都是实行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即都在实行市场经济,所差别的仅仅在政治制度方面,在香港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是有着与其配套和相适应的较健全法制自由与民主制度来作保障的,可以说已是比较成熟与典型的资本主义制度,其成熟性还体现了在资本主义母体内已逐步孕育了若干社会主义因素,如西方的资本主义社会一样有着一定规模的社会福利制度,让社会成员之间享有相对的平等人权。而大陆的资本主义,在政治制度方面还停留在一党专政的极权政治制度,不仅法制刚刚起步,自由平等谈不上而且民主制度尚未建立,大陆的资本主义制度在大陆被共产党自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产党有权利自吹自擂,就像毛泽东在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年代就宣称中国已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一样。但是稍稍有一点常识的人还有谁会轻信这种自欺欺人的谎言呢?今天在中国大陆实行的明明是地地道道的资本主义初级阶段,法国学者称之为野蛮的资本主义,实际上正是马克斯在“资本论”里述的那种原始积累时期的资本主义,中国的贫苦工人、农民遭到了国际资本家港台资本家以及本国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最残酷的压迫和最黑心的剥削之外,同时还要受到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的欺凌,过去革命的成果;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公费医疗制和退休制-这些最起码的社会主义底线竟都被官僚资产阶级所侵吞了,贫富差距超过了国际标准最低的基尼系数,除了一少部分人之外,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竟被完全剥夺了。中国大陆的资本主义的的确确是很有“中国特色”的,除一小批靠巧取豪夺,实行侵吞国有资产,并将祖业留下来土地和产物出卖而致富发财的贪官污吏和暴发户们,早已过上了大康特康的靡烂生活外,大多数在这个“世界工厂”里的打工仔则是作为世上最廉价的劳动力,都是过着亳无人权和人性尊严的现代奴隶生活,他们的劳动强度之强和工时之长都是罕见的。他们平常住在集中营、劳改营般的工房里亳无家庭生活可言,平常是只给发一点生活费直到过年时节往往要靠上访、上吊、自焚、游行示威等非常手段来讨取那是世上最低廉的一点血汗钱,还难于上青天……

我在一九五七年因在演讲中提到中国的社会主义带有封建性,被定为大逆不道的“右派”、“反革命罪名”。而我如今则可称现今的中国资本主义不仅也具有深深的封建性,还同时具备浓浓的殖民地性和奴隶性,难道这就是“中国特色”吗?建造了如此落后、反动、野蛮的资本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央政府会有什么执政能力来管好成熟的资本主义的香港社会?香港社会从回归以来出现的许多新问题除了其本身以及国际因素之外,与大陆中央,特别是主管香港事务的官僚种种缺陷失误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这不能都推到董建华身上,让他做替罪羊,而是中央首先应当查找不足和检讨改的。香港和大陆都是需要互补互助,共同与时俱进的,决不应该,再胡说什么“五十年不变”去开历史的倒车。

第三,取消黑名单制度,至今在海外还有许多因为具有某些不同政见的中国公民或海外华人,竟然不准回国,港人因为参加合法的政治活动成民选议员,竟也不给回乡证,不准回祖国,这真正是岂有此理到极点。中国这块大地是祖先留下来的是属于全民的,绝不是一党一朝天皇的私有财产和属地,你怎么可以不准这块土地上的主人回家呢?返乡回国权这是每一个炎黄子孙中华儿女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非法地剥夺中国人的返乡回国权是对人权宣言的践踏。怎么洋人到中国甚至是反共反华的许多洋人都可以不问政见就笑脸相迎,甚至有时会装起一副奴颜媚首的丑态来大加欢迎,而对自己的骨肉同胞竟都如此歧视和蔑视。竟然如此双重标准?侮辱人民就等于侮辱自已,已掌握了器的大国大党领导为了什么竟会如此虚弱和小器。我实在百思不得其解。

第四,要求中国加速政治改革,逐步开放党禁报禁,实行新闻自由,出版自由,各级领导的普选制。对建国以来许多错误的政治运动,从反右到“六四”都必须重新审查和公正评价,对历次政治运动中制造的冤假错案应予彻底平反,对受害者予以道歉和赔偿,这是实行政治改革必须走的路。关于政治改革,民主化在中国现在这样一个贫穷落后,教育水平很低的国家普遍实行起来,的确难度很大,但必须及早开步走,可以让一些有条件的大城市先试行民主化,邓小平曾让一部分人在物质上先富起来,胡锦涛可不可以让一小部分知识份子在精神上也先富起来。精神上的绝对贫困化比经济上的绝对贫困化更可怕更可悲。如果想要真正落实“主党为公,执政为民,以民为本”的新三民主义,那就必须让一部分人先民主起来,取消报刊检查制度,这要求并不过分,这才是一百多年以前马克斯青少年时代向政权提出的最早的诉求吗?马克斯在天之灵如果深知一个自称以他的主义为招牌的共产党新创建的“社会主义”社会党专制到了他生前所处的德意志帝国都自叹不如的话,那真会痛心疾首地哭喊“我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

当前只有切切实实地试行民主制度,开放党禁报禁,健全法制,不仅能从制度上根治腐败,降低居高不下的犯罪率,缩小贫富差距,逐步建立起一个既保护弱者又鼓励强者、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公平竞争、机会均等、互助互爱、尊重人权,公义自由的和谐社会。从根本上先解决执政的合法性,从而才有可能解决提高执政能力,只有大陆中国在政治改革上的起步和进步,才能与世界上的先进国家进行全面的国际接轨,而不必用化费国库的巨款(劳动人民的血汗钱)来赂国际霸权及媒体,设法堵他们的口,不让他们在中国人权问题上“说三道四”。

加速中国的民主化改革进程,自己家里的事才能办得好,让人民不仅吃饱饭,还要活得有文化有尊严。港澳不必去多管,台湾也不必去大反特反,人家就会自自然然地真心实意地回归和统一了。强植的瓜不甜,强奸民意更是万万不可行,自己不与时俱进,不加快实行政治改革,还要拖人家的后腿,不让港澳台人民搞民主,处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台独势力是要反的,但我们也必须高度警惕那些为了保持自己的特权利益、以“反独”、“反分裂势力”为名、来反民主反政改的反动势力。这本身也就是最有力的反台独和遏阻一切分裂势力唯一的强大资本。只有当中国真正进步了,到那时大家连两制也不必提了,都是一制一国了,大家欢欢喜喜,心悦诚服地团结一致,来建设我们共同的家园──一个真正繁荣昌盛和平崛起的新中国,来实现我们几代人对富民强国的共同梦想。

致此 崇高敬礼!

林希翎
二00五年三月八日于香港(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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