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对新加坡不公判决表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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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辛莘报道)除了中国以外,新加坡是全球唯一监禁法轮功学员的国家。一名受访的法轮功学员受访时向本报透露。

两名法轮功学员黄才华和程吕金在2004年5月被控“未经申请非法集会”,并加控“拥有及邮寄未经批准的光碟”等八项罪名。经过近1年的审理,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法庭判黄、程两人分别被判罚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两位学员拒绝接受该判决,表示要上诉,她们于当日晚6点之后被带入樟宜女子监狱,可能被监禁最长24周。

**新加坡是唯一在中国以外监禁法轮功学员的国家

新加坡法轮佛学会发言人王宇一博士告诉记者。

“全世界很多国家的政府和民众,都同情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受到的迫害。他们都了解我们是在讲清真相,所以都会给予支持。新加坡是全世界唯一在中国以外,控告并监禁法轮功学员的国家。”

**“为什么新加坡会这样?”

另一名新加坡籍法轮功学员吴先生表示,他对判决感到震惊和失望。

吴先生说:“我向来对新加坡政府很信任,我一直相信整件事只是个误会,在法庭上解释之后就会没事。没想到,我们的法律是这样的。”

“我们在全世界都是这样在户外炼功、发光碟、讲清真相。有些国家的警察受到一些居心不良的人误导,要捉我们、赶我们,经过解释后,都没有事。有些警察还表示支持我们。为什么在新加坡这样?”吴先生叹道。

**R(A)片公开卖 讲真相却坐牢

一名曾经到事发地点海滨公园帮忙发光碟和材料的赵女士说:“我觉得小程(程吕金)被判坐牢就像在判我一样。因为我也分过VCD。”

赵女士强调,她们所分的光碟既不侵犯版权,又没有不健康的内容,其中一个称为《伪火》的光碟还在2003年荣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节荣誉奖。

“新加坡现在有污言秽语和暴力内容的限制级光碟都可以公开卖,我们免费送人光碟,告诉人们真相反而要被控、坐牢,这是什么标准?”

赵女士说:“警方在法庭上口口声声说案件不是针对法轮功,如果是这样,那新加坡人不是要每天提心吊胆?现在很多人手头上都有自己录制或是别人分给他们的VCD,都是没有经过审查的,那不是每个都要去坐牢?”

**报案公众:法轮功学员没有造成干扰

当天出席听判决的孙先生指出,“非法集会”是早期用来对付猖狂的私会党的一条法令,为的是禁止私会党徒聚集闹事。

一直都有到法庭听审的孙先生也指出,当天打电话给警方的公众,也在法庭上承认,法轮功学员没有造成干扰。他只是好奇,不确定法轮功在新加坡是否合法,所以才给警方打电话。

“连打电话报警的人都说炼功没有造成干扰,凭什么控告非法集会?每天早上有这样多人在公园练气功,打太极,难道也是非法集会?”

**家里还有个6个月大的婴儿

据悉,法官下判后,辨方律师求情,遭法官拒绝。

孙先生补充说:“法官说她们没有一点悔意,所以要判得重一点。“他们犯的又不是什么刑事罪,又没有杀人放火,而且有一个家里还有个6个月大的婴儿要照顾,一点准备时间都没有,马上就关起来,小孩怎么办?难道真的要把人逼上绝路?”

在被送往樟宜女子监狱前,程吕金曾表示希望能带她仅6个月大的婴儿一起去。(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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