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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宋慧乔 前经纪人被判十个月徒刑

2005-04-06 14:30 中港台时间|2025-10-21 23: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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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6日报导】

宋慧乔(图∕中华网)

(据中广新闻报导)韩国人气明星宋慧乔的前经纪人,涉嫌向宋慧乔勒索钱财未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根据南韩“北韩日报”报导,法庭表示:金某在进行犯罪行为之前,被警方逮捕,因此,并没有给宋慧乔带来任何损失,但是本着“预防以知名演艺人为对象,实施模仿性犯罪”的宗旨,判处其有期徒刑。

法庭说,到去年6月止,三年来,一直是宋慧乔经纪人的金某,涉嫌在今年1月十5日,寄勒索信给居住在汉城(首尔)瑞草区的宋慧乔的母亲,信中并威胁说:如在五天内不给两亿五千万韩元现金,(约二十五万美元)就向你和你的女儿泼盐酸,让你们痛苦一辈子。事后警方逮捕了金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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