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强调特首任期送交人大释法是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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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健辉香港七日电)香港政制事务局长林瑞麟七日表示,政府就补选行政长官任期提请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基本法”是唯一方法,不会破坏法治。

林瑞麟七日早晨先后出席商业电台和官方香港电台节目解释政府的决定。他指出,政府此举是希望平息争议,不会破坏法治。

林瑞麟说,已经有人就补选特首任期提出司法复核,当进入司法程式后,便有很多变数,例如领汇事件在数天内几度改变,政府不能冒这样的风险。

对于有人提出修改基本法,林瑞麟认为,一来时间不够,而且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很清晰,根本毋须修改基本法。由人大释法,可把问题明朗化,有助释除疑虑。

林瑞麟又说,基本法是新宪法,实施初期一定有探索过程,须不断积累经验,不能单用普通法原则去解释基本法,而普通法也不能凌驾基本法。

香港前行政长官董建华于今年三月辞职后,有关今年七月补选产生的行政长官的任期问题,随即引起各界争议。港府最初表示补选特首的任期是完整的五年,其后改口为前任剩下的任期,引起泛民主派及法律界质疑政府态度前后不一致。

特区政府为平息纷争,政务司司长曾荫权六日召开行政会议特别会议时,决定就补选特首任期争纷向中国国务院提交报告,正式要求人大常委会就补选特首的任期“解释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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