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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对稳定房价提出八点意见

2005-04-0914:2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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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健辉香港九日电)为防止中国房地产过热,中国国务院日前发出“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列出八项意见以稳定房楼价格,涉及楼价、土地供应、供应结构、拆迁等多方面内容。

据北京京华时报报导,国务院上月底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国务院二零零五年工作要点”,强调严格控制房地产和城市建设规模,对保持整个经济发展良好势头具有重要意义。随后,国务院发出这份包含了八项意见的通知。

文件明确指出,部分地区投资性买楼和投机性买楼大量增加,导致一些地方住宅价格上涨过快,影响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当局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抑制楼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据报导,这八项意见为:

一、高度重视稳定住宅楼价;

二、切实负起稳定住宅楼价的责任:把楼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省政府负总责,若对楼价上涨过快控制不力,将追究责任;

三、大力调整住屋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私楼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

四、严格控制被动性住屋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

五、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

六、 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

七、积极贯彻调控住屋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

八、认真督促稳定住宅楼价的执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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