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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维士比判酒驾 4次罚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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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守得╱台北报导〕一向受广大劳工朋友昵称为“福气啦”的维士比饮品,台北县一名胡姓工人三年来,多次以之提神往返工地,竟因此接连四次被判酒后驾车,总罚金逾五十三万元。

胡某遭法院判罚的金额,还不包括酒驾红单的行政罚锾,若加计,将逼近八十万元。

据了解,维士比或保力达B,均属含酒精成分的饮品,瓶上都有清楚标示,其中维士比标明含酒精浓度零点零八GM。

卅七岁的胡姓男子从事劳力工作,不时开车奔走大台北地区各工地,他在工作劳累时,喜欢饮用维士比提神。

九十一、九十二年间,胡某即因多次饮用,先后在台北县、市被逮,分遭板桥、台北地方法院判处罚金两万、四万银圆确定,折合新台币分别是六万、十二万元。

其中九十二年酒驾案,胡某更因前次酒驾,驾照被扣,假冒他人身份应讯,并签交通红单,事后遭识破,由台北地院依伪造文书罪判处徒刑三个月,得易科罚金;胡某事后也是花钱消灾,付出八万一千元。

不料九十三年间,胡某喝维士比再上路的习性不改,先于10月在北县中和市某工地饮用后,傍晚开车欲前往北市天母工地,行经士林区违规左转,遭警拦获,一测酒精值,达零点八一毫克,第三次被依酒驾移送士林地检署侦办、起诉。

一个月后,胡某中午于北县树林工地饮用维士比后,辗转开车到新庄市,傍晚倒车,擦撞一辆轻型机车,警方一测酒精值,又达零点六三毫克,移送板检起诉。

胡某在新庄的酒驾案,板桥地院率先审结,以其多次酒驾不知悔悟,判处得易科罚金的四个月刑责;日前士林地院也审结胡某在天母的酒驾案,判刑六个月、得易科罚金。

士院判决胡某案时,法官一度陷入天人交战,认为胡某连续四次酒驾被逮,显见其并未戒除酒瘾,实属不是,但又审酌胡某身为劳力工作者,因工作需要,服用维士比以达提神目的,最后综合各种情状,判处胡某六个月徒刑,若易科罚金,需缴纳新台币十六万两千元。法官并罕见地在判决书结尾交代,深切期待胡某,经此侦审教训,能彻底戒除酒后驾车恶习,才不枉费其量刑时斟酌再三的苦心。

〔记者杨雅民╱台北报导〕三洋维士比公司表示,维士比酒精含量大约八%,喝一瓶维士比,相当于喝二杯啤酒,而就算是喝一杯啤酒,都可能酒测值超过标准,维士比喝多了也一样,所以,呼吁消费者开车前饮用维士比不要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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