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刑讯逼供案看中国的司法现状

横河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6月2日讯】“任何一地的不公正,都会威胁到所有地方的公正。”——马丁•路德•金

新华网石家庄(2005年)5月31日电(记者董智永)原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开发区分局局长王建军、副局长杨策因犯刑讯逼供罪,日前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原唐山市刑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聂晓东、副大队长张连海、侦察员宋金全、原南堡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卢卫东、教导员黄国鹏同时被判犯刑讯逼供罪,免予刑事处罚。

我查了一下简要的案情,请注意看当事人的身份。2002年7月12日凌晨2时许,唐山市南堡开发区住户、冀东监狱一支队警察郭忠孝、唐姝丽夫妇在家中被人致重伤。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开发区分局负责侦查。郭忠孝夫妇指认唐姝丽妹妹唐姝红(一说唐小萍)的情夫、时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部主任的李久明为凶手。南堡分局办案人员对李久明多次刑讯逼供。李久明屈打成招,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4年8月11日,河北省高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在此期间,温州市瓯海公安分局看守所在押人员蔡明新供称自己曾在2002年7月12日凌晨闯入冀东监狱家属区郭某家中抢劫伤人的事实。主持对李久明刑讯逼供的王建军和杨策赶到温州提审蔡明新。随后一支由唐山公、检、法三方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再次悄然开赴温州,分别进入温州的公、检、法提阅蔡明新的案卷。由于蔡明新已经被判死刑,唐山公检法人员显然希望把事情压到蔡明新死刑执行以后就死无对证了。此后,李久明在司法界的朋友坚持,促使上层介入调查。李久明被判无罪释放,唐山市7名民警因涉嫌参与刑讯逼供罪被提起公诉。

让我们看看涉案的部门和个人都是什么人。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到,刑讯逼供、酷刑虐待、不顾事实的任意审判在当今的中国大陆司法系统其实是常规操作。

关于主犯王建军、杨策。2004年11月11日明慧网报道: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三友碱厂职工肖国启于2003年10月在家被绑架,碱厂公安处董涛伙同公安分局恶警王建军、杨策疯狂抄了他的家,罗织罪名把大法弟子肖国启送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非法劳教。

关于唐山市的酷刑。经过核实的唐山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30名,其中直接被虐待致死的(包括酷刑、殴打、强迫灌食等)有:看守所2名、派出所5名、劳教所3名、洗脑班1名、以上多次不同地点反复关押致死6名。无一例责任人被处理。

这是一位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酷刑拷打的法轮功学员的描述:我于2003年1月15日被唐山市西窑派出所的高延生(所长)、干警刘杰抓捕,他们对我拳打脚踢之后带到了派出所,然后我被脱掉棉鞋铐在铁笼子里,四、五个人围着我一夜不许我睡觉,第二天他们将我连人带铁椅子一起送到了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二楼的一间司机休息室里,继续将我铐在铁椅子里7天7宿不允许我睡觉,并用手摇电话机不停的电击我,她们将两根铜线缠在我的手指上,为了达到最佳的通电效果,她们还在手指上浇水。为了不让楼里的人听到我被电击时发出的惨叫声,她们用湿毛巾堵住我的嘴,负责提讯、逼问我的是路北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刘X湘,许伯军(科长),许来生(科长),陈红(女,教导员),田纪生,聂东强等,她们折磨了我整整十天…。

请注意,这里描述的用手摇电话机电击的方法也是对李久明使用的方法之一。由于手摇电话机现在并不容易找到,可以认为这是唐山公安系统甚至更大范围内标准的、专门订做的刑具。

关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面这位女性法轮功学员在没有任何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8年。2004年3月,6名法轮功学员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

关于冀东监狱。本案当事人所在的冀东监狱的一支队和二支队都是以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而臭名昭著。

上面所提到的2004年11月11日明慧网文章的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在此正告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员,请保存你们最后的良知,善待大法弟子,不要做江氏流氓集团的殉葬品。赶快醒悟,用实际行动赎回自己的未来,否则天理不容!附有关电话:董涛 8511778,杨策 13832980990,王建军 13832980895,马队长 13102639575。这篇文章发表后2个多月, 法院开庭审理王建军、杨策刑讯逼供案。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第二届明尼苏达九评研讨会纪实
九评热线04集 横河谈联合国世界人权大会
横河:党文化种种(爆笑)
九评热线05集 横河谈中共历史上制造的谎言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