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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禁止司机行驶中使用手机

2005-07-20 22:0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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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毓平吉隆坡二十日专电)马来西亚交通部已规定,驾驶人在行车当中,不能使用手机,包括接听、拨号与收发短讯。如果有紧急需要使用手机,就得把车子先停在路边,使用完毕后再驾车上路。违规者将被罚款马币三百元(约新台币二千六百元)。

交通部部长陈广才在向媒体推介该部门的道路安全网页时说,交通部并非要为难驾车人士,因为从观察所得,那是危险行为,也是造成车祸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交通警察局已获授权,在适当地点设置摄影机,可以将超速、闯红灯以及司机使用手机的影像拍下,一方面把违规者人像、车子型款与牌号等照片,贴上网页,同时也交给警察总部与交通局连线系统,加强有关部门去执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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