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馬國禁止司機行駛中使用手機

2005-07-20 22:0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氣 1

【大紀元7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毓平吉隆坡二十日專電)馬來西亞交通部已規定,駕駛人在行車當中,不能使用手機,包括接聽、撥號與收發短訊。如果有緊急需要使用手機,就得把車子先停在路邊,使用完畢後再駕車上路。違規者將被罰款馬幣三百元(約新台幣二千六百元)。

交通部部長陳廣才在向媒體推介該部門的道路安全網頁時說,交通部並非要為難駕車人士,因為從觀察所得,那是危險行為,也是造成車禍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交通警察局已獲授權,在適當地點設置攝影機,可以將超速、闖紅燈以及司機使用手機的影像拍下,一方面把違規者人像、車子型款與牌號等照片,貼上網頁,同時也交給警察總部與交通局連線系統,加強有關部門去執行任務。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