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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酒驾 儿反搜证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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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美珠╱竹市报导〕新竹市35岁林姓男子因父亲酒驾被警方拦检、且带回交通分队制作笔录,他用“反搜证”为名持数位摄影机摄影,且对制止他的员警施暴。新竹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务罪,论处他有期徒刑5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

新竹检方指出,林父今年1月底因为酒后驾车,且酒测值超过标准值每公升0.55毫克,被新竹市警交通队第一分队带回队部处理。院检表示,由于警方办案常仅就不利被告部分举证,有利部分常疏于调查,因此林某担心其父的警讯过程,可能不能完整的见诸笔录中,所以他赶到交通分队队部后,就拿出数位摄影机拍摄调查过程。林某的行为,当场虽引来其他员警的规劝制止,但林某却未加理会,反而表示他在“反搜证”。

规劝他的员警因此再告知他“案件侦查期间及询问笔录时,他人不得进行录影、录音”等语,并予以制止。这时林某反而喝斥员警“警察妨碍反搜证”,且依然故我。

这时另1名员警会同前述出言制止林某行径的员警,共同依法执行职务,欲强力制止林某的“反搜证”行为,结果和林某发生拉扯,员警手部擦伤且瘀血,因此也一并依妨害公务罪嫌另将林某移送新竹地检署侦办,且经检方侦结后声请简易处刑。

承审法官考量林某犯罪动机单纯,坦承所有犯行也无任何前科纪录,因此给予缓刑机会,但也考虑林某恣意挑战公权力,所以一并宣告他在缓刑期间,必须接受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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