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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化厂发电 台湾再生能源第二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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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一日电)台湾运转中的中大型都市垃圾焚化厂共二十座,都设有余热回收发电设施,每年发电量达二百七十六万千度,跃居国内再生能源第二位。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表示,为提升再生能源产量,未来垃圾焚化厂的妥善运转将是工作重点。

据环保署统计,国内已营运焚化厂的发电机设计容量合计约四十六万五千千瓦,规模已超过深澳火力发电厂整厂设备装置容量的四十万千瓦;更是核三厂单一机组发电量九十五万千瓦的一半。

环保署说明,这些焚化厂设有余热回收发电设施,利用热交换原理,可以藉垃圾焚化后的废热回收锅炉所产生的大量蒸气推动汽轮机,连结发电机产生电能,在功能上,垃圾焚化厂除作为资源回收厂使用外,也可视为小型发电厂。

去年国内二十座焚化厂汽电共生系统经废热回收产生的电能,已达二百七十六万千度,平均每处理一吨垃圾可产生零点四九千度电能,除提供厂方使用外,还有近二百一十七万千度可售台电,收入高达新台币二十七亿元。

环保署表示,目前垃圾焚化发电占再生能源的比率约百分之二十点八,名列再生能源的第二位,已经成为再生能源发电的主要项目;另一方面,垃圾采焚化处理能减少传统掩埋所逸散的温室气体量,以去年为例,减量达一千零三十五千公吨的二氧化碳当量。

环保署强调,台湾多数能源消费须仰赖进口,近年国际油价持续攀升,如何开拓替代性能源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门议题,为有效提升国内再生能源产生量,环保署未来除会积极推广风力、太阳能等技术外,也希望将垃圾焚化发电营造成推动再生能源政策的示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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