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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会:刷卡消费后勿丢弃签单

2005-08-02 19:2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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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二日电)台湾大部分民众刷完信用卡后,并无保留签单的习惯,台湾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主管机关规定特约商店开立统一发票,信用卡账单、缴款联应隐藏部分号码,但签单上卡号目前尚无法以隐藏部分号码方式列示,因此,金管会呼吁持卡人勿任意丢弃签单。

近来有报导,消费者以信用卡刷卡,因签单未保留、任意丢弃,导致卡号外露遭盗刷。

金管会说明,签单上未能隐藏部分号码原因主要是配合国际组织及台湾统一规范实施时程作业,目前金管会已请银行公会转知信用卡业务机构配合办理,将来信用卡签单仅显示部分卡号。

金管会表示,自2006年1月1日起,新安装刷卡机末端必须完成显示部分卡号功能;2007年4月1日前完成所有刷卡端末机显示部分卡号功能,届时所有信用卡持卡人签单均将仅显示部分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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