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露易斯. 阿尔波尔女士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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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8日讯】尊敬的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露易斯. 阿尔波尔女士:

我们,在这封公开信上署名的中国公民,获悉您将于今年八月底、九月初访问中国。我们敬佩您的勇气和智慧,尤其是您对捍卫普世人权这一高尚理想的践履精神。对您的访问,我们满怀期望,并在此祝愿您此行成功。

在您来中国访问、与我国政府就人权问题展开讨论之际,我们特此公开致信给您,是由于我们对联合国维护普世人权充满信心,也是由于我们对中国的内外环境有所改善的体认。

中国二十年来的经济发展令人瞩目,中国政府在签署批准有关国际人权公约时曾做出承诺要保护许多基本人权,甚至还把这些权利补充到中国的宪法里面。近年来,人权保护也的确被提到显着地位。然而,我们也不能不坦率地承认,中国的人权保护纪录仍然令人感到沮丧:中国人权的实际状况与国际人权标准之间、甚至与中国宪法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之间、与中国政府的公开承诺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有些方面的问题还很严重。

我们欣见中国政府近年来开始容许法庭享有一定的独立性,并且开始对法官进行资格考试,还表示愿意修改有关法律使涉嫌违法被拘留者得到某些权利保护;检察院采取实际措施清理超期羁押和整治刑讯逼供;地方人大代表在立法过程中开始发挥一定的作用;虽然民主选举在乡镇级以上政权迟滞不前,但村民委员会选举试验还有所进展。

可是,这些正面的趋势没有取得多少实际效果。主要原因是贪污腐败的官僚体制难以追究触法侵权者的责任。权势者利用法律压制弱势群体和摒除异议,普通公民使用法律保护自己却难上加难。司法体系弊病重重:法官和法庭仍然严重缺乏司法独立性;法院的不作为和缺乏司法公正使得公民无法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权利的保护;刑事侦讯继续存在依赖刑讯逼供来搜集“证据”;维护被告合法权利的律师经常受到威吓、吊销执照、甚至监禁的迫害。

在经济和贸易日益开放的同时,政府的信息封锁和言论管制却越来越严厉,对言论表达的控制机器也愈益现代化。随着互联网、手机传媒等电讯技术的传入,我们享受到前所未有的信息流通和网络议政,媒体也由于逐步的市场化而有了较大的活动空间,但是令人遗憾和不安的是,中国政府却花费巨额投资和招募越来越多的网络警察,以建立世界上最全面、最有效力的电讯监视系统、网络的“防火墙”及其监管队伍,以完善其审查制度和限制言论自由。官方掌握一份冗长的并不断更新添加的被禁言词和话题的清单,不许在大众媒体和网络上出现。成千上万的网警巡逻网吧、窃听电话、拦截手机通话、干涉“聊天室”。网警利用网上技术监视媒体、独立作家、记者和活跃维权人士,收集他们的言论和资料,用以罗列“罪证”。没有任何法律授权的中宣部,肆意操纵、控制和处罚大众传媒,使媒体和从业者个个自危和噤若寒蝉。所有这些都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言论自由权和媒体的新闻自由权。

由于中国仍然缺乏制度化的权力制衡,重大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推行仍然排斥公众参与,没有广泛的征集和代表大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民意民愿,常常忽略或侵犯他们的基本人权。权势者还利用国家机器非法压制他们抗争维权的声音,扼杀他们组织起来自发维权的合法行动。中国政府在签署批准《社会、经济、文化人权国际公约》时专门挑出第八条“人人享有建立工会的权利”等条款不予批准。正是因为工人和流动民工无权组织独立工会,他们争取合法劳工保护的努力尤其受阻。也因为这样,中国国内贫富差距急剧扩大,跃居全世界贫富悬殊最大、劳工待遇很差的国家之一。

虽然1989年以来有些政治犯获释,但是继续有不少人因言论和信念入狱。那些争取行使其宗教信仰自由和文化人权的少数民族或宗教团体,近年来继续受到严厉的压制。成千上万的信徒,仅仅因为他们的信仰或观点而遭到监禁,不少人在狱中受到酷刑和非人道待遇。基督教家庭教会受到限制,有的牧师因为印刷圣经、传播福音和在祷告词中批评政府而被审判和判刑;而一些普通的**功修炼者的人权状况则更为悲惨。

使我们尤其感到痛苦和义愤的是,自1993年以来,有记录可查,我们这个文明古老的国家成了判决和执行极刑人次的“世界之最”。不少被执行枪决者是因为非暴力刑事罪,有些并没有在法庭上得到公正审判、或者其案件没有得到正当的司法复审。而且,违背中国宪法和国际人权标准的劳动教养制度仍然在大规模大范围地使用。至今仍有许多公民没有受到任何法庭审判或经过任何司法审查就被羁押在劳改场和劳教所以及其它非法拘留所,羁押时间往往长达3、4年。在这些拘留所和监狱里,刑讯和虐待仍然相当普遍。刑事被告和刑事犯人的人权基本上无法得到保障。

今天,当那些因社会经济权利受到损害的社群上访政府机构和寻求司法解决时,他们经常受到地方官员打击报复,遭到公安干警干扰、殴打、或被遣送到非法拘留所。越来越多的维权人士协助权益受害人(包括劳工权益、土地和房产掠夺、环境污染和腐败的受害人,以及因卖血感染爱滋病毒的贫苦村民等等),维护弱势群体的人权。但这些维权人士的人身自由和安全也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威胁。许多民间活跃人士、公益知识分子、记者、医生和律师受到公安人员的骚扰,有的遭到非法监视、窃听、软禁、绑架,或以各种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有的甚至锒铛入狱。

总之,鉴于中国还没有独立的新闻媒体和司法权威,也就没有对政治权力的有效制约,所以,中国公民的人权很难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人权受害者也很难得到基本的舆论救济、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

我们希望您能注意到以上事实,并关注中国国内活跃维权人士面临的危险与困境。我们相信您会就这些问题与中国政府领导人进行磋商。我们相信这是你来访最起码的目的。我们尤其希望您提及最近几桩案例,为我们的公民同胞呼吁,他们成了任意羁押和司法程序偏差的牺牲品。这些案子的当事人包括:劳工权益活跃人士姚福信,记者师涛、赵岩、喻华峰、李民英,律师朱久虎、郑恩宠,网络作家及其他言论者张林、李建平、郑贻春、黄金秋、马晓明、许万平、张正耀、张汝泉、杨子立、张宏海、徐伟、靳海科、罗永忠、蔡陆军,牧师蔡卓华案的全部当事人、牧师龚圣亮案的全部当事人,农民林樟旺,因刑讯逼供而被无辜判决死刑并长期羁押的江西乐平公民方春平、黄志强、程立和、程发根和河北承德公民陈国清、杨士亮、何国强、朱彦强,维权者冯孝元、叶国柱、马亚莲等。(请参见附件)

我们邀请您加入维护中国公民基本人权的行列,共同呼吁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释放这些人士以及其他许多这里没有提到的良心犯和被非法羁押的无辜者,要求中国政府实行最低限度的政治体制改革,保障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因为这些改革是改进中国基本人权状况的必要前提。

最后我们希望在此对您和您同事们的工作表达谢意,同时感谢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国际社会长期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中国人争取自由的事业,需要所有相信“自由乃普世价值”的人们的努力。

祝您一路顺风!

署名

中国公民(按先后顺序 共计637人):

李 健 秦 耕 滕 彪 刘晓波 余樟法 王 怡 何永勤 侯文卓 余 杰 赵达功

杜导斌 李剑虹 樊百华 万延海 孙文广 黄 钟 昝爱宗 张祖桦 施晓渝 吴孟谦

王治晶 张建民 车宏年 高 寒 杨春光 刘浩锋 茉 莉 唐荆陵 曾 铮 杜义龙

黄大川 陈青山 姜福祯 黄晓敏 马育忠 高军生 王中陵 刘 荻 胡 平 郭少坤

杨银波 徐水良 邓聿文 田晓明 庄闵军 陈树庆 孙永祥 井 蛙 胡俊雄 王一梁

晋 逸 子 歌 牟传珩 李昌玉 张名山 王金波 史晓东 钮丰禾 陈启棠 王 宁

李任科 曾 宁 卢勇祥 方家华 全林志 黄燕明 韦登忠 陈德富 张重发 徐 铭

沈良庆 杨卫光 路 坤 徐连胜 靳建国 张瑞庆 杨在新 孙建国 戴学武 喻智官

刘飞跃 胡俊雄 任秋光 杨 扬 郭国汀 沈良庆 邓永亮 周志刚 张德怀 逸 风

康 成 白宇极 陈 西 黎小龙 李志友 吴延强 薛振标 粱喜文 张 海 刘啸天

杨仲侠 徐志勇 李午汜 李建平 续 晖 林傲祥 庄 苓 莫建刚 吴玉琴 廖双元

龙太平 蒋世华 李运生 沈良庆 阎家鑫 何 兵 王 明 白和平 廖亦武 叶汉心

吕耿松 赵 昕 李树泉 李柏光 陈柏达 郑 义 蒲文忠 刘友明 周 勍 施忠平

严正学 楚天舒 李新德 李 翮 张玉波 王光泽 浦志强 沈继忠 戴学武 杨勤恒

何永全 李国涛 来金彪 高海兵 谭 凯 杨建明 陈光中 陈立华 江明峰 肖 勇

周志远 袁浪生 罗 宏 杨耀继 蒋美丽 郑 义 云 衡 张夏阳 李素问 周 丹

陈贤君 王 力 徐 光 范子良 吴 伟 张国堂 白中伟 陈 颖 徐 鹏 张 明

陈 卫 李必丰 雷风云 侯多蜀 买天让 文 强 欧阳懿 鲁登川 邓 辉 朱易平

颜鲁国 曾福洪 冯达勋 韩 斌 游学年 宋玉峰 江天勇 杨 飞 王洪民 焦柏固

彭国东 徐 柯 徐 康 马天林 高智晟 陈永苗 宋洪涛 庄道鹤 李 彪 欧阳小戎

王国伟 皮介行 张小刚 赵公夫 韩 武 张玉祥 陈开泉 刘秀峰 杨 戈 王再河

李秉申 刘 刚 贾拥民 方曹芳 南 峰 刘 衡 叶加珍 周 菲 陈 牧 鄢裕祥

牟 波 邓小军 向 丽 刘正有 叶明君 胡 佳 王志坚 李知友 刘家欣 翁建云

谭光辉 刘 阳 苏少鑫 许医农 吴 翔 苏祖祥 罗 娜 杨天水 许志永 秦 兵

李英强 鲁宁平 杨 剑 冯 岩 顾和平 金学孟 高琴声 林卫华 归宇斌 吕新华

戚惠民 李锡安 金定华 邓焕武 唐 彬 谭坚民 荆立军 江 峰 刘二安 徐春元

王 戎 李建辉 郭 平 王有才 燕 凌 李 涛 李建民 迟 畅 刘 毅 皇莆上仪

邵家华 常 坤 刘为民 孙富贵 张 菁 郭海燕 林春静 莫 言 徐留平 方 洪

李梦平 陈 勇 曾 韬 毛国良 赵汉青 黄 绢 温金柯 胡困柱 韦 何 张承业

冯彦伟 黄惠芳 陈光诚 田永德 胡 康 罗居剑 李苏滨 徐震宇 杨 涛 李 柯

蔡 楚 施雪捷 李骋虎 李永轩 李均朝 李富朝 李禄朝 李雪芳 卢玉印 卢银祥

卢翠月 卢翠兰 李太英 许庆存 卢雪姣 卢青姣 卢富修 李卫民 李瑞民 李自英

李自宽 李自民 李电臣 李电忠 李太坤 李聚英 李电英 李留彪 李桂淑 张玲敏

刘翠英 李新芳 向发忠 童胜英 童虎香 童虎芝 童虎飞 张天雪 陈 勇 夏业良

冉云飞 杨亦南 王 敏 孙炳银 王长荣 金艳明 黄河清 白振侠 陈泱潮 张三一言

卢语荒 魏永良 殷玉生 刘新娜 李和平 吴南良 戚钦宏 李田奇 杨小梅 陈国军

陈 杨 谭可文 黄建平 杨兵娥 邓送根 赵保连 朱建定 左梅锋 朱金娥 易科良

易学志 曾香平 赵保元 杨汉余 曾爱平 易少连 熊端阳 易秋香 易干全 易礼根

杨方其 朱明辉 易礼平 易礼怀 朱和平 刘革伟 朱先忠 赵贱民 左小方 易春芳

熊立秀 易新碧 易仲平 赵雪娥 唐灿英 易昌龄 易 桃 易飞平 易 飞 易作良

陈秋连 吴志美 易校良 张建强 贺国良 朱吉星 易礼光 张玉兰 熊志根 熊惠根

黄定学 朱明光 朱吉庆 朱平光 朱新红 朱平耀 熊爱华 葛小玉 左伯桂 易力雄

张希和 杨清平 易爱清 张少南 唐浩明 易裕兰 赵学菊 叶枚英 易棉光 易群根

易礼旭 刘建中 易培南 易培球 易礼谷 邓立云 赵敬华 易建均 张建新 易岳先

易松良 罗常娥 张湘成 杨照平 灯松清 阳冬娥 邓梅谷 张俊成 熊少初 易学聪

唐启云 陈爱兰 陈松桂 罗咏娥 陈少兵 于秋生 杨春方 邓爱莲 刘伯才 易学群

易锡钦 刘小华 刘桂才 邓民辉 杨元娥 王少海 周汉龙 张唱根 杨慈娥 黄升文

王 鹏 赵聪利 殷训太 马少方 张星水 田奇庄 侯文豹 甘大刚 杨誉加 陈荣锦

陈英胜 陈华太 陈勇盛 陈康保 陈贵全 陈康振 陈金玉 陈金荣 陈帝荣 陈荣裕

康秀清 曾德瑞 陈太兴 李 伟 康雪芳 陈国秀 陈亚保 陈有彪 陈亚盛 陈亚水

李明兰 陈日贵 吴 娣 曾彩英 陈亚办 吴亚珍 韦吉桂 陈连杰 陈金水 陈凤为

陈全坤 陈亚水 何秀明 陈梅芳 陈水康 钟翠洪 陈尚土 陈亚华 陈亚土 陈观明

陈木胜 陈观保 陈康水 陈理光 陈 杰 陈冠平 陈康寿 陈观上 陈土养 陈康荣

陈之寿 陈安之 陈康生 陈日才 陈康贵 陈冠德 陈尚保 陈学勤 陈华康 陈亚春

李康明 陈彩霞 杨 柳 陆瑞平 陈景寿 贾 平 梁 俐 龙江南 喻凤梧 程守英

李圭军 喻昌辉 刘华五 喻华福 喻爱平 杨 三 喻昌兰 喻昌美 喻克志 喻辉亚

杨小燕 郭义秀 陈丽芳 胡传华 李圭川 喻春翠 梅道华 谭必军 陈令英 付盅桃

程黎明 程青玲 李圭瑞 李克英 喻奎光 曹尚珍 许章文 杨以文 晏永贵 陈治文

杨光雄 杨 伟 李寿光 李春元 樊艳华 陈海峰 余新英 张安平 李水源 唐才华

潘国荣 龚经美 陈爱红 周元芳 杨矫矫 黄桃芳 刘子贵 陈国华 陈学英 熊安红

熊安秀 熊安香 霍芙蓉 杜祥发 孔小燕 熊安华 熊安美 熊安菊 熊小光 张京东

胡应平 刘朝发 刘立芳 邓松平 钱克斌 魏秋红 邵前进 熊安英 丁呈详 赵 海

代 霞 霍 克 许显祥 李红卫 吴昌忠 朱红平 朱小平 彭桂阳 程春秀 朱桂娥

陈松竹 齐志勇 杨 靖 刘京生 李 海 王国齐 倪玉兰

2005年8月20日

附件:29个良心犯和司法不公冤案案例

姚福信,男,55岁,辽阳市轧钢厂工人,劳工权益活跃人士,2002年3月29日因参与辽阳工人罢工以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被逮捕,2003年6月25日辽宁省高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终审裁定有期徒刑7年和剥夺政治权利3年,现关押在辽宁省凌源市第二监狱。

师涛,男,37岁,自由撰稿人,前记者,2004年12月14日逮捕,2005年6月2日湖南省高级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终审裁定有期徒刑10年和剥夺政治权利2年,现关押在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收押中心。

赵岩,男,43岁,《纽约时报》驻北京办事处新闻助理,2004年10月20日逮捕,罪名是“涉嫌向境外组织提供国家机密”与“涉嫌诈骗”,未审判,现关押在北京国家安全局看守所。

喻华峰,男,37岁,《南方都市报》副主编兼总经理,2004年1月14日逮捕,2004年6月15日广州市中级法院以贪污、行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5年7月20日广东省高院对他的申诉决定不予受理,现关押在广东番禺监狱。

李民英,男,60岁,《南方都市报》创办人及前主编,《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社委会委员、调研员,2004年1月15日逮捕,2004年6月15日广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没收财产100000元,现关押在广东番禺监狱。

朱久虎,男,39岁,北京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陕北石油民企诉讼代理主办律师,2005年6月22日因代理诉讼被逮捕,罪名是“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集会”,现关押在靖边看守所。

郑恩宠,男,55岁,前律师,2003年6月18日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被逮捕,2003年12月28日上海市高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终审裁定有期徒刑3年和剥夺政治权利1年,现关押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张林,男,42岁,自由撰稿人,2005年3月19日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被逮捕,2005年7月28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现关押在蚌埠市第一看守所。

李建平,男,39岁,自由撰稿人,医疗器械公司董事长,2005年6月30日因在海外网站发表文章被逮捕,罪名是“涉嫌诽谤”,未审判,现关押在山东省淄博市看守所。

郑贻春,男,46岁,自由撰稿人、诗人,2004年12月31日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被逮捕,2005年7月21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再审,未判决,现关押在盘锦市第一看守所。

黄金秋,男,31岁,自由撰稿人,2004年1月9日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批评当局和发起和组织“中华爱国民主党”被逮捕,2004年12月9日江苏省高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剥夺政治权利4年,现关押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监狱。

马晓明,男,54岁,陕西省电视台职工、前记者,2005年4月12日因与当地交警发生肢体冲突被刑事拘留,2005年5月12日西安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因同一原因以妨碍公务裁决劳动教养1年,现关押在西安新周劳教所。

许万平,男,44岁,自由撰稿人,2005年5月24日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被逮捕,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未审判,现关押在重庆市公安局看守所。

张正耀,男,57岁,无业,2004年10月15日因散发文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2004年12月24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现关押在郑州市第一看守所。

张汝泉,男,70岁,退休职工,2004年10月15日因写文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郑州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05年1月3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院以诽谤罪终审裁定有期徒刑3年,2005年5月8日因病开始监外执行以治病。

杨子立,男,34岁,软件开发及自由撰稿人,2001年4月20日因参加徐伟、靳海科、张宏海等建立的“新青年学会”和创办“羊子的思想家园”网站被逮捕,2003年11月1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剥夺政治权利2年,现关押在北京第二监狱。

张宏海,男,32岁,自由撰稿人,2001年4月20日因与徐伟、靳海科等成立“新青年学会”并通过互联网发表文章被逮捕,2003年11月1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剥夺政治权利2年,现关押在浙江省第一监狱。

徐伟,男,31岁,记者和编辑,2001年4月20日因与靳海科、张宏海等成立“新青年学会”并任总干事和通过互联网发表文章被逮捕,2003年11月1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剥夺政治权利2年,现关押在北京第二监狱。

靳海科,男,29岁,自由撰稿人,2001年4月20日因与徐伟、张宏海等成立“新青年学会”并通过互联网发表文章被逮捕,2003年11月1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剥夺政治权利2年,现关押在北京第二监狱。

罗永忠,男,37岁,残疾人,个体食品杂货店业主及自由撰稿人,2003年7月7日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批评当局被逮捕,2004年3月22日吉林省高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终审裁定有期徒刑3年和剥夺政治权利2年,现关押在吉林省长春市铁北监狱。

蔡陆军,男,37岁,外贸公司业主及自由撰稿人,2003年4月8日因在互联网“海峡对岸”网站成立“中国自由民主同盟会”并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及下载、复制、传播他人文章被逮捕,2004年8月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再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现关押在石家庄市正定看守所(原第一看守所)。

蔡卓华,男,34岁,北京麦子文化艺术公司经理,基督教家庭教会负责人,2004年10月20日因接受国际圣经公会之委托印刷和传播《圣经》及其他基督教书籍给国内家庭教会被逮捕,同时被逮捕的还有他的妻子肖云飞、妻兄肖高文、肖高文之妻胡锦云,2005年7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未判决,现关押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看守所。

龚圣亮,男,53岁,华南家庭教会领袖,家族中第三代基督徒,文革后期开始传教,2001年8月8日在湖北省荆门市被捕,2001年12月25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设施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判处死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上诉经湖北省高院裁定判处龚等人死刑“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02年10月10日荆门市中院二审改判龚无期徒刑,现关押在湖北省荆州监狱,与龚同期被判决的还有另外16位华南教会领袖,刑期不等(其中两个无期)。

林樟旺,男,42岁,农民,2005年4月30日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逮捕,未审判,现关押在龙泉市看守所。(关押期间被村民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村长)

方春平,男,28岁,农民;黄志强,男,32岁,农民;2程立和,男,28岁,农民;程发根,男,37岁,木匠。以上4人2002年6月19日因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逮捕,通过刑讯逼供、诱供、指供等编织证据,虽然所有的辩护律师和江西省高院都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景德镇市中院仍于 2004年11月18日再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判处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现关押在乐平市看守所。

陈国清,男,36岁,农民,1996年1月9日因抢劫罪被逮捕;杨士亮,男,39岁,司机,1996年1月10日因抢劫罪被逮捕;何国强,男,33岁,农民,1996年1月12日因抢劫罪被逮捕;朱彦强,男,32岁,农民,1996年2月24日因抢劫罪被逮捕。以上4人因刑讯逼供而被迫自证有罪,1996 年8月14日,在辩护人提供了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的有力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陈国清等四人被承德市中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其后河北省高院3次裁定发回重审,承德市中院又2次维持死刑,第4次判处陈国清、杨士亮死刑、何国强死缓、朱彦强无期徒刑;2004年3月26日河北省高院宣判陈国清、杨士亮、何国强死缓,朱彦强无期徒刑,四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现关押在承德市河北第五监狱。

冯孝元,男,64岁,维权者,陕北民营石油案靖边县诉讼总代表,2005年6月22日因参与与政府对话和诉讼被逮捕,罪名是“涉嫌扰乱社会治安罪”,未审判,现关押在定边拘留所。

叶国柱,男,50岁,维权者,2004年9月15日因上访被逮捕,2005年2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终审裁定有期徒刑4年,现关押在天津茶淀清园监狱。

马亚莲,女,42岁,维权者,上海工具公司职工,2004年2月19日因拆迁上访被拘捕,2004年3月16日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裁决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被关押在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2005年8月19日劳满释放。

CC: tb-petitions@ohchr.org
ngochr@ohchr.org
jdiaz@ohchr.org
skleine-ahlbrandt@ohchr.org

联系人:

李健,电话:0411-87530776 13683084264 信箱:li_jian666666@yahoo.com.cn
王怡,电话:028-86471173 13094477103 信箱:wwy73@hotmail.com

联系人简介:

李健,41岁 公民维权自愿者 身份证号:230603196404062358 电话:0411-87530776 13683084264 信箱:li_jian666666@yahoo.com.cn 通讯地址(住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开发区红梅小区21#楼2单元501室邮编:116600

王怡, 男 32岁 大学教师 身份证号:510722197306018819 电话:028-86471173 13094477103 信箱:wwy73@hotmail.com 通讯地址(住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上南大街2号2-13-6 邮编:610041

──转自《公民维权网》(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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