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6日讯】英国航空公司是香港开埠以来,首宗因歧视工会权利而被成功入罪的公司。昨日于东区裁判处被判罚款5,000元。
案情透露,在2003年11月,机舱服务员吴敏仪透过劳资审裁署,向英航追讨年终酬金,当时的工会主席曾经就事件向传媒发表言论,遭公司口头警告及进行8个月非正式监察工作。控罪指英航在去年8月,对吴敏仪先后作出书面及口头警告,又监察她的工作,是歧视工会权利,违反《雇佣条例》。
吴敏仪表示,此案已经过2年半时间,期间受到严重滋扰包括面谈、口头及书面等,她表示去年是抗争最厉害且最辛苦的一年,因为当时是她怀孕期间,那种辛苦不堪回首。
她说,组织工会并无错,工会的责任亦不应该受到歧视,当时虽然感到很困境及艰难,但并不后悔,她说,“自己并没有做错,就算费尽最后一口气都值得!”
她又表示,虽然最后的罚则5,000元,与自己所承受的辛苦不成比例,但是亦起了一个警示他人,及阻吓作用。
最后她补充说,今次是得到英航工会的无偿援助,才使得案件顺利完成控诉。她说,特首参选期间曾经保证会平衡各方面利益,其实特首已经足够的平衡了老板们的权益,政府方面应该正式看待雇员的权益。
香港职工盟主席李卓人表示,该会过去一直都有会员因工会成员或组织工会而被遭到雇主歧视,包括处罚甚至解雇。但是有很多雇员因担心被列入黑名单而放弃向劳工处投诉。虽然此类情况时有发生,但是现时劳工处对于有关违反歧视工会的检控率非常低,根本亦不能反映现实情况。
李卓人认为,政府应该修例,因为现时的条例内,需要证明雇主有歧视雇员的企图才有可能入罪,他说,希望条例可以放宽至合理怀疑雇主歧视即可入罪,无需证明其意图。他亦指出,现时判罪过轻,根本不能起到阻吓作用,希望政府修例大幅提高罚则由原来的最高罚则的10万元至最高的20万元及监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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