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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用动物拍电影 要向动保团体登记

2005-09-06 23:43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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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6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印度动物保护团体为避免动物受虐待,要求印度电影公司使用动物拍电影前,必须向动物保护团体登记。〔孟买最高法院〕已经批准这项请求。

〔人道对待动物团体〕说,人们拍电影或广告时,经常使用动物,但他们希望动物不会受到虐待或伤害,因此要求电影或广告公司拍摄前,必须向〔动物福利局〕登记,并保证善待动物。〔孟买最高法院〕今天批准这项请求。

孟买是印度制片中心,每年拍摄七/八百部电影,因此有人拿它跟美国〔好莱坞〕相比,称孟买为〔宝莱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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