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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表保证金纠纷 年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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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曾慧雯/台北报导〕天然瓦斯业者自元旦起陆续开始退还瓦斯表保证金,民众在申请时遭遇不少问题。经济部能源局建议业者保留无法处理的个案,留待每月召开的例行检讨会协商。能源局局长叶惠青强调,会负起督导业者的责任,站在法律的基础上协助退款。

能源局昨召集中华民国公用瓦斯事业协会与大台北瓦斯等业者,讨论瓦斯表保证金退费事宜。能源局表示,由于瓦斯表是业者装设于用户家中,退费也是业者与用户之间的契约问题,能源局无法强制规定业者凭哪些文件就该退费,只能从旁协助。能源局建议保留到检讨会上讨论。第一次检讨会应该会在农历年后召开。

叶惠青表示,原则上,业者退费对象为原缴款人;若非原缴款人,应附上申请书、身份证正反面影本与切结书等文件;若现住户非原缴款人也未持有任何收据,就要由业者个案处理。例如原缴款人为房屋建商,则业者会查核房屋所有权人与建商之间的移转过户时间,符合后,房屋所有权人便可领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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