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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迟4月起 持卡人最低应缴金额为当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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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二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为避免民众过度扩张信用,最迟自95年4月起,消费者信用卡当期一般消费金额的10%,将纳入当期最低应缴金额的一部分。

近来社会各界十分关切卡债所衍生的问题,金管会已参酌各界意见,针对社会关切议题陆续提出多项因应措施及重要规范,以导正市场发展,并积极协助有债务困扰的民众解决问题。

金管会表示,今年1月1日起,8大银行将分别设置20条专线电话(共计160条专线),24小时受理债务协商申请(含语音留言),加速受理债务人的申请;至于其他银行的债务协商专线,会继续受理债务人的申请。

同时,债务协商机制为一站服务(one stopservice)机制,即所有进入债务协商机制的案件,均由最大债权银行与债务人洽商还款方案,达成协商后,债务人只要每个月按期缴付款项给最大债权银行,该银行将替债务人按债务比例偿付其他债权银行,省却以往债务人须向多家银行还款的不便。

对于外界质疑,银行公会网站仍有公告出售不良债权,金管会经查后指出,这些银行是标售企业贷款的不良债权,与信用卡、现金卡不良债权无关。

金管会表示,银行如有违反银行公会所订“消费金融债务协商机制”,民众可直接向银行局(申诉电话为2536-0431)或银行公会反映(申诉电话为8596-1629、8596-2333、8596-2345),而金管会将视情节,依银行法及相关法令惩处。

另外,年关将近,金管会提醒有债务问题的民众,千万不要因碰到财务困难就否定自己的生命价值,甚至自杀,利用债务协商机制才是正确的解决方式。金管会将与银行公会及业者,积极协助消费者处理各项信用卡、现金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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