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苗:拳头还是打不过镣铐

陈永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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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4日讯】近些日子山东著名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王廷江与山东临沂机场的纠纷,已经成为“全国人的纠纷”。航空公司不合理的规定是火药库,这涉及到全国消费者的消费权利;王廷江是干燥的空气,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是关系到人大代表的政治权威,以及是否滥用;空警的铐人是点燃火药库的“打火机”,这事关员警的许可权是否过大以至于成为“公害”。

把王廷江陷入不义之中的是:根据《新京报》的报导,转身的时候说了句‘全国的飞机都没这个破规定,他妈个×的’,在还有顶多就是对下属暴力的领导责任;另外加上《南方周末》报导的打人。如果没有这些的“污染”,或者王廷江不是全国人大代表,这时候他应该是维权英雄,临沂市有官员甚至用“沂蒙汉子”来形容王廷江的此举,他认为山航一直以来歧视临沂旅客,称“王廷江替大家出了口气”。因为这些的“污染”,王廷江陷入了很多““口诛笔伐”之中。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很大一部分线民全力支持王廷江。英雄和罪人在于一念之间。

我承认王廷江下属冲击机场的暴力举动的违法性,尽管其背后不无反抗不良规定的意图。但回头去想一想,连著名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下属第一选择不是应用王代表崇高的政治地位去解救,这时候,应该想到,是不是有一种力量,迫使人们失去理智,陷入野蛮和暴力之中?

不管如何,去谴责王廷江及其下属的暴力,还不如去谴责航空公司的不良规定,还不如去谴责空警的镣铐,拳头还是打不过镣铐,来自拳头的危害再大,都比不过来自镣铐,滥用拳头可以用镣铐锁住,那么滥用镣铐那还能用什么来制伏?如果王廷江所说属实,那个空警甚至人大代表的政治权威也踩在脚下,说出:“越是全国人大代表越铐”。

很多“口诛笔伐”,不能排除说其本身有这样的病毒:一是不能道德宽容,人大代表骂人打人不应该;二是航空利益高于一切,机场里面乘客乖乖的,不管人家说什么都听话就是服从航空利益,相反有怨言就了不得了。

第一种病毒不用多说,这是一个义愤之时谁都可能干的,谁能保证自己心如古井,脸不红气不大,不会有过激行动?我要说的是第二种病毒,这第二种病毒也是造成公权力被滥用底气所在。

空警的职责包括制止其他一切有碍飞行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王廷江的行为是否构成有碍飞行秩序和公共安全? 剥开来揉碎进去说,我们先不管王廷江的过激行动是否有“英雄主义成分”,就假设王廷江纯粹为了挑衅打骂乘务人员,那么一定危害了航空安全?要知道冲突是发生在飞机抵达机场并且完全停止滑行之后,这时候除了让乘务人员面子上过不去之外,身体受到了损害,但很难说航空安全被妨碍。

我们必须辨析清楚,打骂乘务人员并不一定等于妨碍公共安全,造成了混乱并不一定等于没有公共安全,尤其是抗议不良规定的举动也能造成一定的混乱。必须知道,乘务人员并不等于航空秩序,二者应该分开来,当只有打骂是以妨碍公共安全为目的的时候,才能这样认定。要不然,空姐的丈夫打骂了空姐,造成她在机上精神恍惚也是妨碍公共安全。一个人打骂了员警,并不一定就是攻击了法律秩序。否则这个员警就可以为所欲为,谁都不能反对,否则都是妨碍公务。

航空毫无疑问需要高度秩序的,但是长期以来,这样的观念却造成了乘客地位的底下,航空人员自己的膨胀。本案中空警更多的是经不打骂一下, 而不是航空秩序受到侵害。在很多这样的时刻,板起执法面具的下面,是面子或个人利益,而航空秩序即使成立也仅仅是借口,掩盖其个人动机的借口。而这样做,事情闹出以来已,上级单位也往往也护短,只要撑得住就会作有利于自己人的处理决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004年4月5日,西南政法学院一位教授因为临座一位孩子呕吐,要求调换座位或者成乘务员收拾一下孩子的呕吐物而被拒绝,并被空警先是指着鼻子辱骂,接着从后面袭击和殴打。事后,从国航到民航总局,一直没有给说法。

如此不区分执法人员和法律秩序,就会任由执法人员枉法横行,因为没有人站出来指责或抗议,或者一站出来就成了法律秩序的敌人。这时候执法人员才是法律秩序最大破坏者。

就这个事件而言,航空公司本身有亏,碰上消费者的抵触,不是疏导,而用空警强行镇压,而因此引发了王廷江下属冲击机场的暴力举动。有一位网友说的好,航空公司不合理的规定是事件的始作痈者,而空警的态度恶劣是事件的引发剂,王廷江下属的霸道行为是事件的动力之源。这三方面都关系到全国人的身家性命。(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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