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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贩卖带人民币贺年卡 走法律边缘

2006-01-08 04:4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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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8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大陆“北京市”各邮局,最近出售一种贺年卡,一张要人民币125块,合台币500块,为什么这么贵呢?原来是这种贺年卡里头,夹了一张100块的人民币,如果把这张百元大钞给去掉了,那么这张贺年卡只需要卖25块,合台币一百块,看来也是满贵的。

不过这种“贺年卡中夹带人民币”的做法,在大陆引发了争议,因为这种方式,似乎有“用人民币牟利”嫌疑,但邮局强调,他们并不强迫民众要连里头的人民币一起买,如果大家不希望卡片里夹带人民币,也可以单买卡片。

而大陆的法律专家也表示,如果邮局单独贩卖人民币,当然是违法的,但这种把人民币夹在贺卡中销售的方式,目前没有法规规定,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邮局是“打了一个法律的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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