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师涛案说到雅虎捐款新闻自由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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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1日讯】(亚洲时报记者方德豪10月11日撰文)企业良心是否可以用成本效益的概念来平衡?在管理学上,这是一个颇有趣的课题。中国记者师涛被判刑事件,也许是一个很值得讨论个案。

在2004年“六四”十五周年前,时任中国湖南《当代商报》记者的师涛把中共中央有关要求严防纪念六四活动的文件摘要,以电邮发送到海外一个中文论坛上。

中国湖南当局后来指他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于2005年4月将他判监十年。根据湖南一家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说,关于师涛寄出电邮的地址资料,是由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给中国调查机关的。

另外,今年2月初,总部位于巴黎的记者无疆界(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组织说,雅虎提供中国当局一些电子纪录,导致作家李智在2003年被判刑八年。

再次引起讨论的是,美国雅虎最近捐出100万美元给美国史丹福大学的John S.Knight Fellowships for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该奖学金旨在给予新闻自由受限制的国家的新闻工作者。

有批评者认为,美国雅虎的捐款,大约只是雅虎中国2004年利润的十份之一。据中国《IT时代周刊》,2004年雅虎中国扭亏为盈,营业收入为4000万美元,利润为1000万美元。因此,有一种意见认为,雅虎在中国市场来日方长,100万美元美元加上师涛十年的收入,大概也不如雅虎中国在一年所得的利润。

应该指出,企业良心涉及其品牌形象,雅虎在师涛案的代价可能不止于100万美元之数;因此上述的说法实在是有偏颇之处。

1970年代,福特车厂曾因为一次丑闻而付出了颇大代价。话说该厂推出一款名为Pinto的汽车,这款型号汽车被指设计有毛病,在车尾遇上撞击时油缸很容易损坏着火,造成爆炸。

让福特困扰的是,有人指控车厂“不愿重新设计”该型号。据美国一份Mother Jones杂志指称,他们获得一份福特车厂的开支效益分析,比较了修理汽车的费用和赔偿给潜在法律讼诉的支出。据称,福特认定赔偿给死者的费用可能较重新计设便宜。因此,被指为“为了利润,妄顾人命”的福特,曾惹来不少有关讼诉,最终福特回收了所有Pinto。

在美国消费者讼诉史上十分著名的一个个案,加州上诉院在1981年判决,福特要为其行为倍偿250万的赔偿以及350万的罚金。该案有两名受害者,其中一名在汽车爆炸时死亡,而13岁的乘客则被严重烧伤。

今年2月,美国国会议员在一次听证会上怒斥包括雅虎在内的网路企业,其中一位民主党议员、民主党重量级议员、众议院国际关系人权小组委员会的兰托斯(Tom Lantos)还因这些公司据报“配合中国政府侵犯人权”而质问,“贵公司的领导阶层夜里如何安睡。”

雅虎资深副总裁卡拉汉(Michael Callahan)承认,师涛案“引发了深刻而令人困扰的基本人权问题”。他说,雅虎“已向中国政府明确表达己见”。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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