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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债错过教召 法官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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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美珠╱竹市报导〕26岁张姓男子躲债又怕连累家人,流浪在外年余都没音讯,直到发现因错过教召,被新竹地检署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起诉且通缉,才主动到案说明。新竹地院法官认为他的行为并不是要恶意逃避后备军人的动员召集,依修正后的新法谕知他无罪。

判决书指出,户籍地在新竹市的张某,为了工作方便,就在台北和女友同居,期间和住在户籍地的家人保持密切联络,92年底因家人代转教召令,如期参加教召。

判决书指出,去年,他和女友想要经营洗车行,由女友出面向银行申贷,还向朋友借钱筹资共约200多万,但还没开张营业,筹来的资金就被朋友全数卷走,张某和女友从此躲债度日。张某为免住在老家的父母担心,就此未与家人联络。

去年11月初张某又被教召,因他音讯全无,其家人无法通知他前往参加。其父担心其安全,还报警协寻。

新竹地检署今年依法通缉张某后,起诉全案且声请院方简易处刑,但法官认为张某没有申报居住所,为的是躲债,不是为了逃避点召,经改回正常程序审理后谕知他无罪。

修法漏洞 冲击兵员动员召集制度

〔记者黄美珠/竹市报导〕妨害兵役治罪条例近年修法,把原来后备军人迁移居住所却无故不依规定申报,致使各项召集令无法送达者,都以意图避免召集“论”处的“可罚性”,提高到必须确实有意规避召集处理才会成罪。新竹地院有法官认为,这是项错误的修法,将影响国防兵员的召集、动员,有破坏原属有效的后备军人召集制度之虞,甚而危害国家安全。

这个修法漏洞,是新竹地院刑事第3审判庭,在审理张姓男子为了躲债没去教召,以致被检方起诉交付审理时发现的。

承审法官说,修正前的妨害兵役治罪条例规定,后备军人居住处所迁移,无故不依规定申报者,要面临刑事罚。另后备军人犯了前述之罪,致使各项召集令无法送达者,均以意图避免召集论处,借此保障国家法益。

法官说,后备军人搬迁住所却没 法官说,未来后备军人只要如张某般,或称躲债,或称工作,或称其他原因,在迁出户籍地又没有申报也不致会被定罪,除非检方能够举证当事人是为了规避点召、教召而搬离、未申报。

法官预料这将对我国行之有年、且有效的兵员动员召集制度带来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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