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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或立法严管账款催收员

2006-11-1709:33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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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讯】魁北克政府日前宣布计划修改消费者保护法,对账款催收员和在线零售商实行严格管制。

魁省司法部长马库斯(Yvon Marcoux)上周提议对消费者保护法案进行某些技术修改。该项法案上次修改时间是在1978年。

如果该项提案通过,魁省消费者在网上向在线零售商购买物品时,如果遇到物品丢失、损坏或被骗,他们可以向信用卡公司要求如数“退款”。另外,该项提案允许账款催收员星期一到星期六上午8 点至晚间8 点之间打电话给消费者,同时账款催收员还可以联系消费者的朋友或家人,不过只限于询问消费者的电话号码或地址。

Viva咨询公司成员,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家波西波穆 (Sol Boxenbaum) 说, 政府早就应该改动当前立法了。他表示,消费者是弱势群体, 他们面对的是远远比他们老练的人。波西波穆说,消费者是和训练有素的催收员做交易, 极有可能被误导, 任何所能给予消费者的额外保护都是好的。

波西波穆表示现在账款催收员可以随意使用各种威逼和骚扰的手段。“他们会威胁扣薪金, 例如, 说雇主将发现债务, 让人恐慌从而寻找其它支付方式, 实际上他们不能那样做”他说,“他们用一切手段让人们马上付款。”

2006年6月, 安省政府提交新立法防止催收中心使用威胁或侮辱性的语言,政府还设立了雇主和债主的联系的限度。尽管全国管理催收中心的法律不同, 但一般禁止账款催收员没有发出书面警告就收债, 也不允许打骚扰电话, 或提供不真实及误导人的信息。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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