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自坚:腐败与荣誉同行

符自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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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5日讯】安徽省灵璧县公安局长王建华,是当地的有名人物,一度红得发紫,先后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交警”、“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安徽省优秀青年卫士”、宿州市首届“十大政法人物”,并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当上级机关一再要求宿州市公安局上报材料,点名要将王建华树立为“任长霞式公安局长”时,王建华却出了事,因卖官索贿而锒铛入狱。法院认定,灵璧县公安局下辖21个派出所和分局中,因向王行贿而当上头头的就有14人。仅因在公安系统卖官,王建华受贿80余次、收入24万余元。

  王建华原在武警当兵,1995年转业后,先任县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公安局副局长。最近三年,更是连升三级,从县公安局副局长,到县公安局政委兼党委副书记,再到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其升迁速度之快,在当地官员中首屈一指。

  王建华熟谙升官之道,他的法宝之一是善于在官场攀关系。县组织部长杨哲信势力大,王很快与杨套上了“兄弟”。王向杨送上2万元之后,王被确定为副县级。通过杨哲信,王又攀上了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王昭耀多次鼓励王建华:“好好干,有的是机会!”

  法宝之二是大肆敛财,生财有道。王建华明白只有使钱,才能打通关节。他敛财的手段是“吃交警”、“卖警察”,聚敛了大量钱财。一般县交警大队只有三五个领导职位,而灵璧县交警大队居然有8名副大队长,在安徽全省最多。从大队长到副大队长,全是买来的官,只要给够钱,王建华想提拔谁就提拔谁。交警大队有正式交警50多人,而没有警号的“警察”却近两百人。除一部分是合同制民警外,更多的是从社会上招的临时工——“协警”。

  法宝之三是善于宣传作秀。早在武警部队当兵时,王建华就是“先进典型”,“事迹”就屡屡见于部队报刊。走上领导岗位后,王更是精于此道,各种宣传报道层出不穷。有篇《爱拼才会赢》,可说是吹捧王建华的代表作。文中描述的王建华:正气、勇气、锐气、豪气,还有几分书生气。这“五气”,放在任何一个中国官员的身上,想不“模范”都不行。

  为了全面塑造自己,王建华还专门找作家,写了个《限期破案》的六集电视连续剧。在王建华的带动下,灵璧县公安局上下兴起了作秀造假风。该局已经连续五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连续两度夺得“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在市公安局组织的年终岗位责任制综合考评中,实现了“七连冠”。

  花2万元买来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的张某,把交警大队带得乌烟瘴气,却在考评中名列第一,荣立“集体三等功”,被宿州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宿州市“万名民警访平安”活动中,“群众”对灵璧县交警形象和交警执法的满意率高达95%以上。当地媒体还以《警徽铸就平安路》为题,对该交警大队的“感人事迹”进行了长篇报道。

  当其靠山王昭耀和杨哲信先后出事之后,王建华的买官卖官路走到了尽头。2006年8月,安徽宿州市中级法院认定,王建华在担任灵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和公安局局长期间,先后284次收受62人贿赂116.53万元,卖官受贿、索取本单位民警贿赂230余次,数额达85万余元,据此判处王建华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载自华夏电子报第1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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