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自堅:腐敗與榮譽同行

符自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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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5日訊】安徽省靈璧縣公安局長王建華,是當地的有名人物,一度紅得發紫,先後被評為「全省人民滿意交警」、「全省人民滿意政法干警」、「安徽省優秀青年衛士」、宿州市首屆「十大政法人物」,並5次榮立個人三等功。

  當上級機關一再要求宿州市公安局上報材料,點名要將王建華樹立為「任長霞式公安局長」時,王建華卻出了事,因賣官索賄而鋃鐺入獄。法院認定,靈璧縣公安局下轄21個派出所和分局中,因向王行賄而當上頭頭的就有14人。僅因在公安系統賣官,王建華受賄80餘次、收入24萬餘元。

  王建華原在武警當兵,1995年轉業後,先任縣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交警大隊大隊長、公安局副局長。最近三年,更是連升三級,從縣公安局副局長,到縣公安局政委兼黨委副書記,再到縣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其陞遷速度之快,在當地官員中首屈一指。

  王建華熟諳陞官之道,他的法寶之一是善於在官場攀關係。縣組織部長楊哲信勢力大,王很快與楊套上了「兄弟」。王向楊送上2萬元之後,王被確定為副縣級。通過楊哲信,王又攀上了安徽省委副書記王昭耀。王昭耀多次鼓勵王建華:「好好幹,有的是機會!」

  法寶之二是大肆斂財,生財有道。王建華明白只有使錢,才能打通關節。他斂財的手段是「吃交警」、「賣警察」,聚斂了大量錢財。一般縣交警大隊只有三五個領導職位,而靈璧縣交警大隊居然有8名副大隊長,在安徽全省最多。從大隊長到副大隊長,全是買來的官,只要給夠錢,王建華想提拔誰就提拔誰。交警大隊有正式交警50多人,而沒有警號的「警察」卻近兩百人。除一部分是合同制民警外,更多的是從社會上招的臨時工——「協警」。

  法寶之三是善於宣傳作秀。早在武警部隊當兵時,王建華就是「先進典型」,「事跡」就屢屢見於部隊報刊。走上領導崗位後,王更是精於此道,各種宣傳報道層出不窮。有篇《愛拼才會贏》,可說是吹捧王建華的代表作。文中描述的王建華:正氣、勇氣、銳氣、豪氣,還有幾分書生氣。這「五氣」,放在任何一個中國官員的身上,想不「模範」都不行。

  為了全面塑造自己,王建華還專門找作家,寫了個《限期破案》的六集電視連續劇。在王建華的帶動下,靈璧縣公安局上下興起了作秀造假風。該局已經連續五次被評為「全省優秀公安局」,連續兩度奪得「全國優秀公安局」稱號,在市公安局組織的年終崗位責任制綜合考評中,實現了「七連冠」。

  花2萬元買來交警大隊大隊長職務的張某,把交警大隊帶得烏煙瘴氣,卻在考評中名列第一,榮立「集體三等功」,被宿州市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在宿州市「萬名民警訪平安」活動中,「群眾」對靈璧縣交警形象和交警執法的滿意率高達95%以上。當地媒體還以《警徽鑄就平安路》為題,對該交警大隊的「感人事跡」進行了長篇報道。

  當其靠山王昭耀和楊哲信先後出事之後,王建華的買官賣官路走到了盡頭。2006年8月,安徽宿州市中級法院認定,王建華在擔任靈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和公安局局長期間,先後284次收受62人賄賂116.53萬元,賣官受賄、索取本單位民警賄賂230餘次,數額達85萬餘元,據此判處王建華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

--載自華夏電子報第167期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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