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记者勒索判刑7年

【大纪元11月30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11月30日报导)中华工商时报原浙江记者站站长、浙江新闻中心主任孟怀虎因敲诈勒索罪被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今年43岁的孟怀虎于2005年11月9日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杭州警方刑事拘留,同年12月16日被依法逮捕。今年5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孟怀虎等4家报社记者以新闻报导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发出通报。

今年9月20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孟怀虎犯受贿罪、强迫交易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定,2001年至2003年期间,孟怀虎利用自己的职业和身份,以发表批评报导曝光相要挟,以收取顾问费、广告费或者委托调解费用等形式,向多家单位索要钱款共计人民币373万元,其中索要63万元人民币部分的行为得逞。

法院在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孟怀虎有期徒刑7年的同时,还判决对其赃款63万元继续予以追缴,发还给被害单位。

相关新闻
中央社新闻小百科:无形文化资产
砸400亿建济州岛中国城  国资委否认
新华社写错胡锦涛名字 两名编辑记过
狱中记者师涛荣获“自由金笔奖”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