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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会订定瓦斯安全器材销售案件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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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十日电)冬天到了,民众使用瓦斯要特别注意安全,但也要小心不肖业者趁机削一笔。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因经常接获民众反映瓦斯安全器材业者不当销售行为申诉案件,因此,订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瓦斯安全器材销售案件之处理原则”,业者如广告不实或欺罔,将予以处分。

公平会表示,瓦斯器材安全业者往往利用消费者对瓦斯灾害恐惧、欠缺对瓦斯安全或对产品功能正确认识特质,攀附导管瓦斯业者名称以进行瓦斯安全检查或以瓦斯防灾宣导等公益活动名义,藉以诱引消费者购买。

基于这类案件实属行业共通问题,个案的处分尚不足以达到整顿交易秩序之效,为使相关事业得所依循,避免触法,并减少交易纠纷,公平会订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瓦斯安全器材销售案件之处理原则”,维护交易秩序与消费者利益。

根据处分瓦斯安全器材业者不当销售行为案例,约可归纳有藉瓦斯安全检查、瓦斯防灾宣导等公益活动名义或机会推销瓦斯安全器材等违法行为。

因此,公平会在处理原则中订定瓦斯安全器材业者不得在广告中对于瓦斯安全器材的价格、数量、品质或功能等为虚伪不实或引人错误表示或表征,否则将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有关广告不实的规定。

另外,瓦斯安全器材业者也不得有欺罔或显失公平行为,如藉瓦斯防灾宣导、瓦斯安全检查、公益团体或政府补助等名义或机会,使消费者误认者,或以欺瞒或隐匿瓦斯安全器材商品价格、数量、品质、功能、特色或使用限制等重要交易资讯,使消费者误认,将违反公平法第24条规定。

公平会也指出,订定这项处理原则性质仅是例示许多瓦斯安全器材销售案件常见可能抵触公平法的行为态样,至于个案的处理,仍须就实务上具体事实个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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