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NCC:通讯传播互跨经营 采“网台分离”政策

2006-12-19 22:2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气 2

【大纪元12月19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副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鉴于无线电视、广播、卫星电视和电信业者有剩余能量可经营跨领域业务,NCCM议采“网台分离”政策,未来分区有线电视业者不一定要自建平台,可委托电信业者代为传送节目。

NCC委员会议今天讨论“通讯传播互跨经营服务管理机制”。

“网台分离”指的是传输平台和营运平台分离,领取广电执照的业者,依旧必须接受广电法的规范,至于非广电执照的平台,则受电信法规范。

石世豪表示,中华电信MOD业务原执照将废止,回归电信法规范,不必另外申请执照,但电信业者不能经营频道,党政军拥有的事业也不能申请广电执照。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