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对高智晟动杀机了?

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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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0日讯】悉闻高案已于12月12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纵观高智晟一案,秘密开庭影响极为恶劣。无程式无公正,如果说高智晟一案子没黑幕,谁敢相信?看来,当局已经暴露出了杀机,疯狂地完全失去了理智。在高悬在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剑的寒光下,谁敢去做张志新、做林昭?因为,敢于不顾一切舍命为公义为权利抗争的高智晟们毕竟是极少数。

在这样的一个有法不依、无法无天的年代,中国人民逃脱不了被奴役的命运。有的人至今还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这些鬼话!通过强制和欺骗、企图采取最下流的手段在发泄私愤。大禹治水,堵不如放。但在现实之中这样的简单常识,不是人民不明白,而是握有生杀大权官员、也就是说所谓的公仆们不明白,他们还抱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用这专制教条来茶毒中国人,这是绝对不可能得逞的。

因为,对高智晟一案如果还是将“防民之口”的人治来进行掩饰,那就不仅仅是政府的失职,而是政府在犯罪了。试想一下,大家活在这样一个没有民主、自由、法制,也就是由上头说了算的恐怖国度里,人民的言论不但没有改善,反而在不断恶化。一个人的尊严包括不被歧视、不被非法强迫。公民高智晟的权利是宪法给的,不是某一个人或者说是一个组织施舍的。对高智晟的一切手段,是违法的,这就是人祸!

这问题宪法中规定得很明白,在特定条件下,人的尊严比他的生命还重要。政府如果针对某个公民采取行动,必须要有法律明确授权,这是这个社会一种简单的法律常识,除非法律有特别的规定。所以,用来限制高智晟的法律权利是人祸的表现,这是有法不依,是严重侵犯公民人权尊严的表现。政府自己不遵守宪法,却要求人民去遵守宪法,这不是荒唐的笑话?

对这些涉及事实上的宪法大事,建立和谐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依法治国的根本国策,政府却视同游戏,任意破坏,这样的政府能让人民信服吗?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无动于衷,贪官污史日渐猖獗,中国宪法缺乏权威的根本所在就是中国的宪法是“画蛇添足”,可有可无。不仅如此,正因为没有实行法治,才天天在用依法治国来蒙人!

对高智晟秘密开庭审理,俺天理不知他们所说的“公正”何来?什么法律也约束不了他们,而且更关键的是,如果以宪法的名义,制造法律上的不平等!这就不是宪法,实际上还是恶法。他们以法律的名义践踏着法律的尊严和神圣。如今执法的却是按上头的旨意来办案的,办案的标准是否公正?但若是办案的不是本着法律的精神来办案,只凭上头的旨意违法胡来,甚至制造冤案、假案、监控传媒、掩盖真相,这样的一个缺乏依法治国的社会,纵然嘴巴说得好听,也无法构建一个真正和谐和稳定的令人满意的社会。

最后,俺天理要警告当局,若是判高智晟有罪,你们就是千古的罪人!人民在睁大眼睛看着哩。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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