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妮:2006年12月19日庭审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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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0日讯】昨天,12月19日,我家的事情开庭。今天,是我和我的爸爸妈妈分离一周年纪念日。

我以为经过一年后我见到我的爸爸妈妈会坚强,不会哭,可是进去后,见到他们的背影,我马上不行了,眼泪哗啦哗啦地就流了下来,止也止不住。我的爸爸的声音我真的认不出来了,沙哑,胆怯,思路不清,断断续续,而且头一直低着;我妈妈还比较清楚,勇敢地面向审判长犀利的苛刻的看不起的凶狠的眼神,在我妈妈被民警带进去时回头看了我一眼,我们两两相望,我哭得泣不成声。我妈妈的脸我已经找不到以前的样子了,她的脸毁了~下半部分简直就是~~~

我好讨厌那个公诉人,他一再向法官表示,这个案子量刑有三种,无期,死刑,十年以上。他很凶,以为自己了不起啊!是,我承认法庭的气氛需要严肃,可他的口气简直就是认为我爸爸妈妈禽兽不如!他妈的败类,通过这次旁听,我坚信我爸爸妈妈无罪!

本来我爸爸的口供对我爸爸妈妈很不利,但是后来我爸爸当庭翻供,拒不承认“他们”定的预谋杀人。我爸爸还说,当时是看到监狱里面的警察打人,很怕,才~~~这里被法官打断。

当时的情况应该是这个样子的:那天我爸爸妈妈跟着陆顺芳进了办公室,然后把门反锁。这里要申明一下,把门反锁不是不让陆顺芳出去,而是我爸爸妈妈不想让别人看见他们向陆顺芳下跪!决不是公诉人所说的我爸爸妈妈把门反锁暴露了他们想杀陆!如果陆顺芳要走,她完全可以走出去的,外面的如果有钥匙也是绝对可以进来的!

我爸爸妈妈向她下跪,那个女人一点反应也没有!我爸爸妈妈知道谈判无望了,于是我妈妈对我爸爸说,浇吧,把汽油浇在我身上。她闭上眼睛。叫我爸爸点火。我妈妈想在陆顺芳面前自杀,好让铁石心肠的她哪怕产生出一点点同情心也好~~我爸爸肯定于心不忍,毕竟结婚快20年了~~~后来似乎浇汽油的时候也央及到了陆顺芳,汽油的挥发性很厉害吧,火烧得很旺,然后陆顺芳和我妈妈从窗口跳了下去~~~~我爸爸等待公安局到来,然后追随我的妈妈去天堂~~也许上天于心不忍,我妈妈没有死,陆顺芳也没有死~~

同样是病人,陆顺芳待在五院“星级病房”,而我妈妈在五院待了仅仅一个月,就被转院到了提篮桥监狱病房,那里的病房又脏又破,满是窟窿~~~我妈妈在陈述这个事实的时候也被打断~~~(这里我要补充,事情发生后,陆顺芳的家人扬言要对我打击报复,我两个礼拜不敢回家~)

已经很清楚了,我妈妈和爸爸没有想杀了陆顺芳的念头,预谋杀人根本不成立,是我爸爸妈妈想自杀,最多是央及到了陆!

我妈妈在自我辩护和律师的辩护过程中,一直泪如雨下,我在后面同样。

公诉人提到我妈妈烧伤面积是13%,而陆是31.5%,这个证据遭到我妈妈置疑,我妈妈曾经问过医生陆的情况,医生说是17%,而不是公诉人提到的31.5%。我妈妈陈述到这里再次被打断~~

公诉人说我妈妈只是伤了手和脸,而我妈妈前面说我爸爸当时浇汽油是往胸口浇的,公诉人这么说就是表明我妈妈在撒谎。然后我妈妈就辩白说胸口也有烧伤,不信可以脱衣服给他看。公诉人非常生气地说我在讲话不可以插嘴!我妈妈马上说对不起。这里面谁是皇帝谁是奴隶的感觉一清二楚。还有公诉人已经两次说出了和事实不符的“证据”,我对他列举的证据很不信任。

公诉人还说陆顺芳秉公办理,兢兢业业,还说陆说过甚至愿意把她家的地基让给我家。他说这样的“好人”为什么我爸爸妈妈还要用如此“恶毒”的方式对待她!意思是说我爸爸妈妈禽兽不如!天知道他说的什么鬼话!反驳点如下:

一、陆顺芳是村支部书记,权力很大,大到什么程度请自己发挥想像,据说她拥有飞机,宾馆,家财万贯,儿子在国外读书,每年她寄百万人民币给儿子作为生活费。如果有人问我这样说有没有证据,我就对他说请他把陆清廉的证据拿出来!请他把陆做的好事一一列举,请他拿出陆的财产证明来证明我说的都是屁话!如果她是个什么“兢兢业业”的人,哪来那么多钱?如果她秉公办理,为什么还会发生今天这样的悲剧?如果她问心无愧,为什么我大伯家可以拿到70多万,我家一分钱也没有拿到?

二、最荒唐的就是后半句话,她的鬼地基!他妈的我家没有地基的啊?我家房子造在空中的啊?我家的房子被强迁是假的啊?她给我爸爸妈妈的承诺多了去了,哪条兑现的啊?(就因为她曾经的某句承诺我爸爸妈妈乖乖住在办公室5个月等她兑现承诺)她要把她的地基给我家,那给啊,怎么影子也不见一个的啊?

然后我有如下细节需要补充:

一、法院门外有液晶显示屏,每天几点几分有什么案子都会显示,时时刷新,决不怠慢,以表公示公正。可是昨天我们去的时候,发现液晶屏关闭。也许有人会说是损坏了。请注意法院的严肃性是否会让损坏并且没有及时修理的这种情况出现。

二、我们等在法院门外,后来有警察过来盘问。请注意询问、盘问、审问、拷问、逼问的区别。

三、律师给我八个旁听名额,结果我们只能进去四个,还有四个后来进来的竟然是拆迁办的人!请注意,拆迁办是什么部门的人,他们来的目的是什么,结束后会向谁报告,然后会有什么阴谋。

四、这个细节是重中之重,我是在开庭前两天才知道开庭的,我没有收到法院传票。请注意,家属是肯定要收到传票的。而且通知我的竟然是什么法院指派的律师!我们明明有请律师!这里面的法律程序明显不对!请注意,如果那个律师不打电话给我,说不定我们家属就一直不知道要开庭了,讲不定我爸爸妈妈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判刑了。

五、我请律师帮忙向法官申请公民代理,法官不肯,并且以时间仓促为由。请注意,律师在辩护当中我都可以随时撤换,更不要说区区加一个公民代理了。请注意他说的时间仓促,他妈的谁的时间更仓促?开庭前两天才肯通知我们家属,我们家属怎么可能有时间提前通知他加一个公民代理?

六、还是所谓的时间仓促问题,我的律师要递交一份新的证据给审判长,可是审判长说这个不符合程序,要提前十天什么的。天晓得我们前两天才知道要开庭的!我的律师的辩护词都是匆匆准备好的。

七、我注意观察了审判长在公诉人和我律师互相提问和反驳的时候的细小动作和椅子转动的方向。在公诉人列举证据的时候,他转动椅子面向他,很仔细听,明显对他的话很相信;轮到我的律师开始说话的时候,有点心不在焉,虽然椅子也转向他,但是很快又转回去了,而且中途还说我律师说的一些关于动机的辩护和本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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