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高智晟律师何罪之有?!

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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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3日讯】高智晟律师何罪之有?!犯罪证据何在?!鉴于在国内外声援高律师,抨击中共秘密抓捕、秘密审判高律师的罪恶行径的强大压力下,迫使中共当局急匆匆地抛出一个“莫须有”的“判决书”,以便下台阶。在12月22日上午,中共北京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中国维权律师高智晟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中共在国内的“头号敌人”—高智晟律师,自8月15日中共当局秘密抓捕、秘密审判、秘密判决以来,其妻子耿和及高家委托的律师莫少平均未得到法律文书。莫律师表示:因法院方面拒绝家属委托律师介入,无法看到具体认定事实,所以无法判断判决现定的事实和理由能否成立。很明显,诸多限制的缓刑的目的:是不让高律师“乱说乱动”,即不让高律师继续为维权运动大声呐喊、疾呼,不许高律师继续揭批中共打压弱小群体的邪恶行径。中共真邪、真恶呀!

中共邪党之“邪”就在于:它85年来披着马列主义邪皮,篡夺了政权,五十七年来用暴力与谎言统治着中国人民;中共恶党之“恶”就在于:它认为谁不与它在政治上“保持一致”,敢碰掉它一根毫毛,它就歇斯底里跟你没完,咬牙切齿地开动残暴的国家机器,非要把你碾成肉酱不可。

中共真的是无法无天!真的是阴毒、狡诈;卑劣、流氓至极!其“无法无天”表现在:非法绑架高律师前,在近300天对高律师的围堵、跟踪、谩骂、殴打与多次暗杀,除想用对付法轮功的“三招”(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外,还多加“一招”:精神上摧毁,此“四招”真是无所不用其极,真毒呀!及到他在姐姐家遭中共国安部非法绑架;旋即口头通知耿和:高智晟已被捕;靠黑箱作业:秘密审判、秘密判决,哪有国法可依?!不是“无法无天”又是什么?!

其“阴毒、狡诈”表现在:抓捕高律师后,随即抄家,掠走高律师存折、电脑及一切有关资料,并加强对其家人的监控,进驻高家、跟踪其妻女、建岗亭、谩骂与殴打耿和母女、企图掳走其儿子天宇、逼走耿母、扣押其侄子高显,妄想以亲情来迫使高律师“认罪伏法”;而法院、检察院又多次故意用搪塞之手段,拒接莫少平律师手中有高律师家人签字的委托书,也不通知耿和与莫律师参与审判、判决高律师的法律程序过程。这不是阴险、毒辣、狡诈,又是什么?!

其“卑劣、流氓”表现在:软禁耿和前期,她多次受国安特务蒙骗、威逼,曾对外说,高律师的事是家事,不用请律师辩护;要自己同意逃出虎口已离家出走的女儿马上回家;国安特务还要耿和多次写保证书不把家事外传;她要用钱时还要向国安特务申请,致使几个月来受到牢狱般煎熬的耿和经常嚎啕大哭,甚至想到自杀。软禁耿和后期,耿和因被高大的两个国安特务暴力殴打而觉醒后第一句话就是:“我以后再也不听国安说的话了!”并即亲自到莫少平律师事务所正式办理为高智晟聘请辩护律师的手续并签字。虽遭国安特务屡次威逼,要她撤掉聘请辩护律师的委托书,但她坚定地回绝;国安又害怕这些阴谋诡计外泄,又多次上门要耿和写保证书,不再与胡佳联系;法官信誓旦旦地说,是高智晟不要请辩护律师,而法官又堂而皇之地给高智晟指定两个律师给他辩护,法官这样出尔反尔,能自圆其说吗?!难道中共这些卑鄙、下劣、流氓的丑恶行径还不应该在世人面前抖露出来吗?!

至今,究竟中共当局给高律师判刑的依据—犯罪的事实是什么?究竟什么是法律?谁定的法律?不得而知。中共司法制度真够黑的了!邪恶的中共行将就木,非法篡权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颠覆国家政权”者,而中国的良心—中国人民的好儿子高智晟何罪之有?!@

(2006.12.22.)(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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