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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高收入演艺人员健保费 将修法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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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五日电)台湾许多名模、艺人的年收入动辄百万、千万元,可是月缴健保费和失业劳工一样,只有新台币六百零四元,健保局指出,稽查演艺人员投保金额,像林志玲这样身价的名模,月缴保费至少须二千三百元起跳。

台湾健保局承保处秘书程穆表示,回应各界对于演艺人员保险费关注,健保局对于演艺工会会员、媒体高曝光率的知名艺人及带状节目主持人等,分批查核,已有五十六人调高投保金额,预估一年增加保费收入约二百一十一万元。

基于保护个人隐私,健保局并未指明哪些艺人应该合理调高保费,不过,健保局人员私下表示,像林志玲这样年入千万元的名人,现在是第六类地区人口的身份参加健保,都应该以每月投保薪资上限的十三万一千七百六十元投保,如果她改以第二类的职业工会会员身份投保,保费约二千三百元,成立工作室以自营业主的身份投保,保费近三千六百元。

程穆说,以第六类身份投保的演艺人员,行政院卫生署已提出健保法施行细则第五条之修正草案报行政院,拟扩大“自营业主”适用范围,将具有高执行业务所得,但在第六类投保者导引至第一类以自营业主身份投保,如修法通过,也适用于演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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