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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所地租强收取 屋主母子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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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讯】 (大纪元记者苏泰安嘉义报导)嘉义市人权律师曾锦源于8日处理一椿民事官司,有关屋主与当年市公所的产权纠葛不清,导致50年后,屋主被无端扫地自家门的命运。律师事务所昨天表示,一条牛被剥两层皮,自己土地还要付租金?这种被拗事件经嘉义地方法院执行处8日前往西门街189号,于上午9点40分,点交该栋屋龄超过五十年的老房子,但峰回路转法官冯保郎临时扮鲁仲连,说和双方再进一步议价后,如未达成协议,于明年1月26日再行点交。

本件财务纠纷的执行名义是康家母子拖欠嘉义市政府地租不付,出租人嘉义市政府便查封拍卖这梀老房子来抵债。然而儿子康汉卿则表示这本来就是他们康家的土地,早就付清购地价金给嘉义市政府了,哪有什么承租可言?他父亲康条生前在民国47年7月31日,就已经付给当时的嘉义市公所新台币一万四千七百七十九元,作为购买所承租土地的价金。而民国四十年代一个普通公务员的薪水每个月也不过新台币两、三百而已。不过由于当时康家家庭状况有点复杂,康条老先生还有一个养子和一个养女,而康老先生又于民国五十二年逝世,因为养子养女争地产的缘故,使得市政府移转土地给康家的手续便因此而耽误了。

律师事务所说,从民国56年开始一直到民国75年止,康家就一直是这块土地的地价税缴纳义务人,但同时期嘉义市政府又向康家收取地租。从法律上来看,康家一方面是土地所有权人,一方面又是土地承租人,嘉义市政府无形之中两方面A康家的钱,如同一条牛被剥两层皮一般。

民国七十八年间,憨厚的康汉卿误信某位土地代书的馊主意,重新办理了承租手续,造成承租人变成康汉卿本人。但康家越想越不对,于是在民国八十年以一连串的请愿行动,希望当时中央政府和省政府重视此事,主持公道,而省政府方面也的确给了嘉义市政府压力,促请公道解决这件纠纷。谁知道嘉义市政府对康家敷衍了一年多之后,又以欠缺原始资料为借口,重新向康家收取地租,之前康条老先生的缴款收据不作数。后来民国八十八年间嘉义市税捐稽征处终于澄清康家不是地价税的缴纳义务人,但地租仍是每年照收不误。

超过六十年了,康汉卿的姊姊已远嫁到桃园,家里只剩下老母和他两人相依为命。老木屋摇晃朽败,映着康汉卿瘦削单薄的身形,他想不通怎么会有人想买这栋破房子,果然他很快就接到拍定人的电话,要他高价买回这栋老屋,开价比法拍价高了40万。康汉卿感叹之余,不知如何是好,要交时拍定人叶俊德表示,能和康汉卿进行屋价的协商,希望双方有一个交集,嘉义地方法院也乐得轻松,双方能圆满收场不必再动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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