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跃刚的《抗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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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1日讯】

卢跃刚的《抗辩信》

卢跃刚按:二00四年七月五日,我在中国青年报内部网络公布了《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常务书记赵勇的公开信》,旋即在互联网上扩散、传播,海外各类媒体报导,影响之大,超出了我的想像。一个星期后,团中央即对《公开信》作出政治结论,政治结论之严厉,也超出了我的想像。政治结论有三条:第一、《公开信》从内容到形式都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违反了四项基本原则和新闻宣传纪律,内容涉及一九八九年《人民日报》“四‧二六社论”和“六‧四”等敏感话题,已经为境外敌对势力所利用,造成了恶劣影响,是典型的自由化;第二、这封信涉及许多人和事,事实上伤害了很多人,很不道德,也严重损害了中国青年报的利益;第三、这封信进行了人身攻击,对赵勇“五‧二四讲话”的观点断章取义,也有谩骂和污辱。我当场回应了四点意见:第一、不能接受团中央的结论;第二、继续恪守我“不赞成扩散、不接受境外媒体采访”的“两不”承诺;第三、准备承担责任和所有意想不到的后果;第四、对团中央和赵勇阁下缺乏起码的反省意识或能力表示遗憾,如果团中央采取过分措施,我的承诺约束自动解除。我特别强调:“我的承诺有前提,如果没有了前提,我的承诺立即失效。”为了有案可查,我写了近一万七千字的“抗辩信”。这封“抗辩信”就是一段时间外界盛传的我的“第二封万言书”。经过慎重考虑,除当事人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和常务书记赵勇,“抗辩信”发给了徐祝庆(中国青年报前任社长兼总编辑)、李学谦(时任中国青年报社长兼总编辑)、周志春(时任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樊永生(时任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陈小川(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另外,为了防止意外,我还把“抗辩信”发给几个非常可靠的人,同时发了“特别授权书”,满足我所设定的条件,即可灵活处置《抗辩信》。对于这封《抗辩信》,至今为止,我严格履行了承诺。我的动机很简单:一、必须结束有来无回、自上而下、主子和奴才关系的“跪安文化”;二、坚持体制内说理、论辩、抗争,所谓“有理、有利、有节”。今天,发生了冰点周刊被勒令“停刊整顿”严重事件,而且,团中央用政治陷害的卑劣手法,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假中国青年报党组之手,免除了我的冰点周刊副主编职务。因此,我承诺的前提已经不存在了,我承诺的义务也就自然解除。至此,我决定发表我的“抗辩信”,以明心志,同时向公众展示“冰点事件”的某些背景。此次发表,我对文字作了必要而非常微观的订正。2006/2/21

关于团中央对《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常务书记赵勇的公开信》的政治结论致周强、赵勇的抗辩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阁下及常务书记赵勇阁下:

首先声明,此信的发放范围是:周强、赵勇、徐祝庆、李学谦、周志春、樊永生、陈小川。本来这封信只给周强、赵勇阁下二位,考虑到老徐、学谦、志春、老樊、小川等人了解我信中涉及的主要内容,也是中国青年报发展和近几年情况,以及《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常务书记赵勇的公开信》(以下称《公开信》)事态演变的见证人,所以增加了发放的范围。阁下二位有落井下石、构陷下属的记录,如果在没有见证的情况下发出此信,我有深深的忧虑。而且我本人与阁下二位没有个人恩怨,所涉及的话题都是当今中国社会的公共话题,需要历史见证。此信请学谦代表报社党组转交给阁下二位。

七月十五日下午,社长兼总编辑李学谦、副总编辑周志春向我正式传达了团中央对《公开信》的几点意见。他们告诉我,在场的人除了他们外,有你们阁下二位和团中央宣传部长刘可为阁下。团中央的意见传达由赵勇阁下主持,刘可为阁下宣读了团中央的意见,意见有四条:第一、《公开信》从内容到形式都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违反了四项基本原则和新闻宣传纪律,内容涉及一九八九年《人民日报》“四‧二六社论”和“六‧四”等敏感话题,已经为境外敌对势力所利用,造成了恶劣影响,是典型的自由化;第二、这封信涉及许多人和事,事实上伤害了很多人,很不道德,也严重损害了中国青年报的利益;第三、这封信进行了人身攻击,对赵勇“五‧二四讲话”的观点断章取义,也有谩骂和污辱;第四、对这封信造成的恶劣影响和后果,卢跃刚要承担责任。我注意倒,给我传达团中央四点结论意见时,没有明确说是团中央书记处的结论意见。那么,我要问,这四点结论意见是团中央书记处的集体意见,还是作为《公开信》当事人周强、赵勇阁下二位私下里捏咕的个人意见?我之所以特别指出这一点,是要提示,周强、赵勇阁下二位是否履行了必要的规避程序,既使是走过场和面子上的程序,以隐去当事人挟权力打击报复的嫌疑。这不仅涉及法理意义的程序,也涉及阁下二位的政治品德和个人操守。当然,我知道,你们处在一个制度性的悖论里,履行书记处会议的程序,也是作为第一书记和常务书记的你们阁下二位主持。这个悖论可以称作“民主集中制悖论”:一个程序及规则设计与实际上一两个人说了算相冲突的制度。这种“民主集中制”制度设计和运行,与《宪法》与公民权利、《党章》与普通党员权利等情形一样,使执政党及其精英陷入了一个“说一套做一套”、自己制定规则又自己破坏自己制定的规则、自己搞了许多说法又自己扇自己嘴巴、前面说一个样又在后面制造出风马牛不相及另外一个样、出了问题死不认错的制度性的“道德困境”或总体的“制度悖论”里。这种制度性的“道德困境”或总体的“制度悖论”无处不在,从上到下,由宏观到微观,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反道德的制度链条和机制,使得执政党及其精英、官僚在进行道德倡导、论说和指控时,缺乏必要的道德基础,在心灵上戕害别人,同时也戕害自己。我之所以稍稍展开这个话题,是想说明,这是我给阁下二位这封信全部认识的立论基础,借此提醒阁下二位在论述和理解道德问题时的真实处境。所以,阁下二位对《公开信》的四点结论意见,我既可以理解为团中央对《公开信》的政治结论,也可以理解为阁下二位对《公开信》的政治结论。

七月十六日下午,在团中央和赵勇阁下的直接压力下,报社党组被迫对赵勇阁下“五‧二四讲话”和《公开信》做出正式表态,对前者自然是“赞成”——哪敢不赞成,中共党内政治文化,自延安整风运动后,历次政治运动和大的社会危机,上级对下级,从来都是鼓励撒谎,鼓励口是心非,并形成了一个荒诞的运行逻辑:即使骨子里不赞成,表面上也必须“保持一致”。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表示屈服,表示“保持一致”,是否口是心非并不重要。我把它称作“保持一致定律”。对后者,在与团中央结论总体保持一致的前提下,略有和缓,但是仍然有“从内容到形式都是错误的”,未经当事人同意点名,“违反了新闻职业道德”等严重指责。

《公开信》让赵勇阁下成为世界级的新闻人物,也让团中央处于公众的关注之下,即使如此,赵勇阁下也没有起码的反省和检讨,却像个连长(股级都够不上),汗流浃背地指挥士兵堵“管涌”。我断定赵勇阁下不是响鼓,所以用了重锤。没想到,重锤下去,赵勇阁下却没有正常的声响。太遗憾了。

团中央对《公开信》的政治结论相当蛮横,没有正面回应我提出的问题,却是上纲上线,大帽子漫天飞,对信的内容和我本人提出了严重的指控,我当场向学谦回应了四点意见,请学谦转达阁下二位:第一、不能接受团中央的结论;第二、继续恪守我“不赞成扩散、不接受境外媒体采访”的“两不”承诺;第三、准备承担责任和所有意想不到的后果;第四、对团中央和赵勇阁下缺乏起码的反省意识或能力表示遗憾,如果团中央采取过分措施,我的承诺约束自动解除。我特别强调:“我的承诺有前提,如果没有了前提,我的承诺立即失效。”学谦表示,他“会在适当的时机,适当的地点,选择适当的方式转达”。有一天学谦告诉我,他向赵勇转达了我的意见,但是我不知道他是否完整转达了我的意见。我问学谦:“为什么没有向周强转达我的意见?”他没有明确回答。为此,我有一个担忧,担忧学谦“三个适当”忌讳上下级关系,不能完整准确地向阁下二位转达我的意见,而阁下二位在组织系统内话语权处于绝对优势,一会儿向上级写报告,一会儿开通气会,打招呼,定调子,只强调我的承诺,不知道或不理会我的其他态度,混淆视听,给外界留下一个残缺的历史印象。因此,给阁下二位写一封信,完整、准确地表达我的意见,非常必要。

我想告诉阁下二位,一封《公开信》换来团中央三大“罪状”,不胜荣幸之至。我猜想,阁下二位把调子定得那么高的真实意图是:上可交差,下可恐吓;既踩着卢某人一条大尾巴,还给自己屁股后面留了一条进退裕如的康庄大道,为秋后算账埋下了伏笔。

“典型的自由化”,“很不道德”,“断章取义”,对我个人来说,虽然第一条指控比后两条严重致命得多,但是,我更在乎后两条指控。先说第二条。我要问阁下二位,“很不道德”指的是什么?指的是《公开信》“涉及许多人和事”,还是“事实上伤害了很多人”?看来都有。不该“涉及许多人和事”,“涉及许多人和事”便是不道德。是这个意思吗?这里还潜含着一个“程序不道德”的指控,认为我点这么多人的名,未经本人同意,所以不道德。后来本报党组给团中央的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程序不道德”的指控,即“违反了新闻职业道德”。用法律语言来说:我正受到“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不道德的指控。报社党组的指责依据的是“职业道德”,你们指控我“很不道德”的依据是什么?我统计了一下,《公开信》包括孟子、华盛顿、曾国藩、毛泽东、邓小平、尼克松、瓦杰帕伊、刘宾雁、董桥等在内,点名和没点名的人物有四十余人,粗粗归类,涉及的人无非是四类,一类是批评,比如赵勇阁下,某大报的总编辑等;一类是赞赏,比如华盛顿、曾国藩、胡耀邦、胡启立、樊永生、周志春、徐祝庆、王石、李至伦、李源潮等;第三类略有褒贬;第四类则是中性,点名纯粹是论据或叙述的需要。这些人当中,有的已经作古,无从“经本人同意”,比如孟子、华盛顿、曾国藩、胡耀邦等;有的官位太高,无门传达文义并“经本人同意”,比如胡启立、李源潮、李至伦等;有的远隔千山万水,无缘“经本人同意”,比如中国青年报前辈刘宾雁、印度前总理瓦杰帕伊等;有的是本报在职或不在职的领导和同事,比如王石、徐祝庆、周志春、樊永生、梁平、李大同、贺延光等,还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领导,不便事先通告,“经本人同意”;一种是我有充分的把握,我们对历史、对局势、对办报、对赵勇的讲话等重大原则问题有着共同的判断和感受,不必“经本人同意”。

徐祝庆是个例外,事后我登门当面致歉。我本人对徐老充满了敬意,有《七律‧送徐祝庆离任》为证:“书生办报可自慰,跪着造反是楚才。落井下石小议论,沐猴而冠大悲哀。歌罢楼台人已去,曲尽家国色更衰。二十六年明月夜,从此一别长徘徊。”此诗在为徐祝庆送别宴上诵读。“落井下石”用暗典,两层含义,一层是回忆中国青年报1994年北京洋桥记者全会。一天傍晚,徐祝庆跟我长谈韩愈《柳子厚墓志铭》,给我背诵柳宗元不计个人得失,援手遭难的刘禹锡,令韩愈感叹:“呜呼!士穷乃见节义。今夫平居里巷相慕悦,酒食游戏相征逐,诩诩强笑语以相取下,握手出肺肝相示,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负,真若可信;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此宜禽兽夷狄所不忍为,而其人自视以为得计,闻子厚之风,亦可以少愧矣。……”夜已黑尽,明月高悬,只见老徐的瘦削剪影唏嘘感叹。他有所指地告诉我,面对“六‧四”这等大是大非问题,中国青年报也有“落井下石”的小人。我对老徐的真正尊敬,是从那一刻开始的。之前甚至之后,我和老徐没有个人交往。第二层含义是,团中央和报社主要领导处理“陈杰人事件”也是“落井下石”。“沐猴而冠”什么意思?赵勇阁下“五‧二四讲话”后,本报有人(我亦同意)形容赵勇阁下在台上演讲时,张牙舞爪、缺乏分寸、自以为是、不可一世、孤陋寡闻、屁话连篇的情态。由于对徐祝庆的敬重,也是对具有历史价值的事件敏感,如同赵勇阁下讲话,陈杰人事件,七十多人上书团中央的要求遭到周强阁下拒绝,“徐祝庆道歉”必须记录在案。我们私下议论,“徐祝庆道歉”为老徐几十年新闻职业生涯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与赵勇阁下的讲话和做派相对照,还有一个人值得记录,(对不起,我又要点名了)他就是前中宣部部长朱厚泽。一九八六年四月,中国青年报在北京圆明园召开记者全会,请来了当时的中宣部部长朱厚泽。本来是晚饭后作报告,朱厚泽来早了,记者们正在吃晚饭,杯盘狼迹,弄的大家挺尴尬。朱厚泽并不在意,说:“你们吃饭,你们吃饭,我去散散步。”朱厚泽作报告的地方,也是随随便便一个会议室,不讲究。那天,朱厚泽说“自由、平等、博爱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意识形态管理政策“要宽松、宽容、宽厚”,震撼和激励了青年报人,给青年报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朱厚泽,“朱三宽”,一个“三宽政策”,为什么会让青年报人铭刻于心,很简单,朱厚泽及其意识形态政策主张,有民主之风、常识之理,一扫以往中宣部党棍、官僚的面目,带来了一股清新的空气。可惜呀,“三宽政策”天下美名传扬,却在中共党内几成绝唱!

实际上,我明白你们的指责是指我在《公开信》中点到一些特定的人,这些人是仍在党政高级岗位上。我在《公开信》里叙述了一点他们很少为人所知的事,这些事证明了他们在关键时刻没有丧失做人的基本准则,没有丧失良知,甚至准备为维护良知而承担政治风险。他们完全可以不这样做,完全可以趋炎附势、指鹿为马,为自己谋个更好的“政治前程”。但他们都选择了前者。让人们知道这些有良知的高级领导干部的一点作为,为什么在你们的逻辑里就是一种“伤害”呢?就是“很不道德”呢?很明显,因为按你们的,也就是现行官场的潜规则,这会损害他们的前程。一个官员道德与良知的良好记录,为什么会影响他们的前程呢?这只能证明,现行这套干部体制是反良知和反道德的。任何官员如果表现出他还有一点生活的常识与良知,他就没有“前程”了。在这一点上,我与你们确实“道不同,不相与谋”。

我很清楚《公开信》意味着什么,也很清楚在一篇文章中点那么多人名违反常规,我之所以要那么做,就是我意识到我正在做一件超常规的事,我必须对我所说的人和事负责,对历史负责。我知道阁下二位担心“点名”伤害何人。这些人无非是在职党政官员。如果叫板,我可以这么说:“党政官员的俸禄来自纳税人,纳税人有权利知道他们的各种表现。”再者,他们如果连澄清自己的历史角色,承受历史记录和评价的能力都没有,说明他们缺乏起码的公共意识、公共责任,那我还能说什么呢?进行历史描述或评价,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岂不荒唐?有这样的历史研究吗?司马迁的《史记》都可以直呼其名地批评当朝丞相田鼢(“鼠”字旁换“虫”字旁),我就不能直呼其名地表扬几位党政官员?当然,我在当面抗辩时,没有援引这些逻辑。我充分照顾了人情世故和官场规则。我的底线是善意是法律。我对学谦说:“周强是学法律出身的人,他应该明白,所谓伤害是一种后果,请团中央具体指出伤害了何人,或者说有何人指控我伤害了他。指控必须具体。请你转告团中央,如果我的《公开信》伤害了哪些当事人,我愿意表示道歉。因为是公开信,如果当事人认为所说事实不准,因此损害了他的名誉,已经涉及法律,可以援引《民事诉讼法》对我提起诉讼。”直至今天,我仍然坚持,如果我的《公开信》伤害了我所褒扬和敬重的当事人,请接受我诚挚的歉意。被批评的人就免了。

稍有历史常识,稍有历史感,便会有一种强烈的意识:我们无处不在历史之中,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将进入历史。为此,面对历史,我们的内心充满了敬畏和恐惧。“放之须臾则与草木同腐朽矣,争之须臾则与日月同光辉矣。”人人如此,概莫能免。历史感是政治家与政客的分水岭,也是好编辑好记者的标志。时刻警惕自己的历史角色,须臾不敢忘记记录历史,真实地记录历史,当然是一名职业记者的天职。恪守这一天职,是一名负责任的记者最高的道德,否则,定遭天谴。一位当代史专家说:“历史有一种强烈呈现自己的力量。”说这话,很叫劲,很倔强,很自信。我们时刻感受着这种力量的存在和冲动。观察和描述这种力量,很难“高大全”,卑微、屈辱、孤独,一篇《报任安书》,可谓极致。这种力量,是一种寻常人家是非好恶的常识力量,存活在人们的心灵深处,经过史家(或记者,甚至每一个普通人)的记录、推衍、扶持,滴水穿石般地呈现着,便是“究天地之际,通古今之变”。这种力量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抵抗着忘却、胆怯,考量着人性、良知。如此,我怎么会在乎阁下二位“很不道德”的指控呢?记者真实地(包括用“公开信”这种形式)记录历史,便是最高的道德。你们从内容到形式指控《公开信》时,忘记了我的“记者”、“作家”的社会角色。你们在放大官僚逻辑。你们不知道“知识分工”这一现代社会原理,以及违反这个原理形成了以绝对权力为特征的暴政,以及暴政对人类社会、人类文明、人类情感的伤害。你们在这种绝对权力的迷惑、毒害和支持下,企图让那种无聊之至的小官僚逻辑“放之四海而皆准”。

关于“程序道德”问题,你们恰恰有软肋,而且是大软肋。还是举“陈杰人事件”的处理为例。《公开信》因为主题的原因,没有展开说。去年五月二十一日《青年参考》发表武汉大学生卖淫的调查报导,仅隔两天,五月二十三日,五月二十四日,中国青年报社即违反常规,不是在《青年参考》,而是在中青在线和《中国青年报》主报刊登“致歉信”,大包大揽,提高责任层次,按照湖北的基调,表达了积极、迅速平息事态的态度,并为中国青年报高层洗牌埋下了伏笔。五月二十八日,学谦在内部网发表文章《摆脱危机,走出阴影,走向光明》,把“陈杰人事件”危机升级归咎于陈杰人的“抗辩信”及其流传。根据我的调查,此说大谬。学谦五月二十三日下午找陈杰人谈话,要求陈杰人写出武汉大学生卖淫稿件采写经过前,已经向武汉方面道歉,已经在中青在线发表了《道歉信》,道歉信直截了当地点了陈杰人的名,宣布陈杰人的“报导失实”。这种做法的性质相当恶劣。最常识的问题是:你们仅仅依据武汉方面的情绪,没有对稿件内容进行调查,就说“报导失实”,谁服气?在没有履行调查程序之前宣布“失实”,比“有罪推定”还恶劣,直接就是“有罪判定”。处理过程中,还有一个程序被省略了,就是被处分人的申辩程序。陈杰人武汉大学生卖淫的采访和写作,职务程序没有问题,这种做法,省略了必经的调查程序,给人一种印象:团中央和报社在关键时候落井下石,出卖记者。陈杰人告诉我,学谦找他谈话,他提出必须履行调查程序,学谦明确说,赵勇指示:先处分了再说。我认为,先道歉了再说,先处分了再说,这种简单粗暴的危机处理逻辑才是矛盾激化和危机升级的真正原因,也是陈杰人激烈反弹的原因。退一万步说,陈杰人千错万错,申辩是陈杰人应该受到尊重的权利。任何人遇到这种不公正的处分,都会申辩、抗争。另外,重重处分陈杰人的理由之一,“擅自向外传播申辩信”的事情也不存在。

“陈杰人事件”的处理,让青年报人痛心不已,愤怒不已。樊永生“辞职”,梁平“免职”,陈杰人“辞退”,不仅没有如学谦所愿“走出阴影”,反而在报社内部制造了浓郁的不满和恐怖气氛,直至七十多人上书、匿名信、公开信。在这种不讲理和高压的情况下,别说是陈杰人,任何一个履行职务行为的记者都会激烈反弹,何况陈杰人并没有激烈反弹,没有采取过激行为。根据稿件产生的流程,记者在采写稿件阶段是主体行为,一旦把稿件交给了编辑,便成为客体,使命就结束了,原则上,稿件的删节权和发表权都在编辑手里。除了恶意隐瞒或者编造事实,陈杰人的责任是相当有限的。我在中国青年报供职十八年,在总编室、经济部、新闻中心都干过,编辑记者来稿,陈杰人这种可能惹大麻烦的例子比比皆是,不过被堵住没见报罢了。本来可以借陈杰人的报导失误,可以在报社内部展开深入的讨论,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但是随着事态的人为地政治化发展,这些业务总结已经不可能了,甚至有些滑稽可笑了。面对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记者、编辑、副总编辑,我们还能说什么呢?业务上的所有问题变成了等而下之的问题。我认为,“陈杰人事件”对中国青年报人的伤害,与枪毙“SARS报导计划”相叠加,某种程度比六‧四还严重。当我们听说陈杰人被处分后,即不准进入报社大门,以至陈杰人不能到办公室清理自己的物品;当我们知道,有人通知陈杰人住处派出所,二十四小时监控陈杰人,如果陈杰人乱说乱动,随时可以抓人。我们的内心充满了恐惧和悲哀。动用专政机关对自己的记者下手,真是骇人听闻!太过分了!远远超出了底线!远远超出了可容忍的程度!

“五月二十七日,团中央书记处决定接受樊永生同志的请求,同意他辞去中国青年报社常务副总编辑、党组副书记的职务,保留党组成员、编委会成员的职务;责成中国青年报社党组免去梁平青年参考报主编职务,二十六日对采访中心记者陈杰人作了辞退处理。”团中央和报社为什么要这么干?学谦在文章中解释说:“我曾做过多年的高校学生工作,经历了八十年代所有的学潮,深知学生情绪一旦被激起,将出现难以控制的局面,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如果出现这种局面和后果,给报社和共青团造成的损失必然更为惨重。”

别拿“学潮”吓人。我们也经历过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学潮。我们可以断定,八十年代出生的一代大学生,不会为“六‧四”这样的政治问题发动学潮,因为,据我所知,一、相当多数的大学生、研究生已经不知道“六‧四”为何物了!二、他们更在乎现实利益。这要感谢我们的教育和意识形态管制。第三、你们会相信武汉的大学生会为一个报导的不太准确的卖淫丑闻闹学潮?而且,我们认为,所谓“学潮”苗头,不过是必须对学校的现状负责任的官员们煽动起来的虚张声势的“网上学潮”,利用“六‧四”前所谓“学潮”的可能来施加压力,来掩盖丑闻,逃避自己的责任。

加大力度、违反常规、无视程序地处理“陈杰人事件”,除了“可能导致学潮”这个耸人听闻的原因外,或许还有一个不能说的原因,就是周强阁下是湖北人,总要让周强阁下在乡党面前有点面子。小小的部下——中国青年报都摆不平,何颜见江东父老?当然,这种原因比起觊觎改组中国青年报高层的“阴谋”和党同伐异来说,真个是小巫见大巫。所以,按照“党同伐异”、“落井下石”的标准来衡量《公开信》点名和莫须有的“伤害”,岂止是“不道德”,而且是“极不道德”。

关于道德,我要讲两个小故事。

我在前两年到长沙橘子洲头,公园“橘子洲头”石刻标志的上空赫然挂着一条一二十米长的红布大横幅,上面写着“热烈欢迎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同志莅临指导工作”。陪同我的人说:“周强前几天来过。”我问:“走了为什么横幅不拉下来?”陪同的人也觉得不可理解,敷衍说:“可能忘了吧。”忘了,有可能,但是,借用你们给《公开信》定性的语言,在这种国内外游客云集的地方,可能为居心叵测的“境外敌对势力所利用”,丑化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阁下的形象,进而丑化我党我团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我相信周强阁下一定见过这条显赫的横幅。橘子洲头应该是长沙最著名的名胜,或者说是长沙最著名的公共场所。在如此著名的公共场所挂如此招摇的横幅,是大忌;不仅挂了,而且长时间挂,成为橘子洲头景中之景,大忌的大忌。这样的官场风景可以说是“典型的”大煞风景,可以用六个字概括其情状:阿谀,虚荣,张扬。我不知道周强阁下去橘子洲头是“指导工作”,还是旅游,不管是“指导工作”还是旅游,古代官吏、甚至帝王将相都知道轻装简从,一不扰民,二可体察真实,况乎以实现共产主义、“三个代表”为己任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第一书记?我们能不能设想一下,胡耀邦到某旅游胜地旅游或“指导工作”,下面拍马屁,赫然挂着“热烈欢迎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同志莅临指导工作”或“热烈欢迎党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莅临指导工作”,胡耀邦会怎么对付?我敢说,胡耀邦定会大怒,喝令拿下。这只能说明,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还有一个故事。本报不止一个人告诉我,周强阁下曾在河南省某市参加一个活动,当地团组织和政府非常重视,组织了很多小学生们等候周强阁下驾临。那天是大太阳,很热,等周强阁下驾临并讲话时,当场就有小学生中暑晕倒,不止一个小学生中暑晕倒。晕倒一个,抬走一个;晕倒一个,会场便引起一阵骚动。要么没看见,要么视而不见没感觉,周强阁下继续演讲,让在场的人很反感。本报一位记者在场目击。我找这位记者核实,他说,小学生中暑晕倒时,“周强书记就在现场”,没有任何表示。

我注意到,《公开信》发表后,赵勇阁下作为主要当事人,毫无顾忌,也不回避,始终在团中央第一线发号施令。七月十五日,团中央的传达,赵勇阁下主持,刘可为阁下宣读团中央的定性意见,周强阁下讲话。这个图景挺搞笑的。你们阁下二位是我《公开信》批评的当事人,按常理,你们有多种符合你们阁下二位身份的回应方法,结果却给了我们“我有权力我怕谁”的面目。“明镜高悬”下面坐者两个法官,一个书记员,两个法官都是被告,却在堂而皇之开庭审理原告,“典型的自由化”,从内容到形式都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严重违反了四项基本原则”,“严重违反了新闻宣传纪律”,“很不道德”,“断章取义”,而且作出了置于死地或准备置于死地的,似乎不容讨论、不可更改的终审判决。阁下二位不仅不回避,反而变本加厉,这算不算“很不道德”?说“很不道德”都轻了!这种审判的荒唐,我相信周强阁下最能体会。你们所谓的“道德标准”,或者那种无所不在的“道德优势”,说白了,就是以暴力为后盾的自说自话,自娱自乐,自欺欺人。可悲的是:“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昆德拉语)

什么东西“预先被原谅了”?什么东西“可笑地被允许了”?为什么会这样?我们曾经请教一位团系的前辈领导人,他说,这是制度决定的,什么样的制度机器就能生产什么样的人。这话不免让人悲观。这等于说,只要这部机器不修理不改造,每时每刻都在运转,祸国殃民的小官僚就会无休无止地被生产出来,而事实上这部机器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还会高效率地运转。

《公开信》流传到海外后,境外媒体起码有一条说的在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新启蒙运动,二十多年下来,结果喜忧参半,叫做“官智未启,民智初开”。我的看法,岂止是“官智未启”,而是进一步“官僚化”,进一步“腐败化”。阁下二位,一位学法律,文革结束后恢复高考第一批法学院的学生,一九七八级西南政法学院官位爬得最高者;一位是北大经济学博士后。学了半天,只通官性,不通人性,不懂人文常理,学了也是白学,最后连个官也做不好。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是何方圣贤教导你们,让你们不分场合,不看局势,永远理直气壮,永远居高临下,永远端着一斤四两沉的小官僚架子,颐指气使,发号施令。讲话的姿态,永远是上级对下级,主子对仆从,除此便不会讲话了。学谦跟我说,赵勇阁下说:“有意见可以当面提嘛,可以给我写信嘛,写什么公开信?!”怎么写?写什么?什么姿态写?什么语气写?我们写了,七十多编辑记者署名的信,被你们非常粗暴地拒绝了。七十多名编辑记者是什么概念?占到本报编辑记者一半以上人数,如果再继续征询签名,签名人数可能还会增加很多。你们拒绝了大家的请求,还会在乎我一对一的信件?你们还会在我们心目中享有信用?这种说法相当虚伪。“有意见当面提”?团中央来报社征求处以上干部意见时,大家提了,你们在乎了吗?你们不是当作了耳旁风?而且我根本就不会接受赵勇阁下这种事后找补的“领导口气”。《公开信》是什么意思?是对你们的失望和愤怒,是对你们的不信任到了极致。《公开信》的形式意味着,你们看不看这封信无所谓,理论上讲,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阁下二位可以不看。我跟学谦说:“赵勇阁下可没有让卢某人直接写信的待遇。卢某人没有被恩宠的感觉。卢某人这支笔没那么贱!”

这一段时间,国内外的朋友关心,打来电话,问的第一个问题惊人相似:“你现在安全吗?”我说:“暂时没事。我还在正常工作,还在改错别字。”回答这个问题心里挺别扭。我知道国内外问候的全部潜台词,既有历史的经验,也有现实的参考,全部基于无法无天和对“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工具的恐惧记忆。

从法律的角度看,我怎么了?不就是写了一封公开信,不就是说了“人人心中有,人人笔下无”的所谓“敏感话题”,不就是批评了赵勇阁下有恃无恐的小官僚作风?我们在现实社会中营造了两个世界,一个世界是私下的,泛滥的,真实的,坦率的;一个世界是禁锢的,压抑的,虚假的,异化的。我只不过把那个真实的世界掀起了一角,展示了一下罢了。何错之有?何罪之有?而且我相信,阁下二位一定对这真实世界有所了解。赵勇阁下不是“农民的儿子”吗?你不会把“新闻联播”那些受灾农民或是致富农民在镜头前被逼着歌功颂德的话当作农民对党和政府的基本情绪吧?由于职业和偏好的原因,我接触人的层次比较丰富,知识界,军界,政界,经济界,等等,上至部长、省长、省委书记,下至普通农民、失业工人,我都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公开信》涉及的敏感话题,不过是许多人经常谈论的话题,没有什么新鲜的。因为说了并不新鲜的话题,或者说把私下的话题变成了公开的话题,个人安全便成了问题?如果闭目塞听,实行鸵鸟政策,不敢面对真实的世界,动辄使用专政工具,那可真是“不可救药了”。当然,听不听是一回事,说不说是另外一回事。人长了嘴,不光是吃饭,还要说话。《公开信》只不过是我说话的多种方式中的一种,是被执政党制定又视为敝履的《宪法》所保障的个人权利的体现。

在宪法权利这个意义上,我不会在乎什么“违反新闻宣传纪律”(其实所谓“宣传纪律”,是指报纸上刊登了上方不许刊登的报导,和我的《公开信》风马牛不相及)。我所知道的一些好报导,包括我近二十年的一些有份量的读者喜欢的好报导,都是努力打破新闻宣传禁锢的结果。而且,我们从来不把自己的职业行为当作“宣传”看,谁这么看,谁才是傻瓜,谁才是居心叵测。各种各级新闻媒体与意识形态管理部门博弈,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报导上反感甚至不理会禁令,各家有各家的高招,总结出了许多对付意识形态管制的理论、策略、技巧。哪怕是最没有出息的报纸,都有自己的看家本事,都有那么几个宁折不弯的编辑记者,或总编辑。渐渐地,随着时代发生的变化,那种个体抗争正在演变成为群体抗争。《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中国青年报》前仆后继的一系列事件,以及知识界、新闻界对他们的同情和支持,便具有代表性。你们想听新闻界的真实情况吗?这就是新闻界的真实情况。焦国标说的并不错。中宣部那些“YES”或“NO”的“宣传纪律”总是反动,凡是老百姓喜欢的,他们就反对;凡是老百姓反对的,他们就喜欢,就维护。中宣部的“YES”或“NO”,在老百姓眼里,就是执政党的“YES”或“NO”,许多“YES”或“NO”之蛮横之霸道之无耻之愚蠢,可谓登峰造极。只要去中宣部开过“通气会”的人,或者听过“通气会”精神传达的编辑记者,都有这种感受。我们不得不执行“YES”或“NO”,但是我们会鄙视、唾弃和嘲笑“YES”或“NO”。庄子说:“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这个寓言颇似希腊神话“普罗克鲁斯特的铁床”。面对“YES”或“NO”,面对“续短”、“断长”之辈,面对普罗克鲁斯特这个希腊神话中的怪物,我们怎不忧之悲之?我们怎能不忧之悲之!

一些人有的时候,何止是“有的时候”,而是经常挂在嘴边上,说,“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反对西方资本主义新闻观”,然后理直气壮地要求新闻从业人员学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自觉抵制西方新闻观。你们说《公开信》“违反新闻宣传纪律”,“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也潜含着“不坚持马克思主义”、“不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谴责。我非常郑重地告诉阁下二位,我早就认真学习过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阁下们讲这话,要么不过脑子,要么脑子里进了水,要么故意挂羊头卖狗肉,第一,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也是西方新闻观的一种,而且是十九世纪工业化背景下继承了所谓“资产阶级新闻出版自由”精神和制度遗产的西方新闻观;第二,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核心是“新闻自由”。赵勇阁下也在“五‧二四讲话”中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说中国青年报“五十三年来的实践也充分表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指导我们办报的强大思想武器,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办报中的指导地位,才能确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牢把握正确的办报方向”。赵勇阁下所说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什么东西?是“工具论”,是“喉舌论”,是“两杆子理论”。

好吧,让我们来重温一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说:

“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的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的形式呢?……没有色彩就是这种自由唯一许可的色彩。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耀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着什么事务,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色彩!精神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欢乐、光明,但你们却要使阴暗成为精神的唯一合法的表现形式;精神只准披着黑色的衣服,可是自然界却没有一枝黑色的花朵。”

马克思激烈抨击普鲁士的书报检查制度:“使夜莺失明,你们认为残忍,但是检查官用锋利的笔头挖去了报刊的眼睛,你们却不认为是残忍。强制给自由人削发,你们认为是蛮横无理,而检查制度每天都在有思想的人的活生生的肉体上开刀,只有没有精神没有反应的驯服的存在物他才认为是健康的!”“政府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它也知道它听见的只是自己的声音,但是它却欺骗自己,似乎听见的是人民的声音,而且要求人民拥护这种自我欺骗。至于人民本身,他们不是在政治上有时陷入迷信,有时又什么都不信,就是完全离开国家生活,变成一群只管私人生活的人。”“主上帝只是在第六天才讨论他的亲手创造物:‘看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而受检查的报刊却每天都在夸耀政府意志的创造物;但是,由于前一天不免要同第二天发生矛盾,所以报刊就常常撒谎,而且必须掩饰自己意识到自己在撒谎,必须寡廉鲜耻。”“由于人民不得不把具有自由思想的作品看作违法的,因而他们总是把违法当作自由,把自由当作非法,而把合法当作不自由。书报检查制度就这样扼杀着国家精神。”

还需要引证吗?如果还需要引证,马克思还有大量的相类似的“新闻出版自由”的言论。

现在可好,“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成了专制意识形态、思想禁锢、新闻管制的替身和棍子。用一个以“新闻自由”为核心的新闻观去限制新闻自由,去培养“喉舌”和“工具”,去打击不同观点、不同意见,天底下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情吗?黑格尔说:用谎言去证明真理是对真理的莫大侮辱。以往老共产党人爱说一句话,死了去见马克思。想去见,说明有一种虔诚;是否能见到,算是一种待遇。根据阁下们的表现,我敢说,阁下们到了阴间,肯定见不着马克思,如果要死皮赖脸地见,一定会遭到马克思的痛斥。“续短”、“断长”之辈,怎么有资格去见马克思?马克思主义,说到底,是一种彻底的人道主义,硬给大胡子马克思戴上一顶专制的乌纱帽,不啻是糟蹋和贬损马克思。马克思不痛斥阁下们才怪呢。所以,那些鬼话,说第一遍的时候,懒得理你们;说第二遍的时候,懒得理你们;还要说第三遍、第四遍,没完没了,喋喋不休,那就是一出彻头彻尾的“大话西游”的意识形态版了。我们命大福大造化大,千锤百炼死不了,遭遇上面的情形,可能烦都烦“死”了!说起来,我三教九流什么人都见过,就是没见过坚持不懈地跟自己开玩笑、努力顽强地自欺欺人,把一个自己不信奉、也不会实行的“主义”永远挂在嘴上的人,没见过,请自阁下们始。

阁下二位给《公开信》列定的罪状中,有一条不起眼、我却很看重的罪状,就是《公开信》损害了中国青年报的利益。这又是一个目前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的“实体”指控。中国青年报对我来说,有着非常特殊的感情,我人生精力最充沛的时光印记在了这里。如果要列出一个清单,十八年来我与同事们合作发表的报导和我参与组织指挥的报导,可谓洋洋大观。中国青年报的人事也有很不如意的地方,也有鸡零狗碎的龌龊事,尤其是这一两年,社风日下,年轻人眼睛盯着官位子,因此眼睛盯着领导的脸色,兴起了阿谀奉承之风,比如去年SARS报导中国青年报严重缺位,却有人公开发表文章,在国难当头的四月“播撒春光”,说领导有方,报导成功。SARS报导计划的流产,从纯功利的角度看,丧失了一次在“引资改制”前,用重大报导整合报社思想和人力资源的绝佳机会,这在报社内部是有共识的。用重大报导来统一思想,弥合歧见,调解矛盾,有大量的案例可以证实。报社“六‧四”之后的低迷情绪,就是靠一系列重大报导的组织参与逐步扭转的,一直到一九九八年水灾报导和徐祝庆一九九九年一版“三七开、竖标题方案”的提出,中国青年报在二十世纪末独步新闻界,打出了自己的小高潮。令人痛心不已的是,二十世纪末中国青年报重振雄风的苗头,被中宣部“七道金牌”给扼杀了!“七道金牌”,即七个“中宣部阅评”,剑剑进逼;甚至对中国青年报的整体办报方向都提出了质疑和恐吓,一剑封喉。因此,我们特别关注“引资改制”,北大青鸟的资本进入中国青年报,起码是改善中国青年报生存境遇的一个契机,但是前期操作的指导思想和方法出了问题。本来是个群策群力,集中集体智慧,以风险投资为后盾,进一步廓清办报理念,有效配置各种资源,推进中国青年报市场化进程的大好时机,结果搞成了只有少数几个人参与,不能以开阔胸怀总揽大局,排他性很强的“夹生饭格局”。我搞不清楚是风险投资方昏了头,还是报社的主要操盘手糊涂或刻意所为,一开始就排斥中国青年报进入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即中国青年报独有的“报人文化”传统和优良的人力资源,把一个纯粹的投资行为搞得不伦不类。由于没有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支持,没有思想的高度统一,没有上下一致的协调,可以断言,中国青年报改制的预期收益是没有保障的。不仅没有思想统一,反而激化矛盾,不算一些小的(比如拒绝刊登关于李慎之的新华社通稿)事情,一年多的时间里,悉数之,计有SARS报导夭折,陈杰人事件,七十多名记者编辑给团中央的信,给团中央匿名信等一系列重大事件发生,这个时候,赵勇阁下“无知无畏”的恐吓与教训又来凑热闹,生生把中国青年报的人心彻底搞乱了。有人总结说,中国青年报改制改到今天,突然发现自己没有了灵魂,或者说失去了办报的灵魂。责任在谁?

这是我要发表《公开信》,并在《公开信》信中用比较多的篇幅概述中国青年报“报人文化”的背景之一。与阁下二位的结论完全不同,《公开信》发表后我收到了海内外很多反馈,写信,电子邮件,打电话,短信,各种各样的人物,学者,作家,记者,编辑,党政干部,大学生,等等,其中一个主题,就是唏嘘感叹中国青年报竟然是这样一张报纸,这张报纸如果条件允许,绝对可以办成世界一流的大报;竟然有那样令人神往的“报人文化”,竟然有那么许多精彩的人物和感天动地的举动,竭尽全力维护报人的尊严,推动中国社会进步。有人跟我开玩笑,说:“跃刚,你够可以的,一分钱没花,给你们中国青年报做了一个天大的广告。”我想也是,一封公开信,网络加报纸、杂志、电台,海内外有成百万上千万的读者听众阅读、了解。报社内部许多年轻的青年报人不了解报社的传统,报社的文化,他们读到《公开信》多有吃惊。因为是报社内部网络发表的《公开信》,所以写作时特别注意面对这些年轻的青年报人。我要告诉他们,老青年报人最看重的是什么东西,他们流传下来的最珍贵的是什么东西,他们身体力行地鄙视官本位,跟时下看风使舵、眼睛朝上、拍领导马屁的市侩习气是多么格格不入。

那么,《公开信》在什么地方损害了中国青年报的利益?相信在阁下二位的官僚逻辑里有,而在报人逻辑里没有。又是官场文化与报人文化的冲突。评价体系的差异太大了。古往今来,做官也有也有智慧和愚蠢之分。法乎其上,仅得其中;法乎其中,仅得其下。我都替你们着急,你们一出手,便是“法乎其下”,端着架子不讲理,自然破绽百出,难免为“境外敌对势力”所嘲笑所利用了。真正损害了中国青年报的人是阁下二位,是那种有着巨大诱惑和蓄意倡导的官僚文化。

现在该说说“严重的政治错误”了。在说这个话题之前,我要对《公开信》说到的“两杆子理论”做重要更正。我已经在报社采通网二十多天前全选更正,估计阁下二位不知道。一位党史专家告诉我,“两杆子理论”毛泽东确有其意,但是明确提出者是林彪,林彪是“两杆子理论”知识产权的拥有者。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八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林彪发表了著名的“政变讲话”。林彪说:“枪杆子、笔杆子,夺取政权靠这两杆子,所以很值得我们注意,思想上不能麻痹,行动要采取具体措施,才能防患于未然……”。文革当中,“枪杆子、笔杆子,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需要这两杆子”,成了文章经常的提法,也成了文革中最标准最著名的标语口号之一。这个口号作为“执政精髓”,今天还挂在一些领导人的嘴边。你们说我“谩骂”,大概指我说“两杆子”是“二杆子”,“两杆子理论”是“二杆子理论”。我以为,说“二杆子”都是轻的,是留了面子的。作为新闻从业人员,我认真学习过邓小平理论,也认真学习过“三个代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阁下二位不觉得赵勇阁下的“两杆子理论”跟邓小平理论,江泽民、胡锦涛两任总书记的政治主张不合拍?一旦被确认为不合拍,岂不是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把林彪在“文革”十年浩劫中提倡的“两杆子理论”作为中共二十一世纪执政的理论基础和政治哲学,那可真是面目狰狞的“返朴归真”,邓小平活着的话不会喜欢,江、胡也不会喜欢,起码在台面上不会喜欢。

赵勇阁下“五‧二四讲话”说走了嘴,让我们能见度很高地看到了小官僚小政客骨子里的真实想法和手里拿着的底牌。而且我们断定,这不是赵勇阁下一个人的想法,赵勇阁下代表着中共党内逢乱世进行统治和处理社会危机的一种思潮。我们能在这个思潮里感觉到一股子狠劲,一股子血腥味。微观证据太多了,比如疯狂的圈地运动,我把这种圈地运动叫“房吃人”、“官吃人”;比如劳工权益、农民权益维护;“《南方都市报》事件”等等,谁伸头,谁不听话,就抓谁,就关谁,就判谁,“枪杆子”手段已经很极端了,以至民怨鼎沸。

关于“不能正确理解”赵勇阁下的“五‧二四讲话”,对“五‧二四讲话”“断章取义”问题,我请学谦转告阁下二位,务必请阁下二位注意,赵勇阁下讲话时,台下包括卢某人在内的听众,大多是经过风雨见过世面、训练有素的编辑记者,不要侮辱他们的职业能力。如果还要较真儿,可以录音为证。

至此,我的眼前突然浮现出“螳螂捕蝉,黄雀其后”的情景。蝉是谁?螳螂是谁?黄雀是谁?历史逻辑和政治逻辑便这样凶险地纠缠在了一起。

卢跃刚 2004/7/25初稿 2004/8/3改毕

《公开信》的几处更正:

1、《人民日报》“理论部主任周修强”,应为“评论部主任周修强”;

2、一九八七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开除了刘宾雁、方励之、王若望的中国共产党党籍,没有吴祖光,吴祖光是之前被胡乔木“劝退”。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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