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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严控网路 美报社论表示不可等闲视之

2006-02-25 08:39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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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琳纽约二十四日专电)“基督教科学箴言报”二十四日社论指出,对于中共违犯人权及网路公司助纣为虐的情况,不可等闲视之。社论建议,网路公司没有必要退出中国,而美国国会可立法为这些网路公司解套。

以“打破中国的防火墙”为题的社论,以民主党众议员蓝托斯上周在众院听证会上对网路公司的痛责:“我不了解你们公司的领导阶层半夜怎么睡得着觉”为引,指出网路公司为拓展在中国的业务而协助北京网路检查,牺牲言论自由,这个问题应得到各界的关切,包括美国国会、网路公司和一般大众。

社论指出,任何人对中国打压媒体,包括打压全球第二大的网路市场,都不能视而不见。雅虎公司把一位异议记者的身份透露给中国官方,致使这位记者被判刑十年,尤其应受谴责。过去十八个月来,北京全力打压“未经批准”的公共言论--将思想开放的编辑撤职、限制手机传递被禁的讯息,并关闭一些网页。借着关闭禁忌的网站和话题,北京建构了一道“中国防火墙”。

部分美国国会议员认为,美国的网路公司若退出中国,对一亿一千万中国上网民众而言未必是好事。为了在中国大陆提供搜索引擎服务而自我检查的Google公司,还是能为中国民众提供一些他们不易得到的讯息的窗口。

社论指出,事实上,仍有一些既不牺牲美国价值又能使得中国较为开放的办法。美国一些电脑专家正努力寻求突破中国网路障碍的办法。但是,目前只有真正的上网专家才能学会这些技巧,而北京则不断设法阻止。美国商界和国会不能只仰赖技术以求资讯流通的改善。有人建议美国公司应制订类似“苏利文原则”的内规。此类规范曾有助于南非过去种族隔离制度的崩解。

不论是Google还是微软公司,都很难孤立无助地自己与北京在法律问题上周旋。美国商界也需要国会的奥援。一九七七年的“外国贪腐法”给予拒绝美国公司接受贿赂的法律依据,网路公司在面临中国要求用户资料时也应有国会立法的支援。

社论指出,目前国会正酝酿的一项法案值得考虑。就是规定网路用户的资料不得存放在限制网路自由的国家,以避免这种国家的管辖权。另外,一般大众也应有所觉悟。消费者和监督团体也应该对网路公司施压,就像对劳工和环保问题对海外的美国公司施压一样。

中国的市场太诱人,而且中国政府的网路检查相当严厉,情况不可能在短期内即有所改变。不过,如果美国公司、国会和一般大众等闲视之,就永远不会有改善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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