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星斗:略论公平市场经济

胡星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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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8日讯】一、什么是公平市场经济?

我曾经提出在中国建立“公平市场经济”。什么是“公平市场经济”?就是“非权力化、非垄断化”的市场经济,就是“政府有责、公民有权、机会均等、保障完善”的市场经济。

一般认为,市场经济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美英为代表的自由市场经济,或者叫消费导向型市场经济;二是以德国、北欧国家为代表的社会市场经济;三是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行政导向型市场经济,也叫亚洲模式或东亚市场经济。

我所说的公平市场经济既有自由市场经济的遏制行政权力对市场经的干预、排斥特权和垄断的特点,也有社会市场经济的强调公民平等、民主管理、社会保障的特点,还有东亚市场经济的民本、均富的特点。但是,公平市场经济克服自由市场经济的强者通吃、过度竞争、两极分化,社会市场经济的低下的行政效率、沉重的福利负担等问题,以及东亚市场经济的政经不分、政企不分、政银不分等弊端。

也就是说,公平市场经济的“非权力化、非垄断化”是指,遏制行政权力对市场经济的无端干预,阻止“权力市场经济”的形成;打破国有垄断、行政性行业垄断和市场垄断,瓦解“权贵市场经济”,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小政府”或者“适度政府”、“有效政府”、“低成本政府”。

公平市场经济的“政府有责、公民有权、机会均等、保障完善”是指,政府不缺位、错位、越位,履行在国防、治安、公民权利保护、公共物品供给特别是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扶贫、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责任;公民摆脱弱势地位,拥有选择政府、监督政府、问责政府的权力以及话语权、舆论权和媒体主导权;在市场经济中排除特权、腐败和垄断,使得每个人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做到“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尽可能地缩小贫富差距、阶层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福利安全网,做到“结果公平”。当然,“结果公平”不是平均主义,而是效率与公平的均衡与相互促进。

北欧的丹麦、芬兰、瑞典等国既有高效率的市场经济,其贫富差距又极小,是公平市场经济的典范。

二、市场经济的公平性现状

人类建立公平市场经济的努力,是从不公平市场经济的经验教训而来的。

16世纪以后西方逐渐进入了市场经济时代。市场经济大大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西方国家带来了巨额的财富。特别是,1776年亚当斯密发表了《国富论》,标志着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从此以后,一些经济学家几乎欢呼雀跃,把市场经济描绘成“自动机”、“和谐经济体”。然而,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资本话语权决定了公平的丧失。1825年发生了市场经济的第一次经济危机,《泰晤士报》等报导:“目前的失业和贫困现象是最近三十年来所没有过的”;“穷人濒于饿死,各阶层居民都苦于时运不济”;“忍饥挨饿的失业工人被逼得走投无路,以至爆发了公开的暴动”。于是发生了法国里昂工人运动、英国宪章运动、德国西里西亚工人起义等。法国的圣西门称早期自由市场社会是一个“是非颠倒的社会”,傅立叶将之比喻为“复活的奴隶制”,英国的欧文历数市场制度的罪恶,呼吁建立“新和谐公社”。马克思则主张以暴力手段推翻资本主义,以计划经济取代市场经济。

西方国家没有走马克思的道路,但是他们把“公平”补充到了市场经济的“效率”之中。十九世纪末以后,股份制从银行、贸易、工程建设逐渐走向了工业企业,传统的个人私有制被改造成公众私有制,大型私人企业被改造为公共企业;工人参与企业管理被制度化、法律化,工会也逐渐合法化;俾斯麦首先在德国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到1948年英国则率先宣布建成世界上第一个“福利国家”。现在,发达国家都形成了几乎覆盖全民、包罗万象的高标准的社会福利安全网。还有,累积性的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税制发挥了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作用。目前,瑞典、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20%最富裕人口仅占有40%多的社会财富,发达国家的基尼系数一般都在0.28~0.30的低水平。可见,现代市场经济不同于早期的自由市场经济,它是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是“公平市场经济”。

中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历史很短,从效率方面来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过于集权的政治体制加上高度垄断的经济体制使得市场经济发生了严重的扭曲变形,以至于几乎形成了“权力市场经济”、“权贵市场经济”、“不公平市场经济”——贪污腐败盛行,贫富分化加速,地区鸿沟过大,城乡结构失调,身份歧视严重,在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占有等方面存在着极不公平的状况,在银行、股市、财政、扶贫、低保、就业、住房、矿难、生态、环境等领域不仅问题重重,而且不见有制度层面改善的可能。

三、公平市场经济的基本主张

要改变中国经济和社会的不公平现状,唯有建立“公平市场经济”一条路可走。我希望政府能够顺应民意,将“公平市场经济”写入决策档,将公平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纳入政府的发展规划之中大力推进。

公平市场经济的基本主张是,界定政府的作用,维护公民和弱势群体的权利,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弘扬人文关怀。

公平市场经济的特征是:(一)拥有“优质”政府、“瘦”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二)权力多中心化,改变博弈力量不平衡以及弱势群体权利贫困的状况,从以政府为中心的社会转向以公民权利为中心的社会。(三)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财政、货币、产业、就业政策皆公正透明,各种所有制平等角逐,消除垄断和资讯不对称。(四)建立公民导向、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医疗、养老、扶贫、社会保障、金融、财政、生态、环境制度。

具体地说,公平市场经济要求政府(此处指大政府,包括立法、司法机构)履行:(一)文化责任。主要是传承文化,传播道德。(二)制度责任。主要是确立宪政制度和市场制度。(三)人文责任。政府在教育、医疗、养老、扶贫、社会保障等方面责不容辞。(四)维护公民权利的责任。(五)明晰产权、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六)公平责任。公共服务不能排他,政府应当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公民。(七)公共治理与行政的责任。建设善治、合作、公开、透明、廉政、负责任、可公民问责的政府。(八)社会治安与法治责任。(九)保护生态环境和国土安全的责任。

非政府责任的范畴是,竞争性产业的投资;非战略性国有企业的投资;部分公共工程的投资;意识形态与新闻出版;非政府组织、公民自治的事务与政党的事务。

从上可见,公平市场经济要求政府不缺位、错位、越位;公民的人权,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发展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市场开放、平等、有序;社会清廉、公正、法治。

四、如何建设公平市场经济?

建设公平市场经济的关键是建立公平制度或者说现代制度,即建立现代国家制度、现代政治制度、现代经济制度、现代社会制度、现代文化制度,进行国家再造。

建立公平制度,就是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建设宪政国家、法治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弱者最需要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民主是公平的制度化基础,是市场经济的矫正力量。

建立公平制度,还要进行企业制度、财税制度、金融制度的创新,打破国有垄断、权贵垄断,发展私有经济,让普通人受益其中;实现社会自治,发挥工会、农会、商会的独立作用以及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以帮助弱势群体进行团体的博弈;还要弘扬公平道德,将公平制度建设与公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

总之,建设公平市场经济,必须进行政府改革和制度创新,必须开展国家再造运动和平等权利运动。

2006-2-7

转自《网路文摘》(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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